继昨天下午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发布
关于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新生儿去世
情况说明之后,
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官方微信深夜发文
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说明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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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产妇王某到我院住院待产,当日经剖宫产娩出一名男婴。新生儿娩出后,医院按照常规将新生儿抱至产房,对其进行称重、肌肉注射维生素K1、测血糖等医学处置,医院护士对其进行看护观察,等候产妇手术结束。之后不久新生儿出现呼吸弱、嘴角抽搐等表现,医院立即组织进行抢救,虽经全力抢救,仍未能挽救新生儿生命,我院对此深感痛心与惋惜。
事件发生后,我院与家属一直保持沟通联系,双方共同对病历及相关监控视频进行了封存,并委托青岛市尸体解剖检验中心进行了尸检。近期,我院相关负责人、法律顾问就妥善解决该事件又与家属进一步沟通交流,了解家属具体诉求,积极寻求依法解决该事件的办法。
我院充分理解家属失去亲人的痛苦,向家属表示深切地慰问,将继续保持与家属的密切沟通,通过市医调委调解、司法诉讼等法定途径依法明确医院责任,妥善解决该医疗纠纷。
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
6月18日
以上内容为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官方微信发布的关于该院新生儿去世相关情况的说明,不代表掌上青岛(zsqd0532)立场。
此前发布的关于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新生儿去世情况的说明
4月2日,产妇王某到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住院生产,新生儿出生后突发病情,经抢救无效去世,对此我们深感痛心与惋惜。4月3日,经医患双方同意,共同对病历及相关监控视频进行了封存,并委托青岛市尸体解剖检验中心进行了尸体解剖。
对市第八人民医院发生的新生儿去世事件,我委高度重视,责成医院在前期与其家属协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沟通,妥善处理此事。我委将依法依规,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协商、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司法鉴定等法定途径妥善解决该医疗纠纷。谨向家属表示深切慰问!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6月18日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官方微信、青岛卫生健康等【产权及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对文章观点负责,仅作分享之用。如果分享的内容和图片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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