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退役军人下岗失业再就业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我区拟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且再就业困难进行认定。凡经科尔沁区政府安置部门安置后因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等原因导致下岗失业,因个人原因安置后未上岗和已办理自谋职业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见,就业困难且现户籍为科尔沁区的退役军人。认定时间:3月26日至4月30日逾期不进行认定。请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尽快到社区咨询办理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
2.户口本复印件2份(首页、本人页)
3.就业失业证复印件(234567页)
4.退伍军人证复印件
5.劳动解除合同或者存档证明复印件
注:已经领取过3年4050社保补贴或者正在领取4050社保补贴人员,直接带相关证件加上一寸2张蓝底照片到社区直接登记, 无需困难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