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投诉
左右,宁都县梅江镇凤凰一期尚有部分车库出售,业主付钱后,开发商悄然撤人,业主办证无门,部门互相推托,至今拿不到产权证,恳请上级督促宁都相关部门依法为大家办理。
官方回复
关于“开发商撤走,业主办证无门”帖文的回复
网友:
3月24日,您咨询“开发商撤走业主办证无门”的帖文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基本情况您反映在左右,宁都县梅江镇凤凰一期尚有部分车库出售,业主付钱后开发商悄然走人,业主办证无门,部门互相推托至今拿不到权证,恳请上级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为大家办理。
二、调查处理情况凤凰一期小区开发商由赣州联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开发商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环城路82号B15号,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29日,营业期限:2000年5月 29日至2030年5月28日,联系电话:0797—82128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不动产登记是依据申请办理登记。商品房办理转移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土地面积分摊表、完税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申请材料审核后,符合登记要求的正式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发证工作。不动登记中心登记程序为:受理登记、审核、登记、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和归档。
请您就凤凰一期购买车库一事与开发商进行联系,共同到宁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我局也将继续与开发商联系,督促其及时提供有关资料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宁都县自然资源局3月30日
编辑:子非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