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如花
让世界变得美丽、多彩
但遭受家庭暴力摧残的“女人花”
再美也会失色
还记得《囧妈》里的卢小花吗?
常年被丈夫家暴
却独自忍受不敢反抗
而在凤冈
也有个现实版的卢小花
丈夫屡次对她实施暴力
为了家庭和孩子
她一直在忍受
幸运的是
遭受家庭暴力的她
拿起了法律武器
向家庭暴力说“不”
这次她反抗了
......
案情回顾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系夫妻,双方于登记结婚。李某诉称,结婚十多年来,张某经常半夜回家后无故辱骂殴打李某,甚至有时夜不归宿,也时常对其恐吓。张某的行为已经给李某造成精神恐惧及身心健康受损。尽管如此,李某依然舍不得这个家庭,本想忍忍就过了,可是张某仍旧恶习不改,反而越演越烈。
近几个月,因脾气暴躁的张某遇到不顺心的事就拿李某来消气,多次对其施暴。期间,李某曾3次报警,民警均对张某进行了警告和教育,但张某并未反省,反而更加放肆。特别是有一次张某将李某头踩在脚下,锁住喉咙,抓扯头发,造成李某因喉咙疼痛几天无法进食,她有了轻身的念头。一次次家庭暴力的折磨,李某彻底心灰意冷,决意要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申请财产保全。
法官调解
凤冈法院受理该案后,被告张某拒收应诉材料、拒绝出庭应诉,经法官通过电话多次对张某批评教育后,其出庭参与了诉讼。
审理中,法官对张某进行了婚姻家庭的道德教育。法官指出“婚姻要依靠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彼此包容、互相关爱。婚姻中出现矛盾要理性对待,一言不合就拳脚相加,就很可能导致离婚的结局”。张某听到法官的一席话之后,他感到十分后悔:“我一直以为打自己老婆就是点家务事,没想到后果如此严重。”面对离婚的既成事实,张某现场泣不成声,连连抹泪。
虽然张某表示为了孩子的将来,坚决不愿离婚,但李某态度却十分坚决。法官认为张某的家暴行为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在法官的教育和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和平分手。双方就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费达成了协议,且张某一次性支付补偿款18000元。一桩离婚纠纷案圆满画上句号。
施暴之人
请收起拳头张开双臂 多拥抱家人
面对家暴
请勇敢站出保护自己用法律武器
如遇家暴,怎么办?
1.如果正遭受家庭暴力,立即报警求助;
2.请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介入调解;
3.依照《反家暴法》通过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来限制施暴者的行为;
4.受伤害者应保留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时可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5.构成轻伤者,经伤情鉴定可自行向法院 起诉 ,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构成重伤害可由监察机关提起公诉,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六条如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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