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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五行与人体的关系

时间:2021-03-03 0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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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五行与人体的关系

大家好,我是小编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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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给大家发了一篇《养生保健从自身做起》中简单的介绍了五行与五脏的关系,今天给大家详细解刨五行与人体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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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五行,那么就先要知道什么是五行,它与人体由于什么关系呢?

五行与阴阳相辅相成,阴阳五行来源于中国传承至今的道教,那么我们可以这么理解, 阴阳包括五行,五行含有阴阳,宇宙间的一切事物根据其属性可分为两类,阴类和阳类。“阳类”具有刚健,向上,生发,展示,外向,伸展,明朗,积极,好动等特性:“阴类”具有柔弱,向下,收敛,隐蔽,内向,收缩,储蓄,消极,安静等特征。任何一个具体的事物都具有阴阳的两重性。即阴中有阳,阳中有阴。

任何庞大的事物都逃不出阴阳的范畴,任何微小的事物又具有阴阳的两方面,阴阳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物极必反的现象就是阴阳转化的一种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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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间的万事万物,根据其特征,可以系统的分成五类“金”“木”“水”“火”“土”。这五类事物统称五行。金,木,水,火,土,并非指具体的五种单一的事物,

五行相生相克,相生,是指两类属性不同的事物之间存在相互帮助,相互促进的关系;具体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相克,则与相生相反,是指两类不同五行属性事物之间关系是相互克制的;具体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古代的时候把五行归成了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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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能克土,土能生金,金又能克木,从而使木不亢不衰,故能滋养火,而使火能正常生化。

火能克金,金能生水,水又能克火,从而使火不亢不衰,故能滋养土,而使土能正常生化。

土能克水,水能生木,木又能克土,从而使土不亢不衰,故能滋养金,而使金能正常生化。

金能克木,木能生火,火又能克金,从而使金不亢不衰,故能滋养水,而使水能正常生化。

水能克火,火能生土,土又能克水,从而使水不亢不衰,故能滋养木,而使木能正常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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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给大家讲个故事可以更具体的理解五行,先从相克说起,现在我国为了减少沙漠化,种植了大量的树木,树木可以其到巩固土壤不让土壤松散,土壤也能更好的储存水分供树木吸收成长,而水是我们生命的源泉,他可以瞬速的使燃烧的物品温度进行冷却,达到灭火的目的,而火也是我们日常中不可缺少的他可以帮助我们进行做菜,炼金,等现在我们使用的金属,玻璃制品,都是先进行高温融化,在塑型,定型等,一套流程走下来的才有了我们现在手中的物品,我们用火融化铁矿做出来的斧子,铁锨,等农用器具,可以帮助我们节省非常大的人力,砍树,再就是相生,金属可以融化之后就是液体,水能滋润树木,树木可以用来生火,烧尽的树木灰经过时间会变成土壤,土壤经过时间和天气灵气的吸收,会形成金属矿等。这就是我所理解的相生相克,而五行并不是特定的指某样东西,世间万物皆有五行。

知道了五行,那么他与人体到底有什么关系呢,其实我们人体就是一个五行, 在中医学上运用了五行类比联系的方法,根据脏腑组织的性能和特点,将人体的组织结构分属于五行系统,从而形成了以五脏(肝、心、脾、肺、肾)为中心,配合六腑(胆、小肠、胃、大肠、膀胱、三焦),主持五体(筋、脉、肉、皮毛、骨),开窍于五官(目、舌、口、鼻、耳),外荣于体表(爪、面、唇、毛、发)等的脏腑组织结构系统,为脏象学说的系统化奠定了基础。

此外,中医学根据"天人相应"的观点,运用事物属性的五行归类方法,将自然界的有关事物或现象也进行了归属,并与人体脏腑组织结构的五行属性联系起来。如人体的五脏、六腑、五体、五官等与自然界的五方、五季、五味等相联系,这样就把人体与自然环境统一起来,反映了人体内外环境之间的相互收受通应关系。例如春应于东方,风气主令,故气候温和,阳气生发,万物滋生,人体之肝气与之相应,故肝气旺于春。

脏腑病变的相互影响和传递,谓之传变,即本脏之病可以传至他脏,他脏之病亦可以传于本脏。从五行规律来说,则病理上的传变主要体现于五行相生的母子关系及五行相克的乘侮关系。

(l)相生关系传变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犯母"两种情况:

母病及子,又称"母虚累子",系病变从母脏传来,并依据相生方向传于属子的脏器。临床多先见母脏病候,继则又见子脏病候。如水不涵木证,即肾阴亏虚,不能滋养肝阴,阴不制阳,以致肝阳虚亢,临床可见腰膝酸软,耳鸣遗精,眩晕,健忘,失眠,急躁易怒,咽干口燥,五心烦热,颧红盗汗等症。

子病犯母,又称"子盗母气",系病变从子脏传来侵及属母的脏器,临床多见先有子脏病候,继则又见母脏病候。如心肝火旺证,即心火亢盛而致肝火上炎,可见心烦失眠,或狂躁谵语,口舌生疮,舌尖红赤疼痛,又兼见烦躁易怒,头痛眩晕,面红目赤等症。

(2)相克关系传变包括"相乘传变"和"相侮传变"两种情况:

相乘传变,即相克太过而致疾病传变。如木亢乘土,即肝脾不和证或肝胃不和证,临床多见肝气横逆,侵及脾胃,导致消化吸收功能紊乱。多先见肝病证候,继则又见脾气虚弱或胃失和降证候。如肝气横逆,可见烦躁易怒,胸闷胁痛,眩晕头痛等证。横逆犯胃则继见恶心,嗳气,吞酸,呕吐等症。横逆犯脾则继见纳呆,厌食,脘腹胀满,大便溏泄或不调等脾虚失运病证。

相侮传变,即反克为病。如木火刑金,即肝火犯肺之证,临床多见心肝火旺,肝火亢逆,上犯肺金,灼伤肺津或肺络,一般先见胸胁疼痛,口苦,烦躁易怒,脉弦数等肝火亢盛之症,继则又见咳嗽,甚则咳血,或痰中带血等肺失清肃之候。由于肝病在前,肺病在后,病变由被克脏传来,故属相侮规律传变。

应当指出,所谓五行母子或乘侮关系之传变,在临床上并不是必定要发生的,此种传变发生与否,还与脏气虚实、病邪性质,以及护理治疗等多方面因素或条件有关,一般来讲,脏气虚则传,脏气不虚则不传或难以传变,对此应灵活看待,不能机械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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