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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桂阳农商银行员工违法放贷1500万 贷款资金流入自己口袋

时间:2023-08-16 06: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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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桂阳农商银行员工违法放贷1500万 贷款资金流入自己口袋

12月24日,湖南桂阳农商银行一起员工违法放贷案在裁判文书网披露。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杨某平,男,1974年5月出生,湖南桂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

经审理查明:4月至4月,被告人杨某平在桂阳县信用联社(现更名为湖南桂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营业部主任期间,经手发放了谭某贷款500万元和王某的贷款1000万元。1月15日,被告人杨某平经民警电话传唤到案。

贷款资金流入自己口袋

4月1日,郴州黄金灯饰城有限公司负责人谭某为筹集资金,向时任桂阳县信用联社理事长的何某申请贷款,何某便安排被告人杨某平具体负责该笔贷款申请的办理,并介绍汇源担保公司提供担保。随后,杨某平与桂阳县信用联社其他工作人员组成调查组,对该笔贷款进行调查。

第一次调查时,调查组发现谭某偿还能力较差,达不到贷款标准,不能发放贷款。10月份,何某再次安排调查组进行调查,被告人杨某平与其他调查组成员,在谭某偿还能力没有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出具了《关于谭某申请500万元担保贷款的调查报告》作出谭某符合个人担保贷款条件,贷款用途合理,还款能力有保障,贷款风险较小,同意对谭某发放担保贷款500万元的调查结论。

11月份,杨某平得知,汇源担保公司准备用这笔贷款归还自己400万元债务后,利用职务便利加紧催促信贷部同事,让谭某的贷款申请被优先安排上报贷审委员会研究通过,同时安排营业部的工作人员优先做好谭某的贷款申请资料和授信上报,以最快的速度促成这笔贷款的发放。

案发后截止3月22日,所幸,谭某等人陆续归还了全部贷款本金。

1000万坏账政府“兜底”

经法院查明,杨某平违规放贷的案件尚不止这一起。

1月份,王某为了支付工程款和偿还民间借款,向桂阳县信用联社申请贷款。杨某平在明知王某已有未归还贷款,不能继续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仍同意王某虚构贷款理由,以借名贷款的方式进行贷款,并安排工作人员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随后,杨某平及桂阳县信用联社的其他工作人员根据王某提供的虚假贷款资料,经过贷款调查,以王某儿子的名义为王某贷款1000万元。湖南信隆担保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了担保。

贷款发放后,王某没有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而是用该款支付了湖南信隆担保有限公司保证金、担保费,部分工程款及民间借款。

杨某平供述,去贷款调查前,没有接到申请贷款的相关资料。也未对王某承建厂房和员工宿舍的情况进行调查,只看了承包合同,未对王某是否有贷款1000万元的偿还能力进行调查核实。

桂阳县政府土地置换不良贷款协议书证实,6月24日,桂阳县人民政府以土地资产3亿元置换桂阳县信用联社不良贷款,其中包括这笔1000万元贷款。

截止目前,湖南信隆担保有限公司、王某均未归还该笔贷款本金及利息。

12月,桂阳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杨某平身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平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作者:刘跃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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