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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埃米尔·涂尔干的《自杀论》

时间:2021-12-16 20: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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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埃米尔·涂尔干的《自杀论》

受到一些社会新闻的影响,这两日,我断断续续地重读了埃米尔·涂尔干的《自杀论》。这部书的出版距今超过百年,许多观念颇为陈旧,但还是有不少有价值的观点。全书共分三编,第一编讨论自杀的非社会因素,如心理、疾病、种族、遗传、自然环境等(这部分有很多非常扯蛋的论述)。第二编和第三编讨论自杀的社会因素。第三编篇幅很短,似乎是第二编的延续。关于自杀的社会因素,涂尔干有一些有价值的观点,例如国家通过树立社会道德规范约束个人的欲望,所以在特定环境下会出现具有规模的利他主义的自杀行为。

涂尔干认为,自杀首先是一种个人的疾病。是病就得治。他总结了若干种引起自杀的病症:幻想型、抑郁型、强迫型、冲动型。幻想型病人产生幻觉,如接到神灵的旨意,或遭受迫害。抑郁型病人生活里任何事对他没有吸引力,自杀是结束痛苦的方式。强迫型没有明确的自杀动机,没有理由,就是想死。冲动型病人被短暂的情绪掌控,作出伤害自己的行为,情绪过后就后悔不已。

涂尔干认为,不能把任何自杀者都视作疯子,尤其是抑郁型自杀,他们的精神状态和正常人最为接近。幻想型、强迫型、冲动型都很容易被识别为病症,但抑郁不容易被识别为病症。《自杀论》出版于1897年,距今1,涂尔干能有如此认识,实在很了不起。至今在我身边,很多人没有意识到抑郁是一种器质性疾病,需要专业的医生进行药物治疗,以为开导两句就能完事。书中并没有出现“抑郁症”这个词,在他的年代,人们还没有认识到这种疾病。涂尔干的用词是“忧郁性自杀”、“神经衰弱”、“对孤独的明显爱好”、“普遍的绝望”,无疑他所说的这种情况就是今天我们熟知的“抑郁症”。

涂尔干和马塞尔·莫斯总结了两万六千份自杀案例,发现非精神错乱的自杀者非常多,自杀的倾向从童年到壮年逐步增强,壮年到老年逐步减弱。说明自杀倾向是后天获得的。涂尔干说,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人过了30岁自杀倾向就逐步减弱。我觉得这没啥奇怪的,因为那些容易产生自杀倾向的人通过不懈努力和岁月的淘汰,纷纷在壮年时期实现了自杀目标。被自杀行为过滤剩下的老年人,自然以“希望好好活着的”居多。

涂尔干用了一章内容讨论自杀和种族的关系,但用今天的眼光来看这一章视野太窄了。涂尔干受限于他所处的时代,他眼中的“种族”局限在欧洲东部和西部的不同人群,在日耳曼人、斯拉夫人、罗马人和凯尔特人之间探寻自杀行为的渊源。涂尔干收集不到全球性的资料,样本量太少。比如他看到每百万波希米亚人有158名自杀者,瑞典有84名,就判断说“波希米亚人自杀率很高”。我只能评论——呵呵。与其说这些自杀率之间的细微差别归咎于“种族”,不如说是“随机”。

涂尔干的第二个发现:自杀也是一种社会疾病。一些国家或地区的自杀率明显高于其他地区。自杀率和精神疾病的发病率不呈正相关。自杀行为会相互感染,许多个案中自杀行为会在家族和社区里蔓延。自杀率和战争、瘟疫、贫困、宗教都有关系。他总结了自杀率在欧洲地图上的分布,发现维度低的地方自杀率不如高纬度地区,北纬50-55度的自杀率最高。在意大利,北方人的自杀者多于南方人。从季节来看,自杀者对多的季节是阳光明媚、气候温和的。最冷和最热的时候人们的求生欲更强。

自杀和职业也有关,比如远航水手,我猜测船上枯燥的生活、晕船、营养不良、人际关系单一都容易催生厌世情绪。不过涂尔干的脑回路有点奇怪,他认为远航水手自杀率高的原因是海洋上炽热而潮湿的风。法国军队从莫斯科撤退期间,许多军人自杀。涂尔干也没有把这些自杀归因于军人的荣誉感,而是说“严寒起到和炎热相同的作用”。哎我说涂叔,你上一节还总结说温和的气候里人更容易自杀,这一章怎么又自相矛盾了?

涂尔干还发现,白天自杀率高于夜晚。他认为白天“是一天中社会生活最沸腾的时候”,他用了大量数据表明白昼更有利于自杀。我觉得这几页都是废话,就好比论证“躺着的人跑得不如站着的快”,你让睡着的人跳个楼、上个吊试试,难道不先把他们喊醒?

涂尔干讨论了利他主义的自杀(我国古代一些民族的“弃老”风俗就是一种利他主义的自杀行为)。还有君王死后臣民自杀殉葬的行为、国家战败后国民自杀殉国的行为、饥荒中老人和病人的集体自杀行为。对于个人来讲,生活中不存在什么必然会引起自杀的不幸。但宏观地看一个人口众多的社会,似乎每年都有稳定数量的人结束自己的生命。涂尔干把一个社会中固定的自杀倾向归因于“每个社会都有它不会朝夕之间改变的气质”,由于这种自杀倾向的根源在于这个文化的精神气质,所以自杀不可避免——只要这个社会存续下去,人口基数保持一定规模,就会有人自杀。

自杀者会受到环境的熏陶,涂尔干假设每一个自杀者都有一名曾经的自杀者作为启蒙者或导师,也就是说,自杀行为是“习得”的。每一名自杀者必定从某一例自杀案件中接受了以“自杀”为解决生命困境的可能性。每一次自杀都是前一次自杀的重复。一些利他主义的自杀行为(如殉国)会被文学作品、历史叙述以及公民教育渲染成具有正面意义的事件,自杀者会被塑造成英雄,这些事件会对那些容易萌生自杀念头的人潜移默化。

在世界主流的宗教中,利己主义的自杀行为都是违背宗教教义的。中世纪欧洲的宗教法庭通过各种虐尸的手段惩罚自杀者。对付普通罪犯的惩罚手段施加在自杀者身上是徒劳的。对于罪犯,最严酷的惩罚莫过于剥夺其生命。统治者只好惩戒自杀者的亲属,例如路易十四于1670年立法没收自杀者亲属的财产,拆毁贵族的城堡。这些严酷的法律最终在1789年的大革命中被撤销。

涂尔干并没有对自杀行为进行道德评价,他把自杀作为一种普通的社会现象进行研究。多年前在图书馆曾读过一本《自杀作为中国问题》写得也不错,作者吴飞,手头没有,以后有机会再重读。

【参考】

1、埃米尔・迪尔凯姆. 自杀论[M]. 商务印书馆, .

2、吴飞. 自杀作为中国问题[M].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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