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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宣判

时间:2021-03-25 22: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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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宣判

9月16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村霸”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在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恶势力集团中6名被告人因犯强迫交易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到二年三个月不等刑期,并处六万元到三万元不等罚金。

鉴于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本辖区首例“村霸”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通报龙马潭区检察院后,我院高度重视,多次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案件定性、证据收集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确保案件依法高效侦查。在审查批准逮捕环节,我院依法从严、从快对刘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我院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在二十日内将该案起诉至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期间,承办检察官积极参加庭前会议,就案件的程序和实体充分交换意见,有效减少了庭审中不必要的对抗和冲突。庭审过程中,我院通过电子示证的方式,具体直观地向相关诉讼参与人展示了涉案证据,取得良好效果。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截止目前,批准逮捕涉黑恶势力犯罪及相关“保护伞”10件32人,提起公诉3件10人,判决3件10人,发出加强基层综合治理和基层组织建设的检察建议1份,移送涉黑恶势力犯罪及其相关“保护伞”线索4条,对辖区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起到了有效打击和震慑作用。

策划:杨绍伟、白云、颜溢

编辑:新媒体中心

审签:胡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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