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规定,在逃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31日前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黄梅警方公布105名在逃人员名单,并郑重告诫在逃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逃亡不是出路,在逃人员一日不到案,黄梅警方的追逃工作一日不会停止!
黄梅警方公布105名在逃人员名单
潜逃不是路,投案求自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来源:平安黄梅
编辑:张金霞
终审:秦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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