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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课 乱世用重典 盛世兴德教(上)

时间:2020-06-16 20: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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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课 乱世用重典 盛世兴德教(上)

不知为何,在我们传统观念里,与人争讼这件事等同于灾难、祸事,而且发起争讼之人,即现在我们所说的原告,也会遭受人们的严苛审视,甚至还会上升到对其人品的质疑。

与西方社会不同,大律师是非常受人羡慕的金饭碗。据说海外华人他们所认定的理想职业就是医生和律师。但是,在中国,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没有律师这一职业的,最接近的就是状师,也被人们蔑称为讼师或讼棍。

《清稗类钞·狱讼类》里就有讲述数十则“状师”的故事,这些人凭借熟知律法,钻法律漏洞,坏法乱纪,勾结官吏,包揽诉讼,每每能以其鬼蜮伎俩,获得胜利。想来周星驰的《算死草》《九品芝麻官》等,都是从这里找到的灵感。

民国以后,现代律师制度兴起,但讼师却摇身一变成了“司法黄牛”,玩着包揽诉讼,贿赂法官的游戏。

民国初年佚名所着的《老上海见闻》:“状师在吾国,本已具着悠远绵邈的历史,但是,自从欧风东渐以来,律师的制度传入我国,既而国人多数察觉状师的弊窦与罪恶,因之民国成立伊始,政府当局即颁布命令禁止状师的私底营业,规定只许正式律师悬牌应征,但是状师的演出却始终没有绝迹。”

据说这些司法黄牛,就活跃在当时的法院周围,有一大批托儿以此谋生,他们更因为经常出入相关机构,与一些政法系统的人十分熟识,一些权钱交易简直不要太容易。

其实,从以上史料记载来看,非独我们有这样一些钻着法律漏洞,摇唇鼓舌,为一己谋私公然践踏法律的败类。应该说凡事都有阴阳两面。律师制度固然是司法的一大进步,然而人心是最难把握的东西。好的制度,心怀叵测的人,就偏偏能变成害人的利器。

故而先人们认为诉讼是与人争,必然纷扰起,利益攸关之处,必然不能周全所有人。故而圣人以无讼为贵。

讼 狱

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

韩愈《送孟东野序》有“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之句。后来多指遇事不平而发出不满的声音。无讼为贵:《论语·颜渊》:“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意思为人世间没有官司可以打,这才是可贵的。

上有恤刑之主,桁[héng]杨雨润;下无冤枉之民,肺石风清。

《书·舜典》:“惟刑之恤哉。”恤刑指用刑慎重。桁杨雨润:本意为桁杨像细雨润物,后比喻贤明的君主慎用刑,而使罪犯被感化向善,犹如细雨滋润万物。桁杨,古代的一种刑具,枷在犯人的脚上或脖子上。

《庄子·在宥》:“今世殊死者相枕也,桁杨者相推也,刑戮者相望也。”肺石风清:肺石很冷清,用来形容没有受冤而告状的人。肺石,传说为古代放在朝廷门外的石头,百姓可以站在石头上面控诉地方官员,因为色赤并且如肺形所以得名肺石。

虽囹圄便是福堂,而画地亦可为狱。

上古的时候民风淳朴,相传在地上画个圈就可以作为牢狱。《封神榜》里姜子牙的弟子武吉未拜入师门前,闹市上扁担滑落失手打死人,当时守城吏便画地为牢,立木为吏,将他囚禁在大街上。以至于最终遇见微服私访的周文王一行人,从而侧面烘托了姜子牙的神奇本领。

与人构讼,曰鼠牙雀角之争;罪人诉冤,有抢地吁天之惨。

《诗经》中有“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何以诉我讼”的诗句。后来用“鼠牙雀角”作为争讼之辞。抢地吁天:以头碰地,口呼天。形容状况极为凄惨。

狴犴猛犬而能守,故狱门画狴犴之形;

棘木外刺而里直,故听讼在棘木之下。

《龙经》有:“狴犴好讼,亦曰宪章。”传说狴犴急公好义,仗义执言,而且能明辨是非,秉公而断,再加上它威风凛凛的形象,因此除装饰在狱门上外,还雕刻成匍匐在官衙的大堂两侧的形象。

古时候官吏坐堂,行政长官衔牌和肃静回避牌的上端,便有它的形象,取其虎视眈眈,维护公堂的肃穆正气之意。狴犴既是牢狱的象征,又是黎民百姓的守护神。

《礼记·王制》:“正以狱成告于大司寇,大司寇听之棘木之下。”后来都称棘林为法庭。

乡亭之系有岸,朝廷之系有狱,谁敢作奸犯科;

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续,上当原情定罪

乡亭:古代基层行政单位。古代称乡亭拘押罪犯的地方为岸,称朝廷官府拘押罪犯的地方为监狱。原情定罪:考察犯人的行为,量刑定罪。《汉书·路舒温传》:“夫狱者,天下之大命也,死者不可复生,绝者不可复属。《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囹圄是周狱,羑里是商牢。

商纣王曾将周文王囚禁于此。《史记·殷本纪》:“纣囚西伯羑里。”

桎梏之设,乃拘罪人之具;缧绁léi xiè之中,岂无贤者之冤。

《周礼·秋官·掌囚》:“中罪桎梏。”郑玄注:“在手曰梏,在足曰桎。”缧绁:也作“累绁”,拘捕犯人时用的绳子,引申为囚禁。《论语·公冶长》:“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

两争不放,谓之鹬蚌相持;无辜牵连,谓之池鱼受害。

池鱼受害:源于“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传说春秋时,宋国城门失火,用护城河水救火,水被汲干了,河中的鱼因此而死了。后来用来比喻无辜受连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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