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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江市圆满完成全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的调整。此次调整全市共涉及4023名工伤人员,调整后全市月增发工伤待遇64.93万元,调增的相关待遇按规定将于10月底全部发放到位。
▲来源网络
此次待遇调整对象为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按月享受致残补助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
其中内江市1—4级伤残人员2368人,每人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92元;
5—6级伤残人员97人,每人每月增加156元;
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1259人,每月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84元。
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299人,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调整为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4714.5元的50%、40%、30%。
据悉,调整的工伤人员待遇从1月1日起执行。
来源丨内江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编辑丨毕凯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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