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写作的好帮手!
1200字范文 > 最高人民法院第十辑公报案件及裁判文书审判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第十辑公报案件及裁判文书审判摘要

时间:2021-09-22 17:36:43

相关推荐

最高人民法院第十辑公报案件及裁判文书审判摘要

1、高仪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建龙卫浴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

【裁判摘要】1、授权外观设计的设计特征体现了其不同于现有设计创新内容,也体现了设计人对现有设计的创造性贡献。如果被诉侵权设计未包含授权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全部特征,一般可以推定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不近似。2、对于设计特征的认定,应当由专利人对其所主张的设计特征进行举证,第三人可以提供反证予以推翻,人民法院在提取各方当事人质证意见的基础上对证据进行充分审查,依法确定授权外观设计专利的设计特征。3、对功能性设计特征的认定,不在于是否因功能或者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不具有可选择性,而在于从外观设计产品的一般消费者角度看,该设计是否仅仅由特定功能所决定,不需要考虑该设计是否具有美感。

2、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与抚顺市艳丰建材有限公司、郑克旭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裁判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对于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不得执行该执行标的。本案中,承兑汇票出票人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专用账户交存保证金作为承兑汇票业务的担保,该行为性质属于设立金钱质押。当出票人未支付到期票款,银行履行垫付款义务后,银行基于质权享有就该保证金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权属于担保物权,足以排除另外债权的强制执行。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东升支行与吉林市碧碧溪外国语实验学校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执行案

【裁判摘要】1、豁免执行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现行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对教育用地或者教育设施豁免执行,学校应以学校的财产包括教育用地与教育设施其债务。2、债权实现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应当之间保持平衡,法院采取的执行措施不能影响社会公共利益设施的使用。为保障社会事业发展,保障公众受教育权等基本权益,对教育土地与教育设施的执行不能改变其公益性用途,不能影响实际使用。

4、丁启章诉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裁判摘要】车辆通过付费方式进入高速公路的法律关系,系通行者与高速公路管理者达成有偿使用高速公路的民事合同关系,高速公路管理者有及时巡视和清障的义务,以保障司乘人员在通过高速公路时的安全、通畅。通行者在高速公路驾车行使时碾压到车辆散落物导致交通事故的,高速公路管理者在不能举证证明已尽到及时巡视和清障义务的情况下,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应高峰诉嘉美德(上海)商贸有限公司、陈惠美其他合同纠纷案

【裁判摘要】1、在一人公司法人格否定之诉,应区分作为原告的债权人起诉所基于的事由。若债权人以一人公司的股东与公司存在资产混同为由起诉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股东对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不存在混同承担举证责任。而其他情形下需遵循有关有限责任公司否认资格否认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即折衷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2、一人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是否混同,应当审查公司是否建立了独立规范的财务制度、财务支付是否明晰、是否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等进行综合考量。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