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很费解,为啥我卡梅隆会落到今天这一步。
回想当年,我也曾是带明星。大学时期我虐遍NCAA无敌手,冠军,我拿了;MOP,我也拿了。站在巅峰舞台,我志得意满,环顾四周,试问天下还有谁是对手?哦,除了那个国字脸高中生,我曾与他交锋过,大抵是五五开吧。
那一年,他当选状元,我成为探花;那一年,丹佛从鱼腩一跃而起挺进季后赛,19岁的我场均能拿到21分6.1篮板,但最佳新秀的奖品,却塞到那国字脸的手上……我挠了挠头,摊开双手表示遗憾。
其实私底下,我俩关系相当不错,都是同一届的,又在高中时练过。好汉与好汉之间,总会惺惺相惜的。
丹佛的日子缓慢且无趣,除训练比赛外,便只剩开车兜风,四处乱窜。偶尔我也会望着雪山发呆,边发呆边怀念纽约的繁华,怀念两颗甜瓜身上纹,掌声送给社会人的少年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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