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龙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
招募公告
12月31日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因恩施自治州翔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鄂28破申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恩施州龙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城公司)破产重整案,1月11日,指定湖北图盛律师事务所担任龙城公司管理人。
为确保龙城公司重整成功,提高债权清偿比例,引进具有实力的投资人参与重整,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一、龙城公司概况
1、龙城公司成立于3月1日,公司地址为宣恩县星光大道8号特1号,现工商登记股东为杨东、杨红兰,法定代表人杨东,注册资本1000万。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流服务(不含道路运输);民族工艺制品、日用百货、家电、建材、五金、家具的销售;农副土特产初加工、销售;物业管理;房屋出租;旅游开发。
2、公司资产状况:龙城公司现有资产主要为国有土地(180亩)、在建工程及办公设备等。经评估:在12月31日(基准日)的清算价值为306870959元(含已销售并备案的230套建筑面积为15074.38平方米的商铺,价值为90418773元),详细情况意向投资人自行进行尽职调查。
3、公司负债: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管理人处对申报债权总额4.5亿元;职工债权27笔,合计金额920817.84元。财务审计正在进行中。
二、招商原则和投资回报
招商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通过遴选成为重整投资人的回报:在依法通过的《重整计划方案》执行完毕后,依照方案的规定取得龙城公司相应的股权和资产。
三、报名条件
有意参与龙城公司重整的投资人(以下简称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能够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获取相应资产及股权所需对价,并有足够资金支持重整经营活动。
3、在本公告截止时间期限内缴纳保证金3000万元(保证金须通过银行实际缴付至管理人账户,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债权或其他形式的资产冲抵)。意向投资人通过遴选成为重整投资人的,该保证金冲抵投资款;未通过遴选,保证金全额退还。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利息。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联合参与重整投资报名。
四、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报名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前三年财务报表;个人投资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重整投资方案(应具备拟投资款金额、支付时间等主要内容);
3、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25日止。
2、报名地点:恩施州龙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办公室(宣恩县星光大道8号特1号宣恩国际商贸城售楼部三楼)。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恩施州龙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恩支行
账号:42050172640800000443
4、报名资料需封存后提交管理人,由管理人在公开遴选评审时现场拆封。
5、遴选评审时间:8月26日上午9:00,地点: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5号法庭。
6、联系人:杨建律师,联系电话:18963914444
黄慧律师,联系电话:18672067614
注: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2、意向投资人应到管理人处了解查阅龙城公司相关详细情况。
恩施州龙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