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武乡县法院执行局
@被执行人,三天内到院处理案件
以下被执行人,经武乡县人民法院多次传唤,以拒接电话、谎称外出、今天推明天等层出不穷的方式来阻碍执行工作正常开展,现通过网络平台向你们发出最后“通牒”,三天内务必到武乡法院执行局处理执行事宜,否则法律后果自负。今日上榜名单如下:
监漳镇
1、崔晋文,监漳镇监漳村4区31号。
2、武国平,监漳镇监漳村4区31号。
3、李川东,监漳镇西川村下西川6号。
情形:拒不执行
大有乡
1、李玉,大有乡王庄沟村。
2、雷文兵,大有乡王海峪村前庄39号。
3、郁国红,大有乡脉落神村下峰头。
情形:拒不申报财产,部分谎言无数
丰州镇
1、董军,丰州镇丰华巷55号。
2、张旭东,丰州镇胡庄铺村。
3、李彩红、韩勇文,丰州镇迎宾街141号。
情形:申报财产不实
提示:
以上人员,请务必三天内到武乡县人民法院接受执行调查,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尽快履行到位,如三天内不到院,该院将采取一切执行手段,对你进行法律制裁,同时将通过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抖音向社会公开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