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上午8时许,操机员朱彤彤在x光机检查中,发现旅客随身携带的挎包里有疑似电击器的物品,便通知开包员梁肖丽进行检查。经检查这是一个高7厘米的圆柱形电击器,若被带上飞机,后果不堪设想。
机场公安分局民警对这名男性旅客调查,据了解,陈某是乘坐FM9280前往上海的旅客。鉴于陈某无不良企图,在民警教育后能认识错误,主动放弃该违禁物品,民警对其教育后放行。
8月1日下午15时左右,阜阳机场安检X光机操机员梁肖丽在乘坐KN5911航班的一名旅客随身行李X光图像中发现一枚疑似子弹的物品,第一时间向开包员发布开包指令。开包员朱彤彤告知旅客开包检查,该旅客拒绝接受检查,朱彤彤和旅客说她包内有违禁物品,必须要配合检查,随即在婴儿背带小兜内发现一枚步枪子弹。朱彤彤上报值班站长周大卫,值班站长到场了解情况,该旅客言语激动并强行解释“不知道是谁放进去的,跟我没关系”。值班站长按照程序通报机场公安,机场公安到场后,安检员将该旅客和查获的子弹一并移交机场公安处理。
据悉,枪支弹药及其仿制品属于管制类物品。我国法律严禁公民非法购买、持有、私藏枪支弹药。
阜阳机场安检应急部在此温馨提示广大旅客:民航局《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公告中明确规定,禁止旅客携带包括子弹(包括铅弹、空包弹、教练弹)等弹药类物品。请遵守相关规定,以免影响您的出行。
文字:任娅雯
图片:朱彤彤
编辑:汤嘉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