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近期文物建筑单位火灾事故教训,提升文物系统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7月31日,光山县消防大队对县文物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此次参加培训的有县文物局刘春霞副局长、安全股负责人以及各文物建筑场所负责同志。文物局副局长刘春霞结合全国文物系统火灾特点要求各文物场所当前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火灾防范,排除火灾隐患,改善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全面杜绝文物场所火灾事故发生。消防大队培训人员就场所如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常见火灾隐患特点及整改措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开展培训工作。
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文物系统人员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同时有效的促进了文物建筑单位开展隐患排查自查,对全县文物场所安全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
传播消防常识,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