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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黄冈公开宣判两恶势力团伙

时间:2024-05-26 12: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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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黄冈公开宣判两恶势力团伙

武穴法院对被告人吴豆豆、杨阳等14人恶势力团伙一案公开宣判

8月1日下午,武穴法院对吴豆豆等人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窝藏包庇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分别判决14名被告人一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14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10月至4月,吴豆豆、杨阳等人作为股东,纠集杨伟康、吴国付等人在花桥镇流动开设“二八杠”赌场,通过“抽水”和收取高额利息方式非法牟利。至案发时,吴豆豆等人获利10余万元。此外,还查明吴豆豆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窝藏;吴豆豆、毛淇等5人逞强斗狠,多次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毁损他人财物,寻衅滋事;刘志林、祝玉龙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

庭审资料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豆豆、杨阳等14人经常纠结在一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属恶势力团伙。吴豆豆、杨阳等14人开设赌场,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祝玉龙、刘志林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吴豆豆、毛淇等5名被告人逞强斗狠,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吴豆豆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匿场所、财物,其行为构成窝藏罪。被告人吴豆豆、杨伟康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本案之罪,是累犯,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杨阳、陈记伟、杨伟康、彭吕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毛淇犯罪时、祝玉龙犯故意伤害罪时未满18周岁,量刑时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吴豆豆、祝玉龙等人当庭自愿认罪,被告人刘志林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均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结果。

武穴法院对被告人周志超、余肖、周武超恶势力团伙一案公开宣判

8月2日上午,武穴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周志超、余肖、周武超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一案公开宣判,一审分别判决3名被告人一年六个月至六年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1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至期间,被告人周志超向被害人帅某索要49万元赌资时,两次非法剥夺其人身自由,并实施殴打行为。至期间,被告人周志超无事生非、逞强耍横,强迫被害人李某为他人提供担保,并多次随意殴打、恐吓被害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被告人周志超在向被害人徐某索债过程中,与被告人余肖采取威胁、恐吓暴力手段,迫使不是债务人的李某、石某(徐某公司的股东)出具38万元借条,被告人周武超强迫李某出具5万元借条。后被告人周志超、余肖多次向二被害人暴力追债,石某被迫给付被告人周志超1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志超、余肖、周武超经常纠结在一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属恶势力团伙。被告人周志超在索要赌资过程中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实施殴打行为;随意殴打、恐吓他人达三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余肖非法拘禁他人,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周武超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周志超、余肖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周志超、余肖已经着手实行敲诈勒索犯罪,有部分犯罪事实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被告人周武超已经着手实行敲诈勒索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全部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均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结果。

来源:湖北武穴人民法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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