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掖市城管执法局南街大队对一起企业施工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案件进行处理,对当事公司做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15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据悉这是该公司短期内第二次因为污染环境受到的行政处罚。
7月12日21时,市城管执法局南街大队在夜班巡查时发现,甘州区高铁西站某工地在装卸土方时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肆虐的尘土对周边环境造成极大破坏。在责令当事人停工整改的基础上,7月15日张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当事公司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7月22日凌晨1点,市城管执法局南街大队在夜班巡查时发现,该工地在装卸土方时仍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且此次施工的规模和工程量较上次更大,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也更加严重。7月24日张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再次对当事公司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15,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就因为抱着侥幸心理,不到一个月被罚了两次,这学费真贵啊!以后我一定文明施工、依法施工,绝对不再犯同样的错误”。拿着处罚决定书,当事公司负责人金某懊悔的说。
张掖城管温馨提示各施工企业:环境污染无小事,文明施工要牢记。依法施工须遵守,侥幸心理不能有。违法施工一时爽,停工处罚全白忙。心中树牢环保观,干活赚钱才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