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一名男子怀疑妻子与他人有婚外情,
冲动地两次挥刀刺“情人”,
还殃及无辜路人,
犯下故意伤害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一时冲动,伤害他人
的一天,家住阜南县某小区侯某某,在妻子的手机上发现了一条暧昧的微信,“我想你了,亲爱的!”侯某某立即加了该男子的微信,得知对方姓马,住在县城某小区。
1月,侯某某来到马某某家,希望通过促膝长谈让马某某不再骚扰妻子。没说几句话,两人就发生了激烈争吵。马某某否认和侯某某妻子有染,一口咬定是侯某某的妻子想勾引他。侯某某越听越气,冲到厨房提起菜刀,伤了马某某。
经过83天的治疗,马某某花费1万多元的医药费。经权威司法机构鉴定,马某某因外伤致右手小指屈指肌腱断裂及多发性皮肤裂伤,属九级伤残。
狭路相逢,再生事端
就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过程中,侯某某和马某某又狭路相逢,这一次酿成了更大的悲剧。
6月18日,侯某某驾驶自己的白色路虎轿车,在一加油站附近遇到正在加油的马某某。为了泄私愤,他驾车追撵马某某的车辆。期间,他两次将马某某所驾车辆逼停,并持砍刀击打马某某的车窗玻璃,马某某驾车避开。
马某某驾车行驶至阜南县鹿城镇环北路双龙桥附近时,侯某某逆向超车冲撞马某某所驾车辆,致使马某某所驾车辆失控,撞到路边正常行驶的一辆电动车,造成崔某某、岳某某身体不同程度受伤。
失去控制的侯某某并未停车,继续向南行驶又发生碰撞,造成三人不同程度受伤,两辆电动车和两辆轿车受损。
经法医鉴定,在此次追逐超车中,两人受轻微伤,两人属轻伤一级,被毁财物价值共计63928元。
近日,阜南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侯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来源:颍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