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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员递给6岁男孩一块面包 孩子吃下不到一分钟就大小便失禁流鼻血...

时间:2021-05-02 01: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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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员递给6岁男孩一块面包 孩子吃下不到一分钟就大小便失禁流鼻血...

众所周知,大部分小孩(不满10岁)的身体机能还不算很强壮,在面临意外危险时,遭遇不测的几率比大人高很多。

当然不否认有小部分孩子也够强够壮,但绝大多数还是很脆弱的,有时候甚至脆弱到我们无法想象。

比如,最近杭州一位6岁男孩,吃面包时就活生生被噎死了......

事情发生在杭州未来科技城万达广场负一楼一家叫“婵之云”的内衣店里。

事发时周女士和孩子的姑姑在挑选内衣,三个小孩则在店里玩。而后其中一位小孩想吃面包,前台收银的小姑娘给了他一块,孩子就吃了起来。

没想到刚吃下去,娃儿的状态就不对了!“像是要吐,他手在挥啊,大概是难受,不让碰他。”孩子姑姑说,“一分钟不到啊,侄儿就倒地上了,大小便失禁,流鼻血。”

现场人都吓坏了,赶紧打了120。孩子姑姑还在电话远程指挥下给孩子做心肺复苏,可是并没有什么效果。

店员也慌了,一边打120,一边跑去商场服务台叫人帮忙。

大约20分钟后,120赶到现场,一边急救一边把孩子送往余杭区第二人民医院,可惜孩子最终也没能救回来。

记者从医院了解到,孩子送来时心跳呼吸就没了,马上做了气管插管,插管过程中,通过喉镜看到,气管上方有一块食物堵在那里。初步判断可能是食物堵塞气管口造成窒息。

目前,涉事内衣店和所在超市以及商场正在与死亡儿童家属协商赔偿事宜。

当天,当地派出所介入调查此事,而给孩子面包的店员也去做了笔录。

事后,记者也走访了此店,采访了一些目击者——

店员小黄说:“小孩自己想吃,我们同事也是好心,就给了他一块,面包还挺大的,他一口就塞下面包,吃下就噎住了。”

说起给孩子面包的前台同事,小A无奈表示:“我们生活上都是好朋友,她人很好,发生这样的事我们谁都没想到”。

“当时孩子就在试衣间边上,噎住之后,他亲戚一直在做心肺复苏,孩子妈妈一直在边上哭……”一位目击者说。

从受访者的口中能得知,此事大概率真的只是“好心引发的血案”了!

前台店员无心伤害甚至是好意给孩子解馋,而孩子更是死的太冤太可惜......

但话说回来,毕竟是活生生的一条生命啊!而小孩死因也的确是因面包导致。

那么,店员是否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1、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这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的前提。

2、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在这里,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是有意识的,或者说是故意的,但对致使他人死亡结果发生是没有预见的,是过失。过失致人死亡罪属结果犯,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

这点同有意识地实施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行为的故意杀人罪不同。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可以分为作为的过失致 人亡行为和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两种情况。

3、 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这里死亡包括当场死亡和因伤势过重或者当时没有救活的条件经抢救而死亡。否则行为人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致人重伤,但由于其他人为因素的介入(如医师未予积极抢救或伤口处理不好而感染)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只应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

刑法对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罚,规定了两档刑罚——

1、对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也就是说,过失致人死亡,除法律的一般规定外,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根据特殊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对于刑法另有特殊规定的,一律适用特殊规定定罪处罚。

至于店员涉不涉及犯罪,只能看事故双方后续如何处理,以及当地派出所最后给该案如何定性了。

抛开法律层面,其实大家谁也没想到小男孩吃面包会死亡,更不希望发生这样的悲剧。

尤其是像这种“好心办了坏事”的悲剧,除了无奈就剩无奈了,连个说理的地都没有......

但现实是,这种完全超乎大家预料的“意外”,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在小孩群体中更甚。

不信你看↓

小孩子一方面生理机能脆弱,另一方面又缺乏进食安全概念,很容易“吃死”自己。

这时,一旁大大人就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了,不要把全部希望寄托在120。

毕竟,这种突如其来的危险,有黄金救援时间,抓住这个机会,利用适当的急救方法,也许就能挽回一条生命。

医生表示异物吸入属于婴幼儿多见急症,严重者会在短时间内窒息死亡。最容易吸入气道的异物主要以坚果为主,其中排名首位的是花生米,其次是瓜子和山核桃仁。青豆等细小的豆类也非常容易被吸入气道。

应对异物吸入最有效的方法是“海姆立克急救法”,也是目前抢救成功率最高的方法:利用冲击腹部——膈肌下软组织产生向上的压力,驱使肺部残留空气形成一股气流,将异物驱除,使人获救。

具体做法如下——

对于成年人

病人取立位或坐位,救护者站或跪在患者身后,并将双手环绕在患者腰部,同时让患者弯腰头部前倾。

救护者一手握拳,使拇指掌关节突出处顶住病人腹部正中线肚脐上方2厘米。

用另一只手抓牢握拳的手,向上向内快速拉压冲击病人腹部。

反复快速拉压冲击,直到异物从气道内排出来。

对于婴儿

马上把孩子抱起来,一只手捏住孩子颧骨两侧,手臂贴着孩子的前胸,另一只手托住孩子后颈部,让其脸朝下,趴在救护人膝盖上。

在孩子背上拍1至5次,并观察孩子是否将异物吐出。

遇到婴儿的这类情况,千万不要胡乱采取措施,惯常的办法容易起到负面效果。

因为,小孩吞食的异物,一般都是卡在喉部,不是很深。这时,不要让他做吞咽动作或者老是去拍背,简单的拍背会让他吞得越来越深。

用于自救

可采用上述用于成人的方法中4个步骤的后3个步骤,或稍稍弯下腰去,靠在一固定的水平物体上,以物体边缘压迫上腹部,快速向上冲击。重复之,直到异物排出。

救助孕妇

对于极度肥胖及怀孕后期发生呼吸道异物堵塞的患者,应当采用胸部冲击法,姿势不变,只是将左手的虎口贴在患者胸骨下端即可,注意不要偏离胸骨,以免造成肋骨骨折。

对于意识不清的患者

先使患者成为仰卧位,然后骑跨在患者大腿上或在患者两边,双手两掌重叠置于患者肚脐上方,用掌根向前、下方突然施压,反复进行。

提 醒

切忌在看似有气道梗阻表现,但仍然能说话和呼吸的人身上实施海姆立克急救法。

因为,此时的他,可能只是食道存在异物而非呼吸道,所以并没有应用海姆立克急救法的必要。

使用海姆立克急救法救回病人后,千万不要以为没事了,要注意动态观察患者症状、临床体征及意识变化。

如果突然患者感觉不好,需要尽快拨打急救电话并评估其食道、心脏、主动脉损伤及其他可能的损伤。

资料来源: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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