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
今天是我从事保险工作的 [第327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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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隔期
“间隔期”一般出现在重疾多次赔付和癌症多次赔付中
意思是前一次确诊重疾到第二次确诊重疾之间的时间,满足合同约定的天数就可以获得第二次理赔。
简单来说就是:间隔期天数越短越好
目前市面上多次重疾、多次癌症的间隔期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简单粗暴型
自第一次重疾确诊之日起,180天、365天、3年、5年之后,再次确诊为重疾,就可以赔第2次。
这个类型就简单,也是最常见的,只要满足约定的间隔时间即可,间隔时间越短越好。
条件判定型
首次重疾是癌症,间隔3年后,第2次确诊可赔付
首次重疾非癌症,间隔1年后,第2次确诊可赔付
这种方式通常出现在癌症多次赔付,目前市面上重疾险的重疾病种数都在100种左右,而癌症只是其中1种。
约定如果第一次罹患重疾的病种是癌症,间隔期就是3年,如果第一次罹患的重疾不是癌症,间隔期就是1年。
相比所有重疾间隔3年,好一些
首次重疾是癌症,间隔5年后,第2次确诊可赔付
首次重疾非癌症,合同效力终止
这是目前癌症多次赔付间隔期中最差的一种,首先间隔期长达5年,由于目前绝大多数癌症无法完全治愈,所以在癌症康复阶段称为5年生存期,只要癌症后活过5年就约等于正常人了,而癌症的高复发期在0~3年,所以间隔期5年能够获得赔付的概率大打折扣
再就是如果第一次重疾不是癌症,合同就终止了,而后面的第2次、第3次...都将失效。
即使间隔5年的理赔概率低,但有也总比没有好,很明显这个类型是最差的。
间隔期在哪儿看
如果你已经买了多次赔付型重疾或癌症多次赔付,条款里面可以找到(如下图)
<点击图片可放大>
如果你在合同中找到以下这条,就是前面说的第3种情况:
<点击图片可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