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江区再出重拳
两名张贴“小广告”违法行为人被拘留
按照全区创卫工作安排,年初以来,全区各地、各部门持续开展创卫工作。但是,近日在已经整治完毕的居民小区又出现张贴粉刷“小广告”行为,破坏了连月来全区干部群众辛勤劳动成果。针对这种情况,区委、区政府果断决策,由宁江公安一、二分局组织开展打击张贴粉刷“小广告”专项行动,采取多打击、快打击的工作方式,巩固创卫工作辛勤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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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派出所拘留张贴野广告人员
8月22日,临江街道会同临江派出所对辖区内已经清理过的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人在宁江区客运站家属楼内已经清理过的单元门上张贴“小广告”。临江派出所立即展开工作,经过调查,在长宁南街一商企内发现违法行为人高某,工作民警将高某口头传唤至临江派出所。经询问,高某对在宁江区客运站家属楼单元门张贴小广告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对违法行为人高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300元。
02
临江派出所拘留张贴野广告人员
同日,民主派出所接到兴旺社区工作人员报警,在中天小区3号楼1单元楼道内,刚刚刮完白的墙壁被人恶意喷涂上“小广告”。接警后民主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迅速行动,当天就将违法行为人桑某抓获归案。经查证,桑某对自己经常在江北多个小区内随意喷涂小广告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对违法行为人桑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300元。
下一步,按照创卫工作部署,区委、区政府将持续加大对乱贴“小广告”的打击力度,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全面净化居民居住环境。同时,也提醒广大经营业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运用合法渠道发布商业服务信息,不要给城市“抹黑”,莫要触碰法律这条“高压线”。
来源:宁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