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23时40分许,县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称:莘县某镇有人跳墙入室被发现后逃跑,值班人员立即指令派出所出警。派出所民警带领辅警一直工作到21日凌晨4时30分,调查证实系郭某某酒后对邻居妻子萌生邪念、失德所为。8月21日,民警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郭某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目前,违法行为人郭某强已送至拘留所执行拘留。
山东人素善饮,豪爽正直,这位兄台却在酒文化深厚的齐鲁大地把自己变成了酒色之徒......也只能用丢人形容了。
跳的了邻居的院墙,但是却注定跳不出这拘留所的高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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