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以良好形象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近期,信阳新县各部门志愿者纷纷走上街头,配合县交警、城管组织开展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对城市交通不文明行为依法进行劝阻。26日下午,一男子因不按标识违规行车且不听劝阻,并殴打交通志愿者,被新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当天下午3点半左右,在县城首府路交通劝导执勤点志愿者在疏导交通时,一轿车驾驶员张某违规行车且不听劝导指挥,强行驾车阻碍志愿者正常开展道路安全整治工作,争执过程中殴打志愿者,事后,嫌疑人 张某明知理亏迅速驾车驶离现场,造成严重恶劣的社会影响。
新县公安局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及时传唤张某到城关派出所接受调查,张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且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
目前,新县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罚款400元的处罚。
提示: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唤文明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倡导文明、安全、有序的交通安全氛围,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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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aron (审核编辑:Mathilda/ 意见)
▌来源:新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