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一男子在醉驾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因醉驾被当地交警查获。8月30日,山西晚报记者从高平市交警大队获悉,这名男子已被当地检察院批准逮捕。
6月22日7时许,高平市的李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炎帝大道张庄村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晋城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测,李某血液乙醇含量为221.2mg/100ml,系醉酒驾驶。7月5日,李某斌依法被取保候审,驾驶证被吊销。
就在被依法取保候审的当天20时许,李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建设南路高平市人民医院路段,再次被民警查获。经晋城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测,李某血液乙醇含量为337.2mg/100ml,系醉酒驾驶。
李某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重新犯罪,情节严重。8月20日,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高平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8月26日被高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采写: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吉毅
通讯员 苏雁翔
编辑: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助理 章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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