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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恋爱再反转:偶像该不该有性自由?

时间:2023-11-17 14: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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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恋爱再反转:偶像该不该有性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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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偶像明星不配拥有性(恋爱)自由。

这里的性自由,不仅仅是发生关系的性生活自由,还包括了恋爱自由、恋爱公开自由、以及从属于恋爱行为的任何层面的自由。

比如昨天吴亦凡的恋情曝光,瞬间就在微博上炸了锅,话题热度一下飙到了16亿阅读。

原本单身的吴亦凡是所有粉丝的大众情人,女粉们分布在五湖四海,每天刷数据、抓控评,兢兢业业让偶像成为娱乐圈最亮最in的顶流明星。

演唱会,抢票!生日会,应援!大榜单,砸钱!可以说,“你我本无缘,全靠我花钱”。

漂洋过海、省吃俭用,半夜接机,清晨送机,今天买周边,明天制横幅,劳心伤神。

我掏心掏肺把你奶红了,你特么居然跟别的女人实锤了?

在被曝光的那一刻,这场粉丝yy和偶像的云恋爱,被扯下梦幻的面罩,一些追星girl被啪啪打脸。

于是,你除了看到铁粉祝福的评论,留言区也有不少人迅速脱粉,心碎了一地。

更有甚者感到了深深的背叛感,前一秒还“我老公好帅”,下一秒带着过去的黑料回踩,不共戴天。

在饭圈女孩的心里: 不是不能谈,是你不能被发现; 不是不能睡,是你得有品位地去睡。 不是不能爆,是你得分清楚自己的定位属性。

所以不管现在吴亦凡的瓜如何发酵反转,到底是大明星和大学生的甜蜜恋爱呢?还是大明星和大学生约炮被拍?

是吴(傻)亦(白)凡(甜)陷入恋情遭心机女设计呢?还是同时聊骚好几个小妹妹坐实曾经的加拿大pao王身份?

whatever!

公关团队再牛逼,恋爱或约炮总有一样是真的,摘不干净。

一部分粉丝脱粉已经是必然。

一个提问:明星拥有性(恋爱)自由吗?

我觉得是有的,但是也分人。

有些明星是非偶像类型的明星,不需要粉丝微博打榜,不需要粉丝刷数据,类似这样的明星是有性自由的,不管恋爱与否,公开与否,哪怕你今天宣布闪婚了,都不会影响你在娱乐圈的地位。

最典型的非偶像类明星就是胡歌这种。

人家是因为剧好才圈粉的,不是靠粉丝打榜空瓶才成为娱乐圈一哥。

胡歌都快四十的人了,一天天只知道给别人当伴郎,粉丝急都急死了,恨不得天天在他微博底下催婚,哪里还会脱粉搞批斗?

退一万步说,哪天胡歌真的宣布结婚了,粉丝只会喜极而泣、锣鼓喧天、鞭炮齐鸣!

反观偶像类明星呢?情况就没这么乐观了。

我们也举例一个典型的偶像类明星:鹿晗。

作为娱乐圈的顶级流量,鹿晗最先让人关注的就是那张比女人还要精致的脸蛋,活脱脱漫画里走出来的美少年。

在和关晓彤微博公布恋情后,顶流的威力立马显现出来,顷刻就引爆微博的服务器瘫痪。

那些天天喊着“我鹿”的芦苇姐姐们(鹿晗粉丝群体名),一个假期过完就不是“我鹿”了,是“我绿”了。

中午公布恋情也就算了,晚上还被曝光双双在朋友圈秀恩爱。

这样还不够,还有人爆料鹿晗黄子韬深夜带关晓彤开黑,这种真实得不能再真实的恋爱二三事,让粉丝心碎了一地。接二连三的甜蜜暴击让芦苇姐姐们心态彻底崩了,指责鹿晗不顾及粉丝感受,让粉丝有一种被自己爱豆抛弃的感觉,芦苇圈一夜间大规模脱粉加回踩。

粉丝们受不了自己的“云男友”“移情别恋”,一些应援站也陆续宣布关站,就连从鹿晗出道陪伴至今的大站子“朝鹿”也删了微博简介,疑似关站。

很多路人不能理解粉丝的行为,路人觉得鹿晗公布恋情的行为很man很坦荡,粉丝为什么集体脱粉回踩呢?

大哥,鹿晗是偶像啊!

偶像与演员、歌手不同,偶像可以说是一群贩卖梦想的人,说白了就是卖人设。鹿晗作为偶像,人设之一自然就是“男友”。(当然粉丝有多种,但你不能否认鹿晗的女友粉才是主力军)。

你可以唱得不如杨宗纬,演戏不如梁朝伟,但你通过经纪公司的专业包装,摇身一变成了粉丝群体喜欢的样子。

粉丝们呢,也接受你唱得不是最出色,演得不是最专业,并且一如既往为你花钱,给你打榜,维持热度。

但有一点是心照不宣的,你得有职业操守,不能啥啥都不行却还想着恋爱自由,那叫偶像失格。

所以鹿晗如今流量衰退,怪不了别人。

关于偶像有没有性自由这个问题,知乎一个饭圈女孩的回答得到了最高赞:

麻烦把你恋爱(约炮)的痕迹藏好一点,老娘装瞎都装不下去的时候,真的很操蛋。身为偶像爱豆不恋爱是基本吧。好,你想恋爱甚至是生理需求,那麻烦你给我藏的严实一点,别把粉丝当傻子,谁傻还不一定。

偶像和粉丝发展到现在,已经形成供需一条链。

大家各取所需,你需要钱,需要被拥护,而我需要精神动力……一旦有一方破坏了这条供需链,那么就别怪另一方也放弃合作。

某种程度上来说,吴亦凡、鹿晗、蔡徐坤、范丞丞等这个类型的偶像明星就是摆在高奢店橱窗里的“商品”。

橱窗外的粉丝虽然买不起这件“商品”,但她们也不希望自己整日幻想的东西,物有所属。

幻想都破灭了,还支持个球?

无论你认为这个默认规则是对还是错,都不得不承认:

偶像明星没有真正的恋爱(性)自由,这就是事实。

艺人很难当,粉丝也很难做。

一个追吴亦凡的女友粉昨天这样发文:

我不干涉你的恋爱自由,你要懂,你既然要谈就要付出代价。如果你能做到不依靠粉丝去获得你事业上的成功,比如现在很多演员主持人歌手,他们不靠女友粉氪金依然可以跟牛逼很棒,那你当然可以谈恋爱。

但是现在你是靠女友粉撑着你的事业,一旦粉丝流失,你就失去光环了。当然,如果你愿意为了爱情去付出我也很佩服你。

一个大原则,不要又想要熊掌又想要鱼。你要谈恋爱可以,管天管地我也管不到你生理需求对不对,但是你不要公开,我不想知道,除非你要结婚再告诉我,我没必要为了不能陪你而难过,我还可以去粉别人,懂吗?老娘挣钱真的很不容易。

不管是哪个偶像,公开恋情后的粉丝缩水,这个结果只有艺人自己承担。

“你可以选择恋爱,我也可选择脱粉”。一点毛病也没有。

无论是哪个偶像的粉丝,在得知对方恋爱之后都会想:原来我付出这么多,你都去对别的女(男)人好了?那我为啥还要为你付出这么多?

所以说来说去,偶像明星到底能不能谈恋爱?

青木认为:成为偶像意味着要丧失了一定的自由。

你享受当偶像所带来的人气和粉丝,就要承受这个身份带来的负面影响。

但如果偶像强大到可以掌握公开恋爱之后的主动权,公不公开恋情也就无所谓了。

换句话说就是:只要你有能够吸引人气的作品,谁管你恋不恋爱啊,都去看你的作品去了。

我们纵观娱乐圈,事业巅峰时期公开恋情不糊的明星也有很多,但是这些明星靠的并不是“人设”,而是实打实的作品。

比如说刘德华。

刘德华公开朱丽倩的身份,粉丝们大跌眼镜,差点没哭死。

但是后续刘天王靠作品说话,粉丝们虽然伤心过一阵子但最后也终于欣然接受现实,这辈子是不可能和刘德华在一起了,那就默默祝福,专心支持他搞事业......

比如周杰伦。

周杰伦的歌迷一大部分都是女粉,在《七里香》时期公开了第一位女友侯佩岑,但是周董实力超凡,继而用专辑《十一月的肖邦》说话,专辑还是依旧火爆。

比如陈晓。

陈晓在崭露头角,出挑的五官捕获了一大批颜粉,坐稳流量小生的头号交椅。

尽管与陈妍希的恋情也影响到了事业的发展,但他稳扎稳打和孙俪合作了正剧《那年花开月正圆》,让自己重回事业巅峰......

所以啊,藏着掖着谈恋爱的流量们,别玩虚的,靠作品说话。拿出正儿八经的真本事,吃瓜群众就不会对你们的恋情这么敏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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