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带★号的专业为系统委托开考专业,其中“监所管理”面向劳改系统干警:“义务教育”面向农村中小学教师:“护理学”面向卫生系统医护人员:“公安管理”面向公安系统干警;其余专业均为面向社会开考。
2、系统委托开考专业必须按专业开考文件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核考生资格,有关要求参见相关专业考试计划说明。
时间:2023-04-25 04:03:54
说明:
1、带★号的专业为系统委托开考专业,其中“监所管理”面向劳改系统干警:“义务教育”面向农村中小学教师:“护理学”面向卫生系统医护人员:“公安管理”面向公安系统干警;其余专业均为面向社会开考。
2、系统委托开考专业必须按专业开考文件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核考生资格,有关要求参见相关专业考试计划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