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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十年爱》

时间:2024-02-02 21: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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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十年爱》

我是苏瑾沉,一个女孩,年轻也还漂亮。他们说我名字很诗意,不可否认,我的名字跟我的人同样具有吸引力,漂亮是我最大的资本,美貌是我的第二次生命。

漂亮女人是盛开的花,最能招蜂引蝶,四年大学,我身边从来不乏追求者,我高傲,冷漠,不可一世,所以周围的男生都不能入我法眼。听人说,追不上的女孩永远都是天边那朵美丽的云彩,为了不让自己贬值,我决定继续做朵云彩.

当看到周围的同学都出双入对。女生们或乖巧或野蛮,但是都同样拥有所谓男朋友的关爱和爱护,有爱心早餐,有人帮忙打水带饭,课间有零食吃,体育课有饮料喝。我告诉自己,我要的爱情,不是物质,但更不是幼稚。

宁静,温暖,其实我是向阳的,我同样有着对爱情的渴望,只不过我把它放在了很神圣的位置上。

我想唱歌,我想写诗。我想在荷兰,安静的村庄,种一片郁金香的花田,午后,我在阳光下,围绕着风车奔跑。我更希望,到时会有给予我幸福快乐的美男子陪在我身边。

我一直希望,一直坚信,会有一丝曙光给予我温暖的世界。

倘若遇到了,倘若爱了,那么我就会变成一朵花,开至荼靡,至死方休。

我学画画,喜欢梵高,毕加索。喜欢抽象的生活,喜欢走不寻常的路,不喜欢固定的生活模式。看喜剧我流泪,看悲剧我傻笑。有时候也会托着腮莫名其妙的冥思苦想。童琳琳说我是忧郁型女孩,多愁善感,就像林黛玉一样。她说的没错,我就是林黛玉,我喜欢一个人生闷气,喜欢把感情沉沉的压在心底,发霉,发烂,发臭。

学校里有汪池塘,池塘里种满了白莲,那是我经常去的地方。六月,花开的季节,满堂的白莲花,酷似人间天堂。池塘边有棵诺大的梧桐树,听童琳琳说它已经有好几十岁了,我喜欢拿着画板独自站在梧桐树下,有时候画画,有时候莫名其妙的发笑,有时候又好像心事重重的样子。

童琳琳是我在大学里唯一一个可以谈心得人,这个高高瘦瘦的女孩子,有一双灵巧的手,针线活,织毛衣,女工刺绣,这些都难不到她,她说在她很小的时候,她妈就教她做这些事情,说是以后可以做个淑女,嫁个好丈夫.如她妈所愿,童琳琳真的被培养成了淑女,斯斯文文的,一副大家闺秀的样子。每天小心翼翼的说话,小心翼翼的吃饭,小心翼翼的走路。这些是童琳琳给我的第一印象,尽管后来我知道了她大家闺秀的样子是装出来的,可我还是认为她身上有那种淑女的气质。她的另一个身份是诗人,并且是爱情诗人,她有很多爱情诗歌发表在校报上,是学校里公认的才女。

童琳琳不是完美的,起码在我看来她是有缺陷的。她最大的缺陷,也是唯一的缺陷,就是没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很普通的样子,是属于那种与你擦肩而过,而不会给你留下什么印象的人。

童琳琳直到现在都没有收获一份爱情。我想这应该算是一个很主要的理由。

渴望爱情却得不到爱情,她也曾努力的争取过,文学院的男生有一半都被她追过,不过都夭折了。看来漂亮是女人最大的资本,这句话还是有道理的。

一个是苦苦的被人追求着,一个是苦苦的追求着别人。看着童琳琳我时常感叹造物弄人。

刚开始我跟童琳琳并不很熟,只是普通的同班同学,跟她成为闺中密友是在我看了王安忆的《长恨歌》之后。我把我自己想象成王琦瑶,偶尔又发现童琳琳特像吴佩珍,无论从相貌还是性格,都很像。美天生就具有诱惑力,谁能抗拒?二十多岁的女孩子,同样有着对美的向往,可是因为自己相貌普通,所以她对我格外崇拜。

不是说过么,再美的鲜花,也需要绿叶的衬托才能显示出它的娇嫩。

我需要衬托我的绿叶,我需要童琳琳。

漂亮,在一些人那里会产生嫉妒,而在另一些人那里会产生崇拜。童琳琳是属于后者。

大学里多半的时间是用来浪费的,不谈恋爱的人基本上都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穿梭在教室,宿舍,食堂,或者是逛街,泡网吧。

童琳琳跟我都没有爱情,我们有大把的时间逛街,购物,泡网吧,当然这些都是童琳琳消费。拉着我去吃我喜欢的冰激凌,她给我买漂亮的裙子和首饰,买耐克,阿迪达斯和彪马穿,童琳琳是有钱的,爸爸是国企老总,妈妈经营着服装厂,他们都是上流社会的上层人,所以对于她来说,大把大把的往外甩票子并不算是很奢侈的行为。

外人看来,童琳琳是淑女,是那种懂得居家过日子的女生,可是当我看到她潇洒的往外甩票子的时候,我清楚,她并不是传统意义的淑女,说不好将来也可能是个败家女,由此看来,以上的第一印象也只能刻画她得三分之一,或者说连三分之一都不到。

她说漂亮是可以传染的,跟我呆在一起的时间越长,她就会变得越漂亮。这话,听得我心里美滋滋的。于是我更加愿意跟他呆在一起,其实我知道我是更喜欢她把票子往我身上砸。

因为,那感觉很爽。

我是苏瑾沉,一个女孩,年轻也还漂亮。他们说我名字很诗意,不可否认,我的名字跟我的人同样具有吸引力,漂亮是我最大的资本,美貌是我的第二次生命。

漂亮女人是盛开的花,最能招蜂引蝶,四年大学,我身边从来不乏追求者,我高傲,冷漠,不可一世,所以周围的男生都不能入我法眼。听人说,追不上的女孩永远都是天边那朵美丽的云彩,为了不让自己贬值,我决定继续做朵云彩.

当看到周围的同学都出双入对。女生们或乖巧或野蛮,但是都同样拥有所谓男朋友的关爱和爱护,有爱心早餐,有人帮忙打水带饭,课间有零食吃,体育课有饮料喝。我告诉自己,我要的爱情,不是物质,但更不是幼稚。

宁静,温暖,其实我是向阳的,我同样有着对爱情的渴望,只不过我把它放在了很神圣的位置上。

我想唱歌,我想写诗。我想在荷兰,安静的村庄,种一片郁金香的花田,午后,我在阳光下,围绕着风车奔跑。我更希望,到时会有给予我幸福快乐的美男子陪在我身边。

我一直希望,一直坚信,会有一丝曙光给予我温暖的世界。

倘若遇到了,倘若爱了,那么我就会变成一朵花,开至荼靡,至死方休。

我学画画,喜欢梵高,毕加索。喜欢抽象的生活,喜欢走不寻常的路,不喜欢固定的生活模式。看喜剧我流泪,看悲剧我傻笑。有时候也会托着腮莫名其妙的冥思苦想。童琳琳说我是忧郁型女孩,多愁善感,就像林黛玉一样。她说的没错,我就是林黛玉,我喜欢一个人生闷气,喜欢把感情沉沉的压在心底,发霉,发烂,发臭。

学校里有汪池塘,池塘里种满了白莲,那是我经常去的地方。六月,花开的季节,满堂的白莲花,酷似人间天堂。池塘边有棵诺大的梧桐树,听童琳琳说它已经有好几十岁了,我喜欢拿着画板独自站在梧桐树下,有时候画画,有时候莫名其妙的发笑,有时候又好像心事重重的样子。

童琳琳是我在大学里唯一一个可以谈心得人,这个高高瘦瘦的女孩子,有一双灵巧的手,针线活,织毛衣,女工刺绣,这些都难不到她,她说在她很小的时候,她妈就教她做这些事情,说是以后可以做个淑女,嫁个好丈夫.如她妈所愿,童琳琳真的被培养成了淑女,斯斯文文的,一副大家闺秀的样子。每天小心翼翼的说话,小心翼翼的吃饭,小心翼翼的走路。这些是童琳琳给我的第一印象,尽管后来我知道了她大家闺秀的样子是装出来的,可我还是认为她身上有那种淑女的气质。她的另一个身份是诗人,并且是爱情诗人,她有很多爱情诗歌发表在校报上,是学校里公认的才女。

童琳琳不是完美的,起码在我看来她是有缺陷的。她最大的缺陷,也是唯一的缺陷,就是没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很普通的样子,是属于那种与你擦肩而过,而不会给你留下什么印象的人。

童琳琳直到现在都没有收获一份爱情。我想这应该算是一个很主要的理由。

渴望爱情却得不到爱情,她也曾努力的争取过,文学院的男生有一半都被她追过,不过都夭折了。看来漂亮是女人最大的资本,这句话还是有道理的。

一个是苦苦的被人追求着,一个是苦苦的追求着别人。看着童琳琳我时常感叹造物弄人。

刚开始我跟童琳琳并不很熟,只是普通的同班同学,跟她成为闺中密友是在我看了王安忆的《长恨歌》之后。我把我自己想象成王琦瑶,偶尔又发现童琳琳特像吴佩珍,无论从相貌还是性格,都很像。美天生就具有诱惑力,谁能抗拒?二十多岁的女孩子,同样有着对美的向往,可是因为自己相貌普通,所以她对我格外崇拜。

不是说过么,再美的鲜花,也需要绿叶的衬托才能显示出它的娇嫩。

我需要衬托我的绿叶,我需要童琳琳。

漂亮,在一些人那里会产生嫉妒,而在另一些人那里会产生崇拜。童琳琳是属于后者。

大学里多半的时间是用来浪费的,不谈恋爱的人基本上都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穿梭在教室,宿舍,食堂,或者是逛街,泡网吧。

童琳琳跟我都没有爱情,我们有大把的时间逛街,购物,泡网吧,当然这些都是童琳琳消费。拉着我去吃我喜欢的冰激凌,她给我买漂亮的裙子和首饰,买耐克,阿迪达斯和彪马穿,童琳琳是有钱的,爸爸是国企老总,妈妈经营着服装厂,他们都是上流社会的上层人,所以对于她来说,大把大把的往外甩票子并不算是很奢侈的行为。

外人看来,童琳琳是淑女,是那种懂得居家过日子的女生,可是当我看到她潇洒的往外甩票子的时候,我清楚,她并不是传统意义的淑女,说不好将来也可能是个败家女,由此看来,以上的第一印象也只能刻画她得三分之一,或者说连三分之一都不到。

她说漂亮是可以传染的,跟我呆在一起的时间越长,她就会变得越漂亮。这话,听得我心里美滋滋的。于是我更加愿意跟他呆在一起,其实我知道我是更喜欢她把票子往我身上砸。

因为,那感觉很爽。

(二)

我跟童琳琳在一起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是她在问我,她问我喜欢用什么牌子的化妆品,喜欢听谁唱的歌,喜欢看什么电视剧,最崇拜的明星是谁。

当然,她最感兴趣的,问得最多的,还是我恋爱那些事。

听他们说,恋爱就是过速的心跳和活不下去的感觉,我没有恋爱的经历,亦没有这样的感受,从初中到现在,都是别人在恋着我,而我却从没有恋过谁。他们,也只是我的无关紧要。

她问我,男生是怎么追我的。

我说,第一次被男生追,第一次有男生对我表白,是在我十五岁。上初二,同班的一个男孩,特别高,特别帅,模样长得很像王力宏,他先是暗恋,接着是热恋,而自始至终都是他一个人在唱着独角戏。这个男孩太痴情了,他给我写情书,一封封的写,然后在放学趁着没人的时候,悄悄地塞进我抽屉。他的草稿纸上写满我的名字,全班人都知道他喜欢我。他对我表白,他说他喜欢我,让我做他女朋友。他是在哀求我,眼神里满是柔情。我说我拒绝。拒绝跟你恋爱,拒绝做你的女朋友。

一个人的马拉松,累了,痛了,最后他放弃了。

大家都以为我们会走在一起,都以为我会成为他的女朋友,结果空欢喜一场,我们还是让大家失望了,不,确切的说,是我让大家失望了。

这不叫爱情,因为一直都只有他一个人在爱,在等待,在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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