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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时间:2021-10-30 06: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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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日前,《永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已出台,为了让广大市民和学生家长更好地了解、理解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根据市招生委员会授权,永康市教育局就永康市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作以下解读。

1.今年适龄入学对象是哪些?

答:今年小学入学对象为9月1日—8月31日间出生的儿童。严禁各小学招收不及龄的儿童入学。超龄儿童报名入学须已经办理缓学手续。

今年初中入学对象为小学毕业生。

2.今年永康市全面实施“公民同招”,“公民同招”是什么意思?其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公民同招”是指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其基本要求是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公民同招”主要是为了制止少数学校愈演愈烈的违规提前掐尖招生行为,回归正常的招生秩序。“公民同招”强调的是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下按统一步调有序开展招生,在实际操作中,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批次安排会有先后,这是正常的。

3.“公民同招”报名录取基本流程是怎样的?

答:(1)永康市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分为网上登记和现场核验两个阶段。城区A类生基本不必现场核验,但部分学校初核不通过的A类生请关注学校通告、短信等信息,需到校现场核验,时间为6月7日;城区所有C类生须到报名学校现场核验,时间为6月20日。

永康市城区民办学校招生摇号和公办学校A类生录取同步,其中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补报公办学校或未招满的民办学校。

(2)非城区公民办小学、初中招生为现场报名登记、现场审核。

具体安排如下:

6月2日—6月5日:全市城区义务段公民办学校新生网上报名登记。

6月7日:城区公办A类初核不通过新生到报名学校现场核验。

6月7日前:城区公办B类对象报名、现场核验。

6月16日:民办学校公开电脑摇号、确定录取名单。

6月17日:民办学校缴费确认录取;

民办学校未录取的新生重新进行网上补报登记。

6月19日:民办学校和A、B类生录取结果公示,C类生招生余额公示。

6月20日:城区公办学校C类对象到报名学校现场核验。

6月下旬:城区公办学校C类对象结果公布。

6月29日后: 非城区学校招生。

4.今年实行网上报名登记的城区小学和初中有哪些?新生怎么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答:城区公办小学:大司巷小学、人民小学(三马校区)、人民小学(园丁校区)、民主小学、解放小学、高镇小学、实验学校(小学部)、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永康五中(小学部)。

城区民办小学:古丽高中(小学部)、龙川学校(小学部)、崇德学校(小学部)、前进学校、双塔学校。

城区公办初中:永康中学、永康三中(本部)、永康三中(花川校区)、实验学校(初中部)、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初中、永康四中、永康五中(初中部)。

城区民办初中:古丽高中(初中部)、崇德学校(初中部)、龙川学校(初中部)、永康外国语学校、明珠学校。

网上报名登记的方法有以下两种:

(1)手机下载“浙里办”APP,选择永康市,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办理”,进行网上登记。

(2)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使用监护人的手机号注册登录。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金华市/永康市,点击“确定”,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网上登记。

义务段新生网上报名登记时间为:

6月2日9:00—6月5日17:00

温馨提醒:家长在填报前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准备好填报所需材料,建议错时进行网上登记,完成报名登记时间早晚与招生录取结果无关。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网上登记的,可于6月5日(9:00—17:00)到相应报名学校现场咨询登记事项。电脑浏览器请选择IE10以上、谷歌、火狐等最新版本的浏览器。期间如遇无法正常访问等特殊情况,请检查网络是否正常等问题,也可拨打学校电话咨询。建议尽量不要在5日下午临近系统关闭时登记,避免因突发电脑故障、网络故障等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登记。

5.今年永康市实施“公民同招”,家长要注意哪些方面?

答:(1)永康城区户籍新生均有对应学区学校,但是如未进行网上登记,学校将无法进行录取,因此请家长务必为孩子进行网上登记。

(2)城区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在网上报名时,自愿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选报一类,不能兼报。

(3)A类、C类新生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则可以重新补报公办学校,按“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只报公办学校的同类别儿童少年之后;或者再补报其他未招满的民办学校,参加民办学校的后续录取。

温馨提醒:A类、C类新生如果报名民办学校而未能录取,那么,如学区学校还有学位则正常入学;如学区学校已经招满,则需统筹分流到有学额的城区或城郊学校,或者回原籍施教区域学校就读。

6.报名民办学校有什么条件?报名录取时间怎么安排?

答:永康户籍或家长持有永康市核发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可以参加永康市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民办学校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可以直升其初中部。民办学校事先与市政府有协议约定的承接生源,可以提前安排录取。从起,参加直升报名的小学毕业生在该校就读年限不得少于3年。

民办学校的报名时间、方式和途径与公办学校一致。因民办学校录取不需要通过房产等条件进行排序,因此家长只需网上报名登记,不需要现场核验。具体时间安排:

小学、初中:

6月2日9:00—6月5日17:00。

登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登记。

6月15日前,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本校直升生源录取。

6月16日,民办学校公开摇号,确定录取名单。

6月17日8:30—17:00,民办学校缴费确认录取;民办学校未录取的新生重新补报公办或民办学校进行网上登记。

7月8日—8月30日,未招满的民办学校继续招生。

温馨提醒: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民办学校办理缴费注册。

7.如果想报民办学校,可以报几个志愿?

答: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填报2个志愿, 1个为报名志愿(必填),另1个为调剂志愿(选填)。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摇号录取。

如果报名志愿电脑摇号没有摇中,将自动转入调剂志愿。如果所填调剂志愿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已经超出核定的招生计划数,该调剂志愿自动失效。如果所填调剂志愿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后还有学位空余,将根据调剂志愿人数确定录取方式。如果调剂志愿人数少于或等于空余数,一次性全部录取。如果调剂志愿人数多于空余数,也将实行电脑摇号录取。

例如,某学生通过永康市招生管理系统填报第一志愿是A校,调剂志愿是B校,在A校电脑摇号没有摇中,就直接进入B校的报名,B校在第一志愿录取中有空余学位,且调剂志愿人数少于或等于空余学位人数,那该生直接录取,如果调剂志愿人数多于空余学位人数,那该生就要参加B校的电脑摇号,如果在B校还没有被摇中,则不能录取。

8.民办学校电脑摇号如何进行录取的?

答: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超过学校统招计划的时候,均通过永康市公证处摇号产生录取名单。如A学校统招计划50个,报名人数达55名。那么报名系统的数据将送交永康市公证处,进入公证处的摇号系统,随机产生学生1—55位的排位,排位前50名学生将被学校录取,排位51—55位的学生不能录取。

9.报名民办学校被录取后能放弃吗?

答:不能。按规定程序被所报民办学校录取,录取结果不能更改,公办学校也不能再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儿童少年。建议家长在给子女选报民办学校时,应在充分了解学校办学理念、收费等情况后,慎重作出选择。

10.听说个别民办学校早已进行过生源摸底、预约了。如果已被民办学校私下预录取了,算数吗?

答: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教育主管部门从来不承认所谓私下预录取的生源,也不可能算数,并且严厉打击这类行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规定,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11.如何保障民办学校电脑摇号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实施?

答:永康市将采取多种措施保障电脑摇号录取的公平公正。一是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摇号录取平台;二是电脑摇号录取过程永康市公证处全程公证;三是电脑摇号录取全过程向纪委监委、两代表一委员、媒体以及学校家长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实施电脑摇号录取全程录像;五是电脑摇号录取结果由教育局及时公布。

12.网上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还能修改吗?发现显示信息与实际不符合怎么办?

答:每个新生在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可在6月5日17点前对报名信息修改一次,以最后时间修改提交的信息为准。若在报名时发现自动获取的信息与实际不符,新生家长可点击信息页面的“手动修改”进行修改信息和上传图片进行报名登记。

温馨提醒:为了能及时准确联系新生,每个新生只允许用一个手机号报名,建议用父或母的手机报名。

13.到报名学校现场核验时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答:城区A类新生基本不必现场核验,但部分学校初核不通过的新生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孩子页)去报名学校现场核验。

C类新生到报名学校现场核验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户口本;

(2)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浙里办APP”里下载打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3)能表明亲子关系的证件,如儿童医学出生证等。

温馨提醒:A类现场核验时间为6月7日8:30—17:00,C类现场核验时间为6月20日8:30—17:00。逾期未到学校现场核验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若儿童医学出生证遗失可前往永康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一楼大厅咨询,联系电话:87165703。

14.城区公办学校(初中、小学)招生中,如何确定A类招生对象?

答:A类对象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初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城区施教区域的施教对象,具体条件如下:

(1)4月30日(含4月30日)前取得城区(是指下园、西津桥、南苑、丽丰、金胜、平安、卫星、园丁、山川坛、许码头、望春、西门、西山、四方、飞凤、紫微、五金城、金山、东苑、高镇、北苑、西苑、南都等23个居委会)户籍的起始年级新生。该类对象按户籍实际情况,分为A1类、A2类、A3类:

A1类: 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父母房产三者一致,均在本校施教区域内。户籍登记住房以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

A2类:是指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该校施教区域内有房产(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且入学儿童户籍、父母户籍(至少一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三者同在该施教区域内。户籍登记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

A3类: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域内,但不属于A1类和A2类的适龄儿童少年。

A类对象先按A1→A2→A3的顺序录取,同类别中再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申报(迁入)时间先后排序。

(2)城区公办初中、小学原施教区域户籍的起始年级新生。

A类学生和家长还要注意以下两点内容:

①已属A类的对象不得报公办学校其他类别。

②A类报名对象中已在实验学校就读的九年一贯制小学六年级学生直接升入实验学校初中部,不得再报其他城区公办学校。

15.城区公办学校(初中、小学)招生中,哪些对象是B类招生对象?B类对象报名时间地点如何?应该携带哪些相关材料?

答:B类对象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初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具体条件如下: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给予安置的烈士子女、公安功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在永服役的现役军人子女、当年军转干部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子女等入学对象;在永居住并工作的港、澳、台籍人士子女、外国籍人士子女等入学对象;在永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指《永康市高层次人才“生活服务绿卡”制度暂行办法》中明确的适用对象)的子女;其他市委、市政府政策性安排对象的子女。其中定向支持总部中心、三产服务业和实体经济发展的入学学额指标中,非本市户籍生源比例原则上各不低于30%,且须按照《永康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与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参照“积分入学”的相关规定负责审核。

B类对象请在6月7日前由相关部门或个人向市教育局教育科报名、登记,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招生学校入学。

B类学生报名时需携带材料详见附表(一)(永康教育城域网下载,网址:/)

各主管部门要对B类报名对象报名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把关,B类对象经市教育局逐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名单上报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资格且名额不再增补。

16.城区公办学校(初中、小学)招生中,哪些对象是C类招生对象?

答:C类对象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初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具体条件如下:

4月30日(含4月30日)前取得永康市非城区(“城区”指上述23个居委会辖区范围,下同)户籍、父(母)在城区有稳定职业且在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持有城区规划用途为住宅类的有效房产(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持有人拥有的共有产权达到50%及以上)、随父母居住在城区的起始年级新生。

温馨提醒:所有C类对象中已在实验学校就读的九年一贯制小学六年级学生直接升入实验学校初中部,不得再报其他城区公办学校。

17.城区公办初中、小学的学区如何划分?

答:根据今年永康市城市社区居委会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分布状况,经市招委会审定,划定城区(城郊)各公办初中、小学的施教区域(与施教区域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18.城区公办初中、小学和民办学校报名和录取结果如何查询?

答:报名信息登记成功后,新生家长报名登记的手机会收到“永康市教育局”发出的信息,内容为:“xxx家长:您好!您已完成孩子的入学信息报名登记,录取结果将按时公布。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录取查询!【永康市教育局】”。

录取成功短信内容为:“xxx家长:您好!您的孩子已被xx学校成功录取,请关注招生公告中具体报名通知。【永康市教育局】”。也可通过以下三种办法自主查询录取结果:

(1)“浙里办”APP端:登录“永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系统首页的“录取查询”可查看录取结果。

(2)网页端:城区公办初中、小学A类、B类和民办学校的招生结果将于6月19日公布,城区C类招生结果于6月下旬在永康教育城域网(网址:/)和各招生学校公布。

(3)微信端: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永康教育发布”即可查询各类录取结果,公布时间与网页端一致。

19.农村公办初中、小学如何招收新生?

答: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根据施教区域方案,结合永康市流动人口子女和外来务工子女的就读需求,制定招生计划并报各教育辅导中心审批。考虑到符合条件的外来民工子女报名时间的不确定性,农村初中、小学的报名时间从6月29日延长至8月底。

由于目前农村校际教育资源配置和永康市流动人口子女、外来民工子女分布的不均衡性,部分农村学校招生的容量不能满足施教区学龄人口的入学需求。各教育辅导中心可对本辖区中同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实行跨施教区域的适度调整。

20.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永康市申请公办初中、小学应当符合什么条件?如何报名?

答: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永康市申请就读公办初中、小学应当同时符合下列“积分入学”条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员(即申请人)持有永康市核发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或就学前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超过6个月,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居住地公安流管部门申请积分;

(2)在永有相对稳定工作;

(3)申请就读城区公办学校的积分不低于120分且要分类参加全市积分排名,在年度指标限额内按照积分高低排名确定录取对象;就读其他公办学校的积分不低于100分。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到相应的非城区公办初中和小学预登记,在学额有空余的情况下,按照积分高低排名录取。未被预登记公办学校录取的,原则上由教育辅导中心根据区域内学校空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调剂。

温馨提醒:受疫情影响,本年度申请就读城区公办学校的积分集中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5月31日。居住登记与居住证办理、积分申报及相关政策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永康市-部门窗口(市公安局)-“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积分管理服务”项目查阅并办理,或者向公安流管部门咨询,电话:87159790、87159792、87159786。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携带材料详见附表(二)(永康教育城域网下载,网址:/)

21.不符合永康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单位应为其户籍所在地政府,孩子年满6周岁,其监护人应该及时送孩子到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对不符合在永康市公办学校入学条件又不愿意离开永康的随迁子女,可以选择到已审批的社会力量办学学校就读。

22.永康市残疾儿童入学有何相关政策?

答:永康市适龄的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可到所在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符合条件的适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施教区学校送教上门。

适龄的视障儿童可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电话:0571—63461643,13868161355);

适龄的听障儿童可到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电话:15397595536);

适龄的智障儿童可到永康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电话:8910,15158923169,市府网短号:392897)。

23.还有要提醒家长特别注意的问题吗?

答:阳光招生政策要求所有学校都严格按规定条件和规范程序公开录取学生,在招生过程中,也请家长做好监督工作。家长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凡查实属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如已录取则取消录取资格;情节严重或涉嫌伪造证件的,交由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纪委监委及教育局的监督举报电话是:87101338,87101248。

24.家长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及时获得招生相关信息?

答:家长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到义务教育段招生具体信息:

(1)永康市教育城域网(网址/)

(2)永康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永康教育发布”。

以上政策解读解释权属永康市招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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