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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居老人的诉说心得体会报告 访问独居老人的实践感想(四篇)

时间:2022-09-28 16: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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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居老人的诉说心得体会报告 访问独居老人的实践感想(四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独居老人的诉说心得体会报告一

1、调查背景

当子女由于工作、学习、结婚等原因而离家后,独守“空巢”的中老年夫妇因此而产生的心理失调症状,称为家庭“空巢”综合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其中“空巢老人”现象尤其引人关注。了解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总结帮扶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经验做法,研究探讨对策办法,加强城镇空巢家庭艰巨老年人的帮扶工作,给上级党委研究老龄工作带给决策依据。

2、调查目的

透析空巢老人问题以及解决方法

4、研究方法

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

(一)空巢老人生活现状

透过问卷调查,我们对空巢老人问题进行了数据统计,下面分析。

据市统计局城调队统计,城市居民家庭中空巢老人家庭已占到54.0%。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正成为一个需要迫切研究和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今年,天津市老龄办组织开展了对空巢老人家庭的生活状况和养老需求的抽样调查,昨日,调查报告正式发布。老人们透过填写调查问卷,真实地反映了自己的经济状况、健康医疗状况、住房状况、生活照料状况、精神文化生活状况、养老意愿和需求等等,同时也表达了自己的心声。

32.4%的空巢老人独自居住;87.1%的空巢老人有退休金;1.8%的空巢老人生活不能自理。

以上的数据来自天津市老龄办最新发布的《天津市空巢老人家庭生活状况和养老需求调查报告》。此次调查涉及了有关空巢老人生活的诸多方面,从具体的数字能够了解他们的真实需求。

1、居住方式

独自一人居住的有389人,占32.4%;老夫妇俩共同居住的有811人,占67.6%。女性空巢老人中独居的比例远高于男性。

2、婚姻状况

已婚有配偶的有817位,占68.1%;未婚的有12位,占1.0%;丧偶的有356位,占29.7%;离婚的有15位,占1.3%。1190位空巢老人(有10个空填)中,无子女的老人有35位,而子女最多的有9个,平均有子女2.75个。

3、收入状况

有1045位老人有退休金,占87.1%,每月平均退休金为1649.95元;有30位老人在继续从事有收入的工作,有11位老人享受过社会救助,有192位老人理解过子女(包括孙子女和亲属)的经济帮忙,有23位老人有其他一些收入。有595位老人没有任何理财项目,占49.58%。受访老人对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评价还是比较满意的。

4、日常生活

“能自理,完全能够自己做”的有1065人,占88.8%;“半自理,需要别人帮忙”的有112人,占9.3%;“不能自理,完全依靠别人”的有21人,占1.8%。随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生活自理潜力呈下降趋势。

5、日常生活

问卷中列举了9种老年慢性病,有173位老人未患有任何一种慢性病,占14.4%;85.6%的老人患有一种或几种老年慢性病。9种老年慢性病,按患病人数多少排列,依次是高血压、心脏病、骨关节病、高脂血症、脑血管病、骨质疏松、糖尿病、白内障青光眼、老年痴呆和其他病。老年人对于健康状况的自评,认为很好的仅占6.1%。

6、健康状况

(数据为访问前4个月内)有47.6%的老人在访问前看过病,住过院的比例为4.7%,平均看病次数为2.22次,人均医药费1501.82元。以此推算,年平均看病次数约为6.66次,年人均医药费支出为4505.46元。大多数老人感觉看病还是方便的,觉得十分方便的仅有2.7%,方便的有54.3%。83.0%的老人享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余老人享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7、住房状况

54.3%的老人住的房子建筑面积在50㎡以下,32.0%老人住的房子建筑面积在50-80㎡,9.3%老人住的房子建筑面积在80-100㎡,只有4.2%的老人住的房子建筑面积在100㎡以上。绝大多数老年人对目前自己住的房子还是比较满意的。

8、生活照料

空巢老人的子女和老人联系,最多的方式是电话,占64.7%,其次为回家探望,占31.0%,其余如信息、书信和网络的比例十分少。每周2-3次去看望老人的占47.8%。子女回家探望老人的频率随老人年龄的增长而增多。80岁以上老人的子女每周2-3次的占到61.54%。仅有26位老人雇保姆,28位老人雇计时工照料自己的日常生活,合计仅占4.5%。

(二)空巢老人构成的原因

1、惠民政策造成空巢老人。由于近年农村惠民政策不断出台,政策宽松,农民工地位明显提升,种植物不受限制,耕地因企业占地不断减少,被征地和失业人口不断增多,种地与务工收入比对,构成明显差距,加上近年来打工人员中部分人员已成为外地老板留用人才,工薪较高不愿返乡等因素,造成空巢老人。

2、个人原因造成空巢老人。一是老人自己期望过独立生活,得到更多自由。这部分老人大多是经济上能够独立,精神生活较为丰富,身体状况较好的低龄老人。二是老人对老居住地有深厚感情,即便是子女进了城或是迁了新居,要求其到新地居住生活,但他们不愿意离开久居的环境,有山有田有房子,坚持守着老根据地。

3、家庭原因造成空巢老人。一是老人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存在差异,为避免与子女生活在一齐产生冲突与矛盾,而选取独立生活。二是子女压力大子女的子女读书等,无暇照顾老人,老人也不愿加重子女的负担,而选取独立生活。三是受住房紧张等条件制约,无法与子女同住。四是极少数子女具备条件,但赡养老人的观念很淡薄,嫌弃老人,从而使老人不得不独守空巢。

4、社会原因造成空巢老人。一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住房条件改善,许多子女婚后拥有自己的住房,与老人分开居住,造成空巢。二是子女在外就业就职进了城,造成空巢。三是因女儿婚嫁而离开家乡异地成家,使一些只生有女儿的老人因女儿出嫁而构成空巢。

5、自然空巢。由于有的老人终身未婚,有的老人虽已结婚,但未生育小孩,有的生育的子女死亡,造成空巢。

(三)空巢老人的应对策略

1、确确实实要立足于社会的发展,用社会化的方式解决问题,主要靠政府,敬老院、养老院不仅仅要办多,还要办好,让老人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归、老有所终。这是政府的职责。此刻各个家庭要想回归到传统社会已经不太可能,把赡养老人的问题推回家庭也不可能,只有靠政府来挑大梁。

2、对于家庭的职责不能放弃,政府要鼓励,社会要提倡,同时还要有具体措施。

3、恪尽孝道是传统美德,对于这些子女,社会要给予表彰,这是社会的导向问题,引导子女“见先思齐”。与其批评坏的,还不如引导好的,要在道义上谴责做得不好的人改过自新,构成良性循环。

4、要从文化的角度努力,务必要把传统文化的美德和精华继承下来。凝聚着中华民族核心的东西就是文化,就是我们的传统美德。如果在文化上不遵从,还怎样发扬光大我们谈中华文化不要泛泛而谈,就应具体到细则和每一点。只有在物质层面、文化层面和社会层面得到保障,才能把空巢老人的问题解决好。

空巢老人的困难不仅仅在于生活上的孤单和经济上的拮据,也来自于心灵上,因为亲人陆续离开的恐惧感和目送亲人离去却无能为力的失落感,以及突然缺乏可交心的对象的空虚感,因此我认为与老人交流要坚持“用心引导,耐心聆听”的原则,用心主动的引导老人走入他感兴趣的话题,爱心的聆听他的语言。空巢老人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个人问题,已经成为我国亟待破解的社会命题。早在1999国际老年人年,国际卫生组织就提出了“用心老龄化”的观点,即透过倡导用心老龄化,最大限度地增加健康、参与和保障的机会,以实现尽可能延长人类健康预期寿命,提高老年期生活质量的目标。“空巢老人”随着年龄的增长,生理功能逐渐衰退,对他人帮忙的依靠性越来越高,心理上也就越来越脆弱,对养老服务需求也日益迫切。政府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用心应对和解决“空巢老人”问题,比如加大财政对养老事业供给,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机构,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为“空巢老人”搭建“安全网”,建立应急求助信息系统等,为“空巢老人”办一些实实在在的事。“劳我以少壮,息我以衰老”。是到了为空巢老人带给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健康保健、法律援助等服务的时候了,因为他们正应对或遭受心理危机的困扰。

5、建立村级福利院。以村为单位,建立规范管理的村级福利院,降低收费标准,加大政策性扶持力度,改善养老院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减轻老年人的劳动负担,消除老年人对将来老无所依的忧虑,降低老年人在人生的最后阶段的孤独感,丰富老年人的精神世界,使空巢老人过上健康的生活。

6、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要得到更一步补充,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应得到推广和发展,扩大农村老年人享受低保范围,简化保险工作流程,使好的政策在弱势群体中用心的贯彻,提高服务水平,让老年人更加方便的享受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的作用。

7、加强老龄工作建设。空巢老人问题要放在村务工作的重要位置,村委会要成立组织、构成制度关心老年人生活、体贴老年人难处,解决老年人家庭矛盾,检查督促家庭赡养状况,直接解决农村空巢老人生活难处和实际困难,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例如健全村级老年活动室、活动中心,老年人图书报刊阅览室、棋牌室等,提高农村空巢老人和所有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

8、开展“志愿者”活动。调动各种用心因素,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老敬老助老,营造敬老氛围,建立长期服务机制,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为农村空巢老人服务。用心组织单位的年轻人和社会“志愿者”,联系一个空巢老人家庭长年定期开展上门服务活动,了解他们的需求与困难,帮忙他们疏通渠道,解决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五)结束语:

老人,为社会奉献,为家庭奉献,是知识的宝库,是智慧的钥匙,不仅仅养育我们,还以言传和身教向我们传播做人的道理,虽然我们有时候感觉老人家们知识陈旧、思维方式过于正统古板,但是,老人依然是我们心灵的最后的最坚定的依托,我们在现实中碰壁之后,返璞归真,依然会感受到老人家们传承的是至理名言,依然会感受到属于我们民族的内蕴的品质。空巢老人的困难不仅仅在于生活上的孤单和经济上的拮据,也来自于心灵上,因为亲人陆续离开的恐惧感和目送亲人离去却无能为力的失落感,以及突然缺乏可交心的对象的空虚感,因此我认为与老人交流要坚持“用心引导,耐心聆听”的原则,用心主动的引导老人走入他感兴趣的话题,爱心的聆听他的语言。

有关独居老人的诉说心得体会报告二

父亲: 母亲:

赡养人姓名

长子: 次子:

长女: 次女: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赡养的基本原则

1、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2、赡养人应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隐私。

3、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被赡养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赡养人一定的帮助,如照顾孙子女、简单家务等,但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4、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适合其需要和健康状况的居住环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被赡养人能够自由选择生活方式,并在其熟悉的环境中度过他们所希望的独立生活。

5、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家庭成员应尊重、照顾被赡养人。被赡养人所需的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6、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者授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关系。

7、赡养人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赡养人应当尊重被赡养人的婚姻自由,被赡养人有权携带自有财产再婚;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以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为由,强占、分割、隐匿、损毁属于被赡养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或者限制被赡养人对其所有财产的使用和处分。

8、被赡养人有权依法继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遗产和接受遗赠。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

第二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经济上供养的内容及义务

1、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赡养人保证被赡养人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

当期赡养人是指赡养人按照本协议轮流赡养、护理、照顾被赡养人,当轮到具体的赡养人时,该赡养人即为当期赡养人。

2、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

3、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如房屋损毁,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如被赡养人租赁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因房屋拆迁被赡养人没有居住房屋的,被赡养人可以选择到任何赡养人家居住。被赡养人的拆迁补偿款任何赡养人不得截留、侵占。

4、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为满足日常需要自由出行的权利,所需交通费用由赡养人共同分担。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当期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需要添置轮椅的,赡养人应及时购买,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当期赡养人应经常陪同被赡养人到户外活动。

5、被赡养人单独居住时所需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零用钱等日常必须费用由各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生活用品、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费用由各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三条 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生活上照料的内容及义务

1、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当期赡养人或同住赡养人负责,就近购买。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

2、被赡养人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3、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的,每个月轮换一次,由当期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4、赡养人可以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被赡养人送到社会兴办的托老所养老,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精神上慰藉的内容及义务

1、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被赡养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

2、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不在一起居住的,应当经常问候、看望,并对被赡养人的生活给予妥善安排。

3、被赡养人有权利参加老年学校、老年秧歌队、法律知识、保健知识培训班,有权参加有关组织的秧歌、体操、卡拉ok演唱、文体活动等比赛,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干涉。

4、赡养人每年要为被赡养人庆祝生日或结婚纪念日,赡养人的家庭成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尽量参加。宴会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承担。庆祝期间赡养人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得谈及伤害、侮辱被赡养人或其他赡养人的话题。

第五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其他事务的义务

1、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领取房租、退休金以及其他物品,代为缴纳各种费用,接送物品、邮件。

2、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务,其他赡养人不得干涉。

3、被赡养人参加亲朋好友的婚、丧、嫁、娶等需要随礼的,当期赡养人应负责安排接送,赡养人不得干涉。

第六条 赡养的方式、周期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每 个月轮换一次。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每 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3、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或委托托老所养老的,应事先仔细考察护理人员或托老所的实际情况,事后经常探望,不得事后对被赡养人置之不理。

第七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每月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 元。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其他赡养人每月支付被赡养人零用钱 元。

2、被赡养人居住在托老所的,赡养人按照托老所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自己应当分担的费用,赡养人每月支付被赡养人零用钱 元。

3、赡养人可以被赡养人的名义建立养老专用账户,各赡养人通过转账方式将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转入专用账户。设立专用帐户、采取转账方式有困难的,或被赡养人要求现金方式支付的,赡养人应以现金支付。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4、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1、2项、第八条中所涉及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如被赡养人有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中优先支取,具体由当期赡养人、同住赡养人或预定的监护人、被赡养人委托的人负责支取。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的,从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卡中支取,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或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被赡养人同意从存款或其他财产中支取的,在保留丧葬费用的前提下,赡养人可以从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5、赡养协议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费标准按照当地物价上涨幅度每二年浮动一次,并不低于当期赡养人家庭成员生活标准或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以两者高者为标准)。

第八条 属于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摊的费用

1、被赡养人的衣、食、住、行、医疗等费用。

2、被赡养人单独生活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房租、维修费等生活费用。

3、被赡养人生日或纪念日宴会费用。

5、丧葬费用等被赡养人花费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摊的费用。

第九条 被赡养人的丧葬费用分担和遗产继承

1、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遗产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2、被赡养人去世后,被赡养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被赡养人的个人物品、金银首饰等遗产可以由赡养人通过竞价的方式获得,所得款项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第十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赡养人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当地社区、街道、居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被赡养人、赡养人向被赡养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第十二条 赡养人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形

1、赡养人无行为能力。

2、赡养人部分丧失行为能力,且没有经济收入。

3、赡养人无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

4、被赡养人对赡养人或其家庭成员有严重犯罪行为。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协议共4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被赡养人

父亲: 母亲:

赡养人 协助赡养人

长子: 配偶:

次子: 配偶:

长女: 配偶:

次女: 配偶: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沈阳市

有关独居老人的诉说心得体会报告三

实践人员:成宇童

活动主题:关于空巢老人的社会生活

活动时间:寒假期间

活动地点:江苏省南通市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活动内容:帮助空巢老人的生活,调查空巢老人社会生活,来呼吁更多的人帮助弱者。

调查方法:探问,实地调查,道听途说等等。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你可能很难想象公园里那些神态怡然、悠然自得的老人们内心深处的孤独,本是到了尽享天伦之乐之时,却只能深居独处,望“子女”而兴叹。“空巢老人”这个原本生僻的词语,如今是一个沉重的社会话题,而这个话题也成了我和小组其他成员这个暑假中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的主要内容。

二、调查结果 我在1月22日(星期日)来到了观音山镇敬老院,先后采访了三位老人,陈大妈、杨大爷和于大爷。

陈大妈,子女均在外打工,其余的亲戚都居住在南通。陈大妈本身有血压高的毛病,如果身体不适,则无法自己照顾自己,因而被子女送到了敬老院。陈大妈对于敬老院的情况较为满意,虽然敬老院的环境和硬件条件一般,但是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比较好,而且收费偏低,能满足陈大妈的生活需求,而且也能在敬老院当中与其他老人进行交流,弥补了子女在外的缺憾。

于大爷也是南通,子女也都在南通生活,本身比较喜好热闹,但是在家里和子女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加之经济较宽裕,故而选择自费住进养老院。于大爷非常健谈,喜欢和其他老人交往、谈心,属于“精神空巢型”老人。

我在1月23日(星期一)下午又走访了光明新村社区的37号楼,了解了社区当中的空巢老人的情况。我先后采访了两位老人,李大妈和张大爷。

李大妈的子女都在外地,只有她一个人在南通生活,没有太多的经济来源,因而生活较为拮据。李大妈的身体很好,生活完全可以自理,她说她因为习惯了在这个社区的生活,愿意守着老邻居,因而选择了一个人居住在此。

张大爷有一双儿女,但是对张大爷很少关心。张大爷的身体不太好,但是靠自己的收入无力支付医药费用,因而在生活上主要靠居委会和周围老邻居的帮助维持,张大爷说他经常感觉寂寞,情绪比较低落。

在我为时两天的调查中,一共采访了逾40位空巢老人,他们选择独居的原因大致可以分为6类:

三、问题和建议

(一)问题原因

在为期一周的走访调查及与居委会人员的交流中,我们大致了解了造成这种“空巢”现象的几个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的是主观因素也是重要原因。

1. 这种现象和我区,我市,乃至全省全国的人口结构密不可分,我国人口结构的总的趋势是老龄化加剧,从这点看来我区的这一现象只是我国诸多人口问题的一个缩影。

2. 思想观念的改变是造成“空巢”现象的内在因素。随着经济发展,父辈之间以及爷孙之间的代沟的不断凸显,冲击着老人们“一家之主”的传统思想观念以及以四世同堂韦荣的旧的家族式生活观念。思想过于保守的老人越来越受到思想开放的子孙的“排斥”。而年轻人随着文化知识与思想的进步,不在受“父母在,不远游”旧思想的束缚,纷纷离开父母,从而造成“空巢”现象。

3.家庭小型化是“空巢”现象的直接原因,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住房条件的改善,三口之家的小型家庭模式成为主流。所以这也造就了“空巢老人”数量的不断增多。

4. 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是造成“空巢老人”现象的主要因素。在这个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年轻的人们将更多的时间花在了工作、学习、教育子女上而忽视了对老人的陪伴,这也成催生了“空巢老人”的推助器。

(二)建议

1.必须增加农民经济收入

造成农村空巢老人的主要原因是子女因经济原因外出务工经商,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在增加农民经济收入上下功夫。地方政府要招商引资办企业,发展县域、镇域经济,让农民不出县、镇就能打工挣钱,既增加经济收入,又兼顾家庭,促进社会和谐;同时要引导当地农业产业升值,增加务农收入,留住中青年在家务农;鼓励并扶持有头脑的农村青年和能人创业,减少人员流出亦即减少空巢的出现。

2.建立养老保障体系

首先,国家在政策上要出台更多优惠老人措施。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推广就是为广大农民特别是空巢老人谋的福祉,对于他们来说,这每月至少55元的养老金给的不止是物质收入,更是一份心理保障。

其次,建立和完善农村老人健康档案及医疗救助制度。农村以空巢老人为重点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三级(村、镇、县)医院共享,对老人的照料心村级医院为主,县、镇级医院为指导,尽量减少老人患大病的概率。

再次,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农村养老工作。一是继续发挥家庭养老的功能,大力倡导“孝”文化。子女多的空巢老人,通过家庭协商最好留一个在老人身边,或轮流照料老人;二是强化社区为老服务体系,包括生活照料系列、医疗保健系列、精神慰藉系列、文体活动系列和法律服务系列;三是办好农村养老专业机构。国家投资一部分钱,其子女出一部分钱,让农村老人特别是空巢老人在敬老院、养老院安度晚年。

3.要在全社会开展敬老爱老助老养老的传统养德教育

人人都要老,人人都需要子女的照料。父母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尊敬和照护好年老的父母本身就为你的后代做好了表率。要大力弘扬恪尽孝道的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对于那些侍奉老人恪尽孝道的子女社会要给予表彰。要从建立和谐社会、保持稳定的大局出发,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帮助空巢老人。通过政府有关部门、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的通合,为空巢老人办好事、办实事。

四、经验体会

通过以上的调查,我认为空巢老人真的需要儿女们的呵护与关心,我写这次报告也是希望的人可以关心自己的父母与身边的老人,当老人受到重视时她(他)们就不会承受心理和精神上的巨大压力。社会上许许多多的老人,他(她)们各自承受着不同的压力,痛苦以及面临各种各样的困境,无不值得我们伸出援手。而据我所知,只有福利院的空巢老人才真正得到我们年志愿者协会的帮助,可见我们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一大弊端。

因此,我希望我们作为新青年要好好把握自己的学习时间和命运,不仅是为了我们自己过上幸福的生活而努力,同时也是为我们的父母和儿女创造优越的生活条件。因此,我们一起努力吧!尽全力去奋斗,以避免今后怨天尤人。

有关独居老人的诉说心得体会报告四

实践人员:成宇童

活动主题:关于空巢老人的社会生活

活动时间:寒假期间

活动地点:江苏省南通市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活动内容:帮助空巢老人的生活,调查空巢老人社会生活,来呼吁更多的人帮助弱者。

调查方法:探问,实地调查,道听途说等等。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你可能很难想象公园里那些神态怡然、悠然自得的老人们内心深处的孤独,本是到了尽享天伦之乐之时,却只能深居独处,望“子女”而兴叹。“空巢老人”这个原本生僻的词语,如今是一个沉重的社会话题,而这个话题也成了我和小组其他成员这个暑假中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的主要内容。

二、调查结果 我在1月22日(星期日)来到了观音山镇敬老院,先后采访了三位老人,陈大妈、杨大爷和于大爷。

陈大妈,子女均在外打工,其余的亲戚都居住在南通。陈大妈本身有血压高的毛病,如果身体不适,则无法自己照顾自己,因而被子女送到了敬老院。陈大妈对于敬老院的情况较为满意,虽然敬老院的环境和硬件条件一般,但是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比较好,而且收费偏低,能满足陈大妈的生活需求,而且也能在敬老院当中与其他老人进行交流,弥补了子女在外的缺憾。

于大爷也是南通,子女也都在南通生活,本身比较喜好热闹,但是在家里和子女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加之经济较宽裕,故而选择自费住进养老院。于大爷非常健谈,喜欢和其他老人交往、谈心,属于“精神空巢型”老人。

我在1月23日(星期一)下午又走访了光明新村社区的37号楼,了解了社区当中的空巢老人的情况。我先后采访了两位老人,李大妈和张大爷。

李大妈的子女都在外地,只有她一个人在南通生活,没有太多的经济来源,因而生活较为拮据。李大妈的身体很好,生活完全可以自理,她说她因为习惯了在这个社区的生活,愿意守着老邻居,因而选择了一个人居住在此。

张大爷有一双儿女,但是对张大爷很少关心。张大爷的身体不太好,但是靠自己的收入无力支付医药费用,因而在生活上主要靠居委会和周围老邻居的帮助维持,张大爷说他经常感觉寂寞,情绪比较低落。

在我为时两天的调查中,一共采访了逾40位空巢老人,他们选择独居的原因大致可以分为6类:

三、问题和建议

(一)问题原因

在为期一周的走访调查及与居委会人员的交流中,我们大致了解了造成这种“空巢”现象的几个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的是主观因素也是重要原因。

1. 这种现象和我区,我市,乃至全省全国的人口结构密不可分,我国人口结构的总的趋势是老龄化加剧,从这点看来我区的这一现象只是我国诸多人口问题的一个缩影。

2. 思想观念的改变是造成“空巢”现象的内在因素。随着经济发展,父辈之间以及爷孙之间的代沟的不断凸显,冲击着老人们“一家之主”的传统思想观念以及以四世同堂韦荣的旧的家族式生活观念。思想过于保守的老人越来越受到思想开放的子孙的“排斥”。而年轻人随着文化知识与思想的进步,不在受“父母在,不远游”旧思想的束缚,纷纷离开父母,从而造成“空巢”现象。

3.家庭小型化是“空巢”现象的直接原因,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住房条件的改善,三口之家的小型家庭模式成为主流。所以这也造就了“空巢老人”数量的不断增多。

4. 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是造成“空巢老人”现象的主要因素。在这个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年轻的人们将更多的时间花在了工作、学习、教育子女上而忽视了对老人的陪伴,这也成催生了“空巢老人”的推助器。

(二)建议

1.必须增加农民经济收入

造成农村空巢老人的主要原因是子女因经济原因外出务工经商,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在增加农民经济收入上下功夫。地方政府要招商引资办企业,发展县域、镇域经济,让农民不出县、镇就能打工挣钱,既增加经济收入,又兼顾家庭,促进社会和谐;同时要引导当地农业产业升值,增加务农收入,留住中青年在家务农;鼓励并扶持有头脑的农村青年和能人创业,减少人员流出亦即减少空巢的出现。

2.建立养老保障体系

首先,国家在政策上要出台更多优惠老人措施。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推广就是为广大农民特别是空巢老人谋的福祉,对于他们来说,这每月至少55元的养老金给的不止是物质收入,更是一份心理保障。

其次,建立和完善农村老人健康档案及医疗救助制度。农村以空巢老人为重点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三级(村、镇、县)医院共享,对老人的照料心村级医院为主,县、镇级医院为指导,尽量减少老人患大病的概率。

再次,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农村养老工作。一是继续发挥家庭养老的功能,大力倡导“孝”文化。子女多的空巢老人,通过家庭协商最好留一个在老人身边,或轮流照料老人;二是强化社区为老服务体系,包括生活照料系列、医疗保健系列、精神慰藉系列、文体活动系列和法律服务系列;三是办好农村养老专业机构。国家投资一部分钱,其子女出一部分钱,让农村老人特别是空巢老人在敬老院、养老院安度晚年。

3.要在全社会开展敬老爱老助老养老的传统养德教育

人人都要老,人人都需要子女的照料。父母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尊敬和照护好年老的父母本身就为你的后代做好了表率。要大力弘扬恪尽孝道的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对于那些侍奉老人恪尽孝道的子女社会要给予表彰。要从建立和谐社会、保持稳定的大局出发,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帮助空巢老人。通过政府有关部门、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的通合,为空巢老人办好事、办实事。

四、经验体会

通过以上的调查,我认为空巢老人真的需要儿女们的呵护与关心,我写这次报告也是希望的人可以关心自己的父母与身边的老人,当老人受到重视时她(他)们就不会承受心理和精神上的巨大压力。社会上许许多多的老人,他(她)们各自承受着不同的压力,痛苦以及面临各种各样的困境,无不值得我们伸出援手。而据我所知,只有福利院的空巢老人才真正得到我们年志愿者协会的帮助,可见我们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一大弊端。

因此,我希望我们作为新青年要好好把握自己的学习时间和命运,不仅是为了我们自己过上幸福的生活而努力,同时也是为我们的父母和儿女创造优越的生活条件。因此,我们一起努力吧!尽全力去奋斗,以避免今后怨天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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