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息技术作为一门独立课程在新课程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以培养和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为根本目的.信息技术课程不仅要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信息技术技能,形成个性化的发展,还要使学生明确与信息相关的文化,伦理和社会等问题,形成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与责任感,为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打下必要的基础.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在网络犯罪日趋严重的今天,在信息技术教学中进行德育渗透尤其重要.一,问题的提出信息犯罪是信息社会中一种新的犯罪类型,它一般是指"行为主体以计算机或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或攻击对象,故意实施的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触犯有关法律规范的行为".我国青少年信息犯罪主要表现在:利用计算机网络直接或者间接输入非法指令,来篡改,伪造他人的银行帐号,密码等实施盗窃,诈骗破坏,侵犯个人隐私,发布虚假信息.有的还非法侵入国家军事,行政机关等重要部门,窃取政治,经济,军事等机密材料.青少年信息犯罪的主要原因是:(1)网络本身虚无化的影响;(2)青少年自身具有强烈好奇心和表现欲的生理心理原因;(3)青少年法制意识淡薄,将网络犯罪视为一种高智商的游戏或者对自己技术的挑战这种认知能力的偏差;(4)青少年网络德育工作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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