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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的依据标准大全 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范例合集

时间:2022-01-12 17: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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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的依据标准大全 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范例合集

高标准农田建设注重提升土地质量,包括改善土壤结构、调节土壤酸碱度、提高土壤肥力等。这将为农作物提供更好的生长环境,增加产量和质量,提高农民收入。以下是高标准农田的依据标准大全和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范例合集,欢迎各位来此阅读和参考。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依据1

建设高标准农田需要考虑多个指标,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具体指标:

土壤质量:包括土壤的肥力、结构、质地和水分保持能力等。土壤肥力指标包括有机质含量、养分含量(如氮、磷、钾等)、pH值等。

水资源利用:确保农田有足够的水源供应,包括灌溉用水和农田排水。指标包括灌溉效率、水资源利用率、排水系统的完善程度等。

种植结构:选择适合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农作物种植结构,合理安排农作物轮作和休耕,提高土壤的生产力和可持续性。

农业设施建设:包括田间灌溉设施、农田排水系统、农田平整程度等,确保农田的合理利用和高效管理。

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包括农机具的配备和使用,提高农田作业效率和农业生产水平。

农药和化肥使用控制:合理使用农药和化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指标包括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施用方式、农残检测等。

农业科技应用:推广先进的农业科技,包括新品种、新技术、生物防治等,提高农田生产效益和农产品质量。

环境保护:注重农田生态环境的保护,减少农业活动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包括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农田废弃物处理等。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依据2

党的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为切实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按照“依法依规、规范调整;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的要求,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全面提升农田保护水平,努力实现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生产功能与生态功能并重。深入开展“保护责任社会化、基本工作规范化、日常管理制度化、执法监察网络化、动态监测信息化”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基本农田保护的功效,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基本农田地块。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所形成的土地利用和基本农田保护现状成果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将永久基本农田逐一落实到以土地利用现状图斑为单位的地块,绘制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底图,明确基本农田的地块、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以及片(块)编号。

(二)健全相关图表册。落实到地块的基本农田,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底图为基础,编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分析图,填写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现状登记表、保护责任一览表并形成相应统计汇总表。基本农田保护图、分布图的编制在全要素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线划图上,以相应的图例、图示、反映基本农田地块和保护片(块)的空间位置和编号,加注界桩和保护牌设立等信息。依据基本农田保护地块的综合信息及评定保护等级,逐级汇总相关数据,形成能充分反映基本农田保护地块所在村社、图幅号、图斑号、基本农田保护区编号、土地利用现状、等级、利用状况、保护责任人及承包人等基本台账。

(三)设立统一标识。基本农田划定后,按《基本农田与土地调整表示使用和有关标识牌设立规定》(国土资发【】304号)的要求,在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和标识。

(四)落实责任。层层签定保护责任书、落实保护责任人,全面建立保护监管机制和保护补偿机制。全面调查核实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土地承包状况,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地块的基本责任人。划定的基本农田按国土资发【】167号文件的要求,落实到村组和承包农户,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级试点工作,逐步将基本农田标注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保护责任,签订或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层层落实保护责任,明确基本农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块、质量等级、保护措施、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奖励与处罚等内容。

(五)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按照国家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为基础,修编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为控制,充分采集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基础数据,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将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的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要素与基本农田专题要素,土地利用现状要素采用《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和县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的规范要求,基本农田专题要素采用《基本农田数据标准》的规范要求,实现县域数据库联网互通。

(六)成果汇总。一是数据汇总。在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的基础上,逐级汇总各级行政辖区内的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形成层级成果台帐。二是图件编制。利用数据库管理和计算机辅助制图等技术,依据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按照永久性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地块为基本单元绘制基本农田保护图。三是成果分析。根据基本农田调查、划定结果,结合相关资料信息,对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综合分析,评判基本农田保护程度,预测变化趋势,提出保护建议,编制形成全县基本农田划定专题报告。

三、工作原则

(一)永久性原则。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在保护时效内,即不能占用,不得通过规划修改将永久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除对国家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重点交通、水利、能源、军事项目外,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作为非农业建设用地。

(二)统筹兼顾原则。划定工作中,既要保证高质量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又要充分考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规划划定时要综合考虑、留有余地。

(三)质量保证原则。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要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相结合,与建设用地合理布局相联系,确保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充足、土壤肥沃、地力上等、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良好。

(四)科学协调原则。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次土地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等成果为基础,并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相协调。要充分利用先进测绘和信息化技术,努力提高成果质量。

(五)实事求是原则。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实行行政主导,部门协作。划定工作中,要充分征求民意,并实行严格的考核验收制度,防止盲目追求保护指标和以次充好。

四、组织方式和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包括组织宣传准备、资料收集准备、图件准备。在县政府领导下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国土资源、农业、财政、统计、水利等部门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司其职、能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农田划定工作。国土资源局负责业务指导、编制实施方案、制定技术要求及实施细则、成果预验收,并会同县统计局负责数据统计和分析处理;财政局负责经费落实;农业部门负责提供农业承包资料,确认耕地质量等级;各乡镇负责配合专业技术队伍做好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和基本农田地块的调查摸底,组织落实保护责任人,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在实施之前,要展开广泛的政策宣传和群众动员,营造党委政府重视、部门紧密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环境。收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使用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图件和资料,同时,要收集整理现有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资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现行的各行业规划资料、农用地分等定级、产能核算、农业土壤等方面资料。

(二)等级评价及区块划分。采用最新的土地调查成果图作为工作底图,通过全野外调查、评价,将基本农田范围、区块和评价等级成果转绘上图后,进行综合评定,划定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并对每个图斑内的农户数、承包面积等信息进行统计。统计每个图斑土地质量、承包情况、保护责任人等,并进行数据汇总。

(三)设置界桩及固定标示牌。根据标绘永久基本农田的成果图,实地踏勘,按片块拐点埋设界桩。然后采用GPS实测界桩拐点。永久性基本农田与基本农田分界桩暂不作实地埋设,只在图上标注。在基本农田保护标示牌上,要标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

(四)内业校核并完善二次调查基本农田库及发放保护明白卡。建立相应的图、表、册和台账,在此基础上,与各级组织签订保护责任书;向基本农田承包经营户发放保护明白卡。

五、工作要求

(一)确保数量和质量。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应不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尽量保留原有基本农田中的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划定后的基本农田中非耕地、坡耕地的比重应有所降低,平均质量等级应高于规定前的平均质量等级;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应当有所提高。要杜绝基本农田“保远不保近,保劣不保优,保山不保川”等问题。

(二)确保地类符合要求。新划定为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现状必须是耕地。按照县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要求,将现状基本农田中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不可调整的、达不到耕地质量标准的农用地划出。

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纳入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履行情况考核的重点内容,各级报备成果复核结果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并及时兑现奖惩。

六、时间安排

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在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农业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完成有关准备工作,包括编制划定实施方案,完成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等工作。对二次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进行审核,与原基本农田成果比对,分析划入和划出基本农田数量和范围。

第二阶段:完成外业调查工作,包括制作外业工作底图、耕地质量调查、基本农田的承包情况调查、外业成果检查工作。

第三阶段:完成数据库优化完善工作,数据库的更新,等待成果验收。

第四阶段:落实保护措施,签订保护责任书、设置界桩及保护标志、建立相应保护制度,成果报备。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股,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各乡镇也要确定一名工作能力好、责任心强的副科级以上领导专门负责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协调配合,同时乡上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各驻村干部、村委会主任具体负责,全力搞好协调配合。

(二)落实工作经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是国土资源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按照经费由省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共同分担的要求,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在每年留存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解决。

(三)落实作业队伍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技术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需选择信誉高、技术力量强的专业技术队伍完成基本农田的划定、上图、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台账、图件编绘、数据库的建设、承包经营户发放保护卡等工作。

(四)确保工作质量。本次划定工作执行严格的分级检查验收制度。要求采取措施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成果。对虚报、瞒报基本农田数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成果报备

(一)报备要求。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经省级验收确认后,将基本农田保护信息逐级备案,实现乡、县、市、省、国家五级备案。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业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二)报备内容。基本农田保护信息包括电子信息和纸质资料信息。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相关工作报告等纸质资料信息备案到省:数据库等电子信息备案到国土资源部,同时抄送西安督察局。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依据3

指导思想——两围绕、一主题、一战略

《规划》指出,新一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基础。

建设原则——强调规划引领、绿色生态

《规划》提出,要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科学布局、突出重点,建改并举、注重质量,绿色生态、土壤健康,分类施策、综合配套,建管并重、良性运行,依法严管、良田粮用等工作原则,集中力量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

《通则》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应遵循规划引领、因地制宜、数量质量并重、绿色生态、多元参与和建管并重等6项原则。

建设要点——八大农田基础设施与地力提升

1、田块整治。建成后,农田土体厚度宜达到50cm以上,水田耕作层厚度宜在20cm左右,水浇地和旱地耕作层厚度宜在25cm以上,丘陵区梯田化率宜达到90%以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一般不超过8%。

2、土壤改良。建成后,土壤pH值宜在5.5~ 7.5 (盐碱区土壤pH值不高于8.5),土壤的有机质含量、微生物碳星等其他物理、化学、生物指标达到当地自然条件和种植水平下的中.上等水平。

3、灌溉和排水。建成后,田间灌排系统完善、工程配套、 利用充分,输、配、灌、排水及时高效,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水分生产率明显提高,灌溉保证率不低于50%。

4、田间道路。建成后,在集中连片的耕作田块中,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例,平原区达到100%,山地丘陵区达到90%以上,满足农机作业、农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的要求。

5、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建成后,区域内受防护农田面积比例一般不低于90%,防洪标准达到10~ 一遇。

建设任务——因地制宜,目标导向,分区域建设

新《通则》突出因地制宜,分区域设置建设标准。充分考虑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xx-2030年)》的有效衔接,区分不同建设目标、重点、能力和条件,将全国划分为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东南区、西南区、西北区和青藏区等七个区域,因地制宜制定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农田地力标准指标。

新《通则》突出目标导向,分别规定了各省高标准农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指标,强化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粮食产能导向。确保到2030年建成12亿亩高标准农田后,加上改造提升已建的高标准农田,能够稳定保障1.3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依据4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如下:

1、高标准农田建设包括经过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

2、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要坚持规划引导,统筹安排,规模整治,优先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建设;

3、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差别化整治,采取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措施;

4、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

5、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鼓励农民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

6、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引导,聚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依据5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是,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

高标准农田建设包括经过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要坚持规划引导,统筹安排,规模整治,优先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差别化整治,采取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措施;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颂闹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鼓励农民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引导,聚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第四条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达到“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总体目标。通过建设,解除制约农业生产的关键障碍因素,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达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目标;农田基础设施达到较高水平,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因地制宜推行节水灌溉和其他节本增效技术,农田林网适宜,区域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农业科技贡献率明显提高,主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建设区达到优质高产高效的目标,取得较高的野缺罩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同时,坚持节约土地、合理使用的原则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扮枯设,建成后农田基础设施占地率符合有关规范标准。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依据6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力支撑了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的提升。受建设年限、投入水平、因灾损毁等因素影响,部分已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为做好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以基础设施现代化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依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xx—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部署,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围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因地制宜确定改造提升内容,着力提升建设标准和质量,打造高标准农田的升级版,形成一批现代化农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鼓励多元参与。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健全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投入保障机制,加强资金保障。切实保障各级政府投入,鼓励各地通过土地出让收益、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金融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粮食产能。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已建高标准农田存在的主要障碍因素,根据自然资源禀赋、农业生产特征,因地制宜确定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重点内容,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建设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

坚持科学布局,分区分步实施。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对接国土空间规划、水安全保障规划等,做好与“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衔接,重点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科学安排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区域布局,分阶段、分区域统筹实施改造提升项目。

坚持良田粮用,严格保护利用。对改造提升后的高标准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统一上图入库,强化高标准农田监测与用途管控,完善管护机制,保障持续利用。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改造提升后的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三)目标任务。20xx—2030年,全国年均改造提升3500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后的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通过改造提升,解决已建高标准农田设施不配套、工程老化、工程建设标准低等问题,农田基础设施和耕地地力水平进一步提高,工程设施使用年限进一步延长,真正达到高标准,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构建更高水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础,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分类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

(四)坚决完成建设任务。各地要按照《规划》要求,切实落实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任务。在科学规划论证的基础上,逐级细化分解下达年度建设任务。要采取“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的方式,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开展调研摸底、前期论证、初步设计等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组织先行立项,强化项目储备,进一步优化项目管理流程,压缩前期工作时间,优化项目组织实施和验收方案,确保项目及时立项、及时开工、及时验收。各地要抓紧开展20xx年改造提升项目前期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第一批改造提升项目储备。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调度制度,开展项目建设进度监测,及时通报各地项目进展情况,采取实地督促指导等硬手段、硬措施,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五)统筹优化建设布局。各地要落实《规划》要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水安全保障规划等,科学编制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布局。分区域、分类型明确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标准。重点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内建设标准偏低、设施不配套,工程年久失修、损毁严重,粮食产能达不到国家标准的高标准农田进行改造提升。对建设内容部分达标的项目区允许各地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有针对性的改造提升;对建设内容达标的已建高标准农田,若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可逐步开展改造提升。因地制宜结合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和数字农田建设,强化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成效。

(六)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各地要摸清已建高标准农田现状分布及主要障碍因素,综合考虑粮食产能、土层厚度、土壤质量、灌排设施和田间道路配套等情况,合理确定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时序。对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范围:位于粮食主产区和乡村振兴重点支持地区的;位于大中型灌区内的;列入中央和地方重点督办事项的;因灾害等原因损毁需要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的;改造后产能提升明显,有利于农业转型升级的;建成年份较早、投入水平较低、亟待改造提升的。

(七)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等标准,针对农田基础设施薄弱、机械化水平相对较低,或已建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偏低、农田设施老化损毁严重的区域,着力更新改造农田设施,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重点开展田块整治、灌排设施提升、田间道路改造、农田输配电建设、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田块整治措施: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平整土地,减小田面高差和坡降。适应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效率、灌排效率和防止风蚀水蚀等因素,合理确定田块的长度、宽度和方向。田块整治后,有效土层厚度和耕层厚度应满足作物生长需要。

——建设灌溉与排水设施:适应农业生产需要,开展田间灌溉排水设施建设,有效衔接灌区骨干工程,合理配套改造和建设输配水渠(管)道和排水沟(管)道及渠系建筑物等,实现灌排设施配套。因地制宜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配套田间小型水源工程。

——修建田间道路:按照“有利生产、兼顾生态”的原则,优化田间道(机耕路)、生产路布局,合理确定路网密度、道路宽度,根据实际需要整修和新建田间道(机耕路)、生产路,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地)坡道、桥涵、错车道和回车场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平原区道路通达度100%,山地丘陵区道路通达度不小于90%。

——配套农田输配电设施:对适合电力灌排和信息化管理的农田,铺设低压输电线路,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合理布设弱电设施,为泵站、河道提水、农田排涝、喷微灌、水肥一体化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

——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根据农田防护需要,新建或修复农田防护林、岸坡防护、坡面防护、沟道治理工程,保障农田生产安全。推广生态型改造措施,以生态脆弱农田为重点,因地制宜加强生态沟渠及其它耕地利用设施建设,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八)着力提升耕地地力。针对地力水平相对较差的区域,重点通过综合性的地力提升措施,提高耕地地力和粮食单产水平,全面改善农田生产条件,确保农田持续高效利用。重点开展土壤改良、障碍土层消除、土壤培肥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土壤改良:采取掺黏、掺沙、施用调理剂、施有机肥、保护性耕作及工程措施等,开展土壤质地、酸化、盐碱化及板结等改良。

——障碍土层消除:采用深耕、深松等措施,消除障碍土层对作物根系生长和水气运行的限制。

——土壤培肥:通过秸秆还田、施有机肥、种植绿肥、深耕深松等措施,保持或提高耕地地力。

三、完善政策与要素保障

(九)加强资金保障。各地要根据《规划》和相关建设标准要求,研究确定不同类型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的投入标准,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完善多元化筹资机制,按规定及时落实地方资金,用好用足地方政府债券、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土地出让收入等,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力争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入逐步达到3000元左右。

(十)实行高标准农田特殊保护。改造提升后的高标准农田要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严格实行高标准农田先补后占和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推动将高标准农田保护情况纳入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等年度考核评价,督促地方采取措施,切实防止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因建设占用、农业结构调整而减少。

(十一)加强建后管护。完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制度,明确地方各级政府相关责任,落实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各地要建立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多渠道筹措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资金,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管护模式,加强专业管护机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提高高标准农田管护水平。

(十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构建群众监督参与机制,提高建设质量。加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相关政策宣传引导,激发相关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的积极性。

(十三)强化信息化监测监管。充分利用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将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全部纳入监测监管范围,确保建成面积及时足额上图入库。加强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遥感监测等先进技术作用,构建高标准农田立体化监测监管体系,实现农田建设全程信息化监控和精准管理。加强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定期更新共享数据。

四、加强组织领导

(十四)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农田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履行好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主动对接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明确工作分工,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的指导,做好项目管理,从严开展监督。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好项目实施,确保建设任务落实落地。

(十五)加强考核评估。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任务实施,对任务目标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分析和定期评估,发挥好规划引领作用。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工作,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综合运用实地评估、明察暗访、遥感监测等方式,加强对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的质量、管护利用等全过程的监测监管,切实提升建设成效。

(十六)强化宣传引导。深入总结推广改造提升典型案例、技术集成模式等经验做法,组织开展观摩交流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农田建设新进展新成效,为凝聚各方力量持续推进农田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依据7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总体要求,以整体连片土地整治为抓手,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以“节约集约、统一规划、统筹资金、整村推进、集中建设”为原则,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总规模15万亩,总投资9000万元,涉及10个乡镇、90余个行政村。主要布置在大广高速、邯临公路、定魏公路、经济开发区南北连接线两侧,共分四个区域:一是河南疃镇、第四疃镇;二是镇、槐桥乡;三是安寨镇、白寨乡、南里岳乡、大河道乡;四是侯村镇、依庄乡。项目建设主要工程为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项目建设必须在11月7日前竣工并通过验收。

三、工作安排及相关单位职责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要求,结合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县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论证、工程质量、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对项目实行“七公开”:一是项目立项前期工作公开。根据土地整治规划、年度补充耕地计划、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要求,拟定土地整治项目的项目区范围,公开征求项目所在地群众意见。二是项目资金来源与立项公开。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依据有关规定公示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项目立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国土资源局负责在公开栏公开项目预算情况、立项情况。三是项目招标管理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由监察局、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参与监督。四是项目实施公开。公开项目名称、批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规模、主要工程、投资金额、建设工程等。五是质量监督公开。由项目监理单位全程对项目进行监理,严格按照《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做好施工阶段监督检验,并接受村民小组的监督。六是资金使用公开。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专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审计和财政部门监督。七是竣工验收公开。项目竣工验收严格执行《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由国土资源局、监察局、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组织,实行专家验收制。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要开展自验,然后申请项目主管单位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由国土资源局向上级提出申请,进行最终验收。

发改局负责指导、督促项目的实施,并参与招投标工作。

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保证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好审计迎检,参与项目招投标工作。

监察局全程负责监督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中的资金使用及纪律检查工作,确保资金按规定合理使用。

检察院负责项目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招投标全过程,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公安局负责打击无理取闹、阻挠施工等行为,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审计局负责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费用支出情况、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农牧局负责整治后的耕地质量监测等工作,并对提高耕地质量提供技术指导。

林业局负责对项目区内农田防护林种植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水利局负责对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供电公司负责对项目区农电设施建设提供支持,简化审批程序,并予以技术指导。

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项目区内道路建设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乡镇政府要成立土地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由乡镇长担任,成员由主管副乡镇长及项目区包村干部、村委会主任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做好项目区土地整理宣传及施工单位入场等工作。同时,负责督促各行政村在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后,做好工程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并制定出详细具体的管护制度。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为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发改、财政、监察、检察、公安、审计、农牧、林业、水利、供电、交通及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领导、推进、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同时,成立资金运行监督监管机构,主要负责监管项目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使资金效益最大化。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依据8

一、高标准农田选址原则?

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的选址确定,主要考虑集中连片、水源保障、建设基础等因素,并结合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土地利用、乡镇建设等工作,统筹需要与可能,切合地方实际,合理确定。

具体选址原则如下: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土地、农业、水利、环保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2、建设区域相对集中连片,耕地集中,土地高差小,有利于开展施工建设,有利于机械化生产,有利于发挥规模效益;

3、水资源有保障,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标准,土壤适合农作物生长,无潜在土壤污染和地质灾害;

4、基础设施建设条件较好,具备必需的水利、交通、电力等骨干基础设施;

5、乡镇治理积极性高、人民群众治理意愿强烈,不存在区域矛盾、征占拆迁等重大制约因素,管护机制比较完善;

6、与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能够紧密结合,有助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村镇。

二、高标准农田中土地平整的设计思路是什么?

要以现有乡村道路、林网、灌溉、排水渠道为骨架开展田块调整和田面平整,田块大小依据地形进行调整,原则上小弯取直,大弯随弯,尽量做到整齐划一。

田地以不小于5-10亩为主,每间隔 200-300m设田间道路和毛渠,以自流灌溉为主。土地平整以成(连)片农田地块中规则长方形田块为主,以自然村组田地连成片,适合机械化作业和成片农业合作作业。

土体及耕作层建设是使农田土体厚度与耕作层土壤疏松程度满足作物生长及施肥、蓄水保墒等需求。一般耕地的土体厚度应在100cm以上。山丘区及滩地的土体厚度应大于50cm,且土体中无明显粘盘层、砂砾层等障碍因素。一般耕作层深度应大于25cm。旱作农田应保持每隔3-5年深松一次,使耕作层深度达到35 cm以上。水稻种植田块耕作层应保持在15cm-20cm,并留犁底层。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依据9

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田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及其他等五项工程。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目标包括四方面: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例;三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四是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各项工程的具体建设标准:

(1)土地平整工程:通过实施土地平整工程,实现耕作田块集中,田面平整。耕作层厚度应达到30厘米以上,有效土层厚度应达到60厘米以上,土壤理化指标应满足作物高产稳产要求。田块规格和平整度应满足农业机械化生产要求,田块面积北方平原区宜不低于200亩,南方平原区宜不低于100亩;丘陵区水平梯田化率应不小于90%。

(2)灌溉与排水工程:通过实施灌溉与排水工程,合理利用水资源,形成“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的灌排体系,采取节水灌溉措施,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完善灌排体系,充分利用水资源,灌溉水利用系数应不低于0.6;灌溉保证率北方地区水浇地应不低于50%,水田应不低于70%;南方地区水浇地应不低于70%,水田应不低于75%。满足灌溉设计保证率的农田面积比例应不低于90%。排涝标准应不低于十年一遇。

(3)田间道路工程:通过实施田间道路工程,构建便捷高效的田间道路体系,使田块之间和田块与居民点保持便捷的交通联系,满足农业机械化生产、安全方便的生活需要。道路通达度平原区应不低于95%,丘陵区应不低于80%。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通过实施农国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预防和减少农田的自然灾害,保持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保障农田生态系统安全。农田防洪标准应不低于二十年一遇。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依据10

什么是高标准农田

按照《通则》,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耕地。具体体现在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标准利用3个方面。

一是高标准建设。《通则》规定了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建设内容的工程体系,基本涵盖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环节。定量和定性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指标,如明确要求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不高于8%,田间道路通达度不低于90%,农田防护面积比例不低于90%,田间基础设施使用年限不低于,还要求建成后耕地质量等别应达到所在县同等自然条件下耕地的较高等别。这些要求和具体指标均高于以往各项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或取其高限。

二是高标准管理。《通则》不仅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作为重点,还对贯穿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的土地权属调整、地类变更管理以及建后验收考核、统计、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等都作了明确具体规定。如要求采用信息化手段,利用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利用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定期全面报备建设信息,实现信息上图入库和部门共享,做到可对比、可监测、可考核。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还要开展耕地质量和地力等级评定及动态监测,以及开展绩效评价等。通过这些具体要求,实现管理上的高标准。

三是高标准利用。《通则》对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的利用也提出高要求,如明确提出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及时划入基本农田;要求加强工程管护,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户、专业管护人员以及专业协会等共同参与的管护体系,并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确保长期有效稳定利用。《通则》还规定建成后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要实行土壤培肥,使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当地中值以上水平,对农业科技配套和应用也作了相应的规定。

高标准农田如何建、怎么管

《通则》的定位是国家层面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活动的通用性、基础性标准,按照划得准、调得开、建得好、管得住的总体思路,不仅规范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还规范了建后管护与利用环节。

一是如何做到建设区域划得准。《通则》要求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并依据相关规划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实行数量、质量和生态并重,因地制宜、统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防止先建后占,造成浪费。《通则》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主要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基本农田整备区,《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水利、农业、林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等。

二是如何做到土地权属调得开。《通则》对土地权属管理提出明确要求,规定在建设前应查清土地权属现状,做到四至界址清楚、地类面积准确、权属手续合法;调查了解土地权利人权属调整意愿,及时解决土地权属纠纷;调查了解土地权利人的意愿,做到地类和面积准确,界址和权属清楚、无争议。在建设中,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要在尊重权利人意愿的前提下,及时编制、公告和报批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组织签订协议。建成后,依法进行土地确权,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发放土地权利证书。

三是如何做到各项工程建得好。《通则》首次构建并统一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体系。针对《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建设目标,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工程建设类型、特征及内部联系,全面系统地构建了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工程体系,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及其他7大类工程建设内容和具体措施。《通则》采取定量要求与定性要求相结合的方式,较为全面地规定了各类工程的建设标准,为统一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提供了基本依据。

四是如何做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后续利用管得住。《通则》明确规定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应划定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通过土壤培肥、加强农业科技配套与应用、加强工程设施管护、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等灾害防治新技术应用,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持续发挥。同时,《通则》还明确规定要采用信息化手段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利用进行集中统一、全程全面、实时动态的管理。利用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录入监测监管系统,全面动态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建后管护及耕地质量等级变化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依据11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的意见》精神,为大幅提升农田水利建设水平,推动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的重大意义

经过多年坚持不懈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我市农田灌排条件持续改善,抗御旱涝灾害能力显著增强,粮食连年增产增收。但从整体上看,全市农田水利设施标准低、配套差、老化失修等问题仍普遍存在。“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是确保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决定性因素,是保障农村民生、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的重大意义,抢抓机遇,积极作为,为夯实农业持续发展、农村和谐稳定的水利基础作出积极贡献。

二、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上级关于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文件精神,切实将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前提,对“山水田林路、干支斗农毛”进行集中、规模、彻底治理,建设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集成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力争到,全市建成有灌溉设施、有水源依托的高标准农田200万亩。

一是实现耕地灌区化。以区(市)为单位,把耕地有序地规划到不同类型灌区中,以灌区模式规划治理,同时根据不同水土资源条件和农业发展规划布局,通过新建一批、恢复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灌区,全面提高全市灌区灌排设施配套水平。

二是实现灌区节水化。围绕节水增效,以灌区为单元,因地制宜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建设高效型、生态型、节水型灌区。要充分利用除险加固后的水库水源,实行多水源联合调度,发展管道灌溉、喷灌、滴灌;井灌区要积极推行自动控制管道输水灌溉模式,实现灌溉节水化、智能化。

三是实现节水长效化。通过规范建设程序、完善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管护责任、强化调度运行等有效措施,确保节水工程良性运行和持续发挥效益。

(三)总体要求。

一是统一规划布局。按照注重实效原则,以水源为依托,以区(市)为单位,以万亩灌区为单元,根据不同的水源、种植作物、产业结构等情况,科学规划布局,对农田水利设施进行统筹规划、集中建设、规模治理,做到区(市)一次性整体规划,分步骤、分部门具体实施。

二是统一水源配置。所有涉及农田水利的项目必须经过专业的水资源论证,根据各区(市)水资源分布情况,对当地水和外调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统筹考虑,依据灌溉定额对不同灌区供水需求进行统一安排,保证每一处灌区都有可靠的水源保障。

三是统一技术标准。各类农田水利工程设施都要依据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节水模式进行规划建设,着力打造精品工程。

四是统一稽查验收。各区(市)要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和不同行业项目管理要求,对不同渠道投资的灌排工程进行统一的稽查和验收,确保工程整体效益发挥。

五是统一管理体制。骨干工程由水管单位统一管理,田间小微型工程通过明晰产权统一交由用水户协会管理。

六是统一调度运行。不同类型项目区建成后,依据工程体系状况,由水管单位进行一体化运行调度,确保发挥灌区功能。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大幅增加投入。要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认真落实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要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使用管理,运用市场化融资手段,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起政府主导、多元投资的稳定增长投入机制。要强化资金统筹使用管理,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充分整合农村涉及农田水利资金,集中投入,整体推进。要建立完善投入激励机制,落实奖补政策,通过以奖代补、先干后补、多筹多补、多干多补等方式,调动基层投资建设的积极性,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发挥基层群众在“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二)推动改革创新。要按照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加快建立基本水价、综合水价制度。要充实专业技术人才,抓好村级水利员的选配,积极发展农民用水者协会、水利合作社、供水联合体等合作组织,确保2年内基本建立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依据12

一、严格招标控制源头

就我镇今年正在实施的1.5万亩农业综合开发主体及追加工程为例,两项工程总投资额达3750万元,中标单位均为外地公司,资质均符合招标要求。但项目的实际中标人确是借用资质的本地个体“包工头”,持被借用资质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全程参与工程建设。虽然符合招标手续,但实际却他们却不具备承接工程的资质,为支付高额的借资质费用,对分包班组层层压价,小班组必须通过偷工减料才能确保盈利。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五大员”不到位,业主单位除轻微的予以处罚,无其他抓手可管理中标单位。建议区招投标主管部门加强源头控制,明确对投标人注册地或以往业绩实施地点进行限制,尽量限制非南通企业进入本地市场。同时,还应加强打击力度。发现借用资质的,依据有关规定,首先出借资质证书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处以罚款并一律取消其在通州的投标人资格。

二、加强培训充实队伍

乡镇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业主单位,在工程的推进及质量管理上不能完全依赖监理单位。这就需要组建一支专业的队伍来参与工程管理,但目前基层最缺乏的就是其相关的年轻技术人员。所以要高度重视基层水利行业整体人力资源的开发。一是从水利站、机关、村居等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业队伍,参与工程建设,技术骨干做好工作经验的“传帮带”,鼓励年轻同志在一线历练,掌握专业知识,提高整体素质,以适应岗位需要,为专业人员的更新换代充实好后备力量。二是组织部门每年在招聘公务员时对于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地质及地下水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适当向项目乡镇倾斜,同时镇组织部门严格按照专业分配到项目建设岗位,通过实践锻炼,结合理论知识,培养能承担起相应的工作专业人才。三是适当考虑返聘原岗位技术骨干,通过签订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奖罚分明,为基层设施建设发挥余热。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依据13

国土资源部召开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要求加快建设50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十二五”期间,在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建成不少于两亿亩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确保完成全国四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通知》(财发〔〕4号)。财政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集中投入、连片推进,全力抓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该规划综合考虑各地区农业自然条件和灌溉条件等情况,根据中低产田面积、粮食产量、粮食商品率等因素,测算确定粮食主产区和非粮食主产区的建设任务和目标,把粮食主产区,特别是增产潜力大、总产量大、商品率高的重点粮食主产区放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突出位置。

(一)粮食主产区

共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867万公顷(28000万亩),占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的70%。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911处,占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总数的57.8%。

(二)非粮食主产区

共建设高标准农田800万公顷(12000万亩),占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的30%。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664处,占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总数的42.2%。

10月17日,国务院批复《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国函〔〕111号)。该规划指出,到,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8亿亩,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0千克以上。其中,“十二五”期间建成4亿亩。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田块平整,配套水、电、路设施完善,耕地质量和地力等级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得到加强,生态修复能力得到提升。

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主要涉及田、土、水、路、林、电、技、管8个方面。具体的建设内容则包括:整治田块、改良土壤、建设灌排设施、整修田间道路、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体系、配套农田输配电设施、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强化后续管护等。

10月13日,国土资源部发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 33130—),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看作强化高标准农田设监测监管,促进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的一项重要手段。该规范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的目的、任务、内容、程序、方法和成果要求等,适用于各级行政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后的整体评价工作。

该规范提出,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时点为每年年末和规划期末,评价对象为各级行政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情况,评价内容包括建设任务、建设质量、建设成效、建设管理和社会影响等五个方面,评价指标划分为三个层次。为体现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特点,该规范将三级评价指标分为必选指标和备选指标,并给出了84个评价指标的含义、采集方法、评价标准和评分规则等,其中必选指标29个。

规范首次提出了“建设质量”概念,并将工程质量目标和耕地质量因子分解到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六大工程中,共提出了23个评价指标,其中必选指标11个。

规范的发布实施,为落实“到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为构建“中央指导、省负总责、县为主体”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机制,落实“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要求提供了重要的工作依据和抓手。规范发布实施后,原国土资源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及考核工作。

2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标准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发改农经〔〕331号)。这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增强粮食生产能力的根本所在,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该意见分为五个部分15条。第一部分,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到确保建成8亿、力争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的任务。第二部分,加强规划和资金统筹,形成工作合力。一是统筹推进规划实施,完善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分解落实目标任务;二是加快工程建设步伐,整合各方面资源,合理确定建设优先顺序;三是加强建设资金整合,推进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探索多种形式的资金整合模式。第三部分,规范项目管理,科学推进工程建设。一是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用建设总体规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CB/T 30600—)的要求,组织开展田、水、路、林综合治理。二是强化工程建设监管,实现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和项目精细化监管。三是健全建后管护机制,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范围。第四部分,增加建设投入,确保质量进度。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支农投入重点。二是积极吸引社会投资,适当安排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于利用社会资金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地区,国家投入力度不减。三是创新投融资模式,支持地方和社会资本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积极提供信贷支持等金融服务。第五部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落实地方责任,各地要制定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三是强化评价与考核,对各省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中央财政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安排挂钩,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依据14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就促进我县粮食生产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粮食生产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为基础,以依靠科技提高单产和发展优质粮为重点,强化耕地保护,鼓励多种,制止抛荒,努力遏制粮食播种面积下滑势头,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总体目标。年,确保全县粮食种植面积25.5万亩、总产量8.5万吨,力争达到32万亩、10.5万吨。

二、切实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一)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落实严格保护耕地的通知》(国土资发〔〕388号)提出的基本农田“五个不准”,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保护好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上建成的标准农田,切实将农田保护工作落实到村组、地块。农业结构调整也要以保护生产能力为前提,不得随意破坏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

(二)加强以标准农田为重点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标准农田建设,努力改善粮田生产条件。全面开展标准农田核查、耕地质量调查和地力评价,因地制宜推进地力综合培肥和改良,开展标准农田培肥改良试点工作。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继续加强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抗御自然风险的能力。积极探索被征耕地耕作层土壤异地利用的办法。

(三)培肥地力,提高耕地生产能力。逐步改造被置换调整的基本农田。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甬政发〔2000〕272号)规定,对依法征用标准农田搞非农建设的,加倍收取标准农田建设补偿金,每亩5000元。收取的补偿金要专项用于基本农田的地力培育。由县农林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研究提出标准农田建设补偿金收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三、努力提高耕地复种指数和利用率

(一)坚持“能调则调,调不了种粮”的原则。既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又决不放松粮食生产,努力提高粮田复种指数,稳定和扩大粮食种植面积。

(二)坚决制止耕地抛荒。鼓励农民走“多种、高产、多收”路子,引导农民优化粮田种植结构,大力开发春季作物,提高复种指数。努力减少季节性抛荒,坚决制止全年性抛荒。对抛荒一季的农民或单位每亩征收代耕费100元,对全年抛荒的每亩征收代耕费200元,由当地镇乡(街道)组织落实耕种。县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要联合组织一次全面清查,对闲置土地的,要严格按规定处置。对征用土地闲置1年以上的,必须依法缴纳闲置费,并限期开工;对闲置2年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推进耕地经营权流转,发展规模粮食生产,提高种粮效益,增加粮农收入。

四、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

(一)加大对种粮大户政策扶持力度。市、县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种粮大户实施直接补贴:对全年累计种植水稻面积20亩以上的农户,给予每亩补贴20元;对种植20亩以上早稻的种粮户,再给予每亩农资价格补贴20元。

(二)加大对粮食生产科技推广的支持。大力推广轻型栽培、节水灌溉等先进适用技术,千方百计提高单位面积的粮食产量。对推广轻型栽培使用抛秧盘的每片补贴0.25元,抛秧盘由县农林局统一采购,按实结算。

(三)广泛开展高产竞赛。在粮食主产镇乡及街道开展粮食高产示范竞赛活动,对取得优胜的镇乡(街道)将予以适当奖励。

五、推进粮食订单收购

(一)要继续实行粮食订单收购办法。粮食收购企业要根据粮食生产的情况,在春播前与农户签订收购订单,分季明确订单收购价格。

(二)继续对订单粮食实行价外补贴。订单粮食收购价格按市场价加政府补贴确定。年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收购的订单粮食价外补贴早稻谷为每百斤6元,晚稻谷为每百斤9元,并对大户售粮给予一定的运费补贴。

六、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的指导服务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依据15

引言

农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我国历来十分重视农田基本建设。随着我国人口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升级、环境问题凸显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我国农产品的供求将会长期处于“总量基本平衡、结构性紧缺”的状态。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但是,目前涉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式和途径众多,难以形成合力,且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紧密联系的基础建设条件、主要建设内容、建后管护、评价规范等内容由不同部门分别确定,缺乏统一的指导性和技术标准,建设效益难以得到充分发挥。所以,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框架,制定一套适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用标准,对指导和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必要性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在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建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新中国成立短短的几十年来,我国人口有了快速的增长,人口数量增长快速,从而大量的耕地被用来建设住房、工厂等建筑物,这也使得我国的耕地面积急剧减少,粮食产量也逐渐下降,给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都带来不便,也造成了我国潜在的粮食危机,因此必须大力推进农村地区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增加耕地数量,从而促进耕地的建设和保护,增加粮食产量,促进城乡发展,只有这样我们国家工业以及各项事业的发展才有保证,粮食的安全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构建

1、整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促使项目得到保障

要想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进程有序运行,必须整合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划区域产业进行合理投入,这是重点,也是难点。由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属于政府行为,所以,市、县各部门应按照“统筹规划、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凝聚力量”的建设要求,加大建设资金的配套力度,确保各项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同时,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借助“三资”的力量支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促进建设进程的有序推进。此外,要围绕淮北平原区域突出生态有机农业、优质粮油、高效蔬菜及经济林果等产业板块,合理配置项目安排,通过连片开发、集中投入的做法,建设大规模的高产稳农田和高效产业园区,构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特色。

2、加强组织领导,有效落实责任

现阶段,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所面临的最关键的工作任务为构建高标准的基本农田,所以一定要把其纳入到议事日程,并采取有效的对策进行推进。同时,各级政府将要把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当做政府领导目标责任制中的关键内容,并构建一把手的责任制。在资金管理、项目预算、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以及项目设计等环节中,都应不断的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且有效的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管理,从而对工程质量以及资金的安全运行等进行保证。此外,林业、交通、财政、水利、农业与国土等相关部门,应积极主动的进行配合,共同出力,从而使高标准农田建设得到更好的发展。与此同时,有效的使管理维护责任得到落实,完善管理维护机制,才可以使项目建设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3、综合整治,应急处置是关键

水环境污染,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关键是管理。要治污护水源,必须从源头入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严格限定饮用水源地的人类活动强度,合理规划渔业养殖区和养殖规模;充分利用生态塘,人工湿地等技术,开展生活污水处理,推广农村“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市)区集中处理”的生活集中处理模式,落实村镇垃圾中转站,建立长效卫生管理制度。要严厉打击小型企业向水源地上游转移,特别警惕剧毒污染隐患企业向水源地上游转移。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逐步提高化肥施用效率,减少农药化肥用量;积极引导农民科学施肥,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鼓励开发使用有机肥等新型高效肥料;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绿色和有机食品等农产品生产基地。对畜禽养殖业污染,倡导沼气工程,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推广“畜禽粪便-沼气-农作物”这一生态模式,做到清洁生产;畜禽废渣要采取堆肥还田等措施进行综合利用;在管理上要坚持预防为主,划定禁养区、限养区、控制区,并严格执行。要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实时监测,建立健全水源地预警预报系统,逐步实现水环境信息网络化管理。要制定应对突发性水源污染事故预案,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队伍,加强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组织应急技术培训和应急处置学习,提高实战水平。

4、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

健全、成熟的公众参与机制能够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确保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符合当地农民的生产需求和当地实际情况。首先,相关部门要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宣传力度,将这项工程的内容与意义告知广大农民群体,使他们了解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与自身利益的关联性,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征求农民的意见,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设计、现场勘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各个环节,都要深入农民群体中进行调查,提高农民参与的整体效果。再次,构建科学合理的矛盾协调机制。由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在农田基础设施布局、调整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方面可能会遇到种种矛盾与冲突,所以,必须构建一个科学有效的矛盾协调机制,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毫无疑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事业,对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广泛而深远的意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涉及诸多细节,它不是单独的项目区建设,不是一个独立于社会之外的孤立领域,而是要融进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建设的整体发展中,召集各方面力量,方能见到明显的建设成效,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切身利益的真正实现。

5、建章立制,依规办事是约束

健全的法制是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的根本保证。以现有法律、法规及有关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为依据,制订适合当地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并围绕水源地保护与管理,水质保护与生态修复,水质净化处理,水生态监测监控,事故预警等技术需求,开展水源地污染防治和管理技术研究,为科学决策和提升水源保护与管理水平提供技术支持。要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应急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制度、法律责任制度等系列管理制度,着重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设立保护区内标志、宣传牌的工作。根据地方性法规,在各乡村制定相应的乡规民约,约束居民的不良习惯与行为,使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正规化、法制化。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实例

阜阳市属于淮北平原,是国家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近几年来阜阳市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资金来源主要为省“以奖代补”和以往项目节约资金及涉及资金整合。以阜南县为例,规划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约14万亩,投入资金7128.43万元,规划新打机井295眼,改建田间路128.34km,新桥涵77座,预计新增产量210万kg。基础设施配套可有效提高粮食单产,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保障粮食安全生产。

结束语

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对于各项事业的发展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应该坚定不移地推进这项工作的进行,切实做好评估工作,明确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标准,并且制定合理的规范来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做好评估,从而促进农业的发展,保障粮食产量,最终为工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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