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8日下午17时整,长丰县已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76.03万元,资金使用进度为64.50%。
长丰县首批1823.49万元(含剩余补贴资金43.2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下达后,县农委、财政部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及时经县购机补贴领导组研究通过后,报市农机局、市财政局批复同意后于4月28日起正式开始受理申请。
在此之前,县农机局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活动,编印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手册。连日来,充分利用网络、会议、宣传栏、宣传手册、乡镇集市设点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常态化地宣传购机补贴政策、申请程序等信息,并于4月份组织农机监理人员开展一站式服务做好牌证管理车辆的注册登记。为农机购置补贴受理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