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东乐乡着力落实各项惠农政策,“阳光民生”促进了社会和谐。
该乡在落实农村低保、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等民生政策的同时,严格执行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发放程序,通过小组评议、邀请人大代表监督等方式,加大评议、公示力度,切实做到民生保障政策、对象、资金三公开。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今年前两个季度,共为626户1905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821700元;为94户分散供养五保户发放五保供养金140460元;为55户符合条件的患重大疾病家庭发放大病救助金86119元;认真执行临时性救助政策,对456户生活上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68990元,保障了困难群体正常的生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