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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应用:跨年发票财税处理技巧】系列之三固定资产类
案例1、广西A公司建造一栋大楼,6月已经完工投入使用,但是还没有办好竣工验收手续,公司根据预算造价2000万元确定成本,并按计提折旧。年末,公司计提固定资产折旧50万元。
问: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调整?
答:计提的折旧虽然还没发票,还属于12个月等发票的时间,可以认可。
案例2、接上例:A公司在6月取得发票,发票金额为3000万元。
该企业计提折旧125万元(50+3000/20/2)。
问: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呢?
答:因为该公司度企业所得税汇缴时(5月31日前)仍未取得发票,则企业会计上当年计提折旧125万元(50+75),但税法上由于超过了12个月,不允许扣除
因此,企业需进行纳税调增100万元(上年50+当年50)
冲销多交的企业所得税.100*25%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5
可以申请退税(或留抵)
借:银行存款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5
企业所得税处理:
因汇算清缴结束后,可以向税务局做专项申报说明,申请退税或者留抵。
注意: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5号)
【政策依据】
国税函[]79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园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固定 资产计提的折旧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前闲置生产设备计提的折旧经营租入设备计提的折旧融资租入资产计提的折旧已提足折旧但继续使用的生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