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写作的好帮手!
1200字范文 > 贷款车银行起诉 欠金融公司车贷被起诉了

贷款车银行起诉 欠金融公司车贷被起诉了

时间:2021-07-08 15:17:14

相关推荐

贷款车银行起诉 欠金融公司车贷被起诉了

还不起贷款银行起诉你,到时候房子被拍卖,还欠一屁股债

市民刚思博

疫情闹的还不起房贷了,决定主动给银行打电话,用这个方法解决,不知道银行同意不。久久不去的疫情,搞的工资一降一降,每个月3865块钱的房贷,实在还不起了。要命的是房子到现在还没交房。想来想去,也是无奈的选择。决定不要房子了。决定把房子交给银行,让银行把我当时买房的56万块钱退给我们就行了。房子多卖的钱,我们也不要了。56万块钱,对我们这样普通的家庭太重要的。大家觉得,还不起房贷了,把还没有交房的房子主动交给银行,让银行把56万块钱首付退给我们,银行会同意吗?

从没在银行贷过款,也没有经过储户同意,账户上的26943.89元,却被银行以“不良贷款”的名义全部划走了。历经一审,二审,最终法院是这样判决的。

山东莱芜,刘某准备去银行取钱,但银行的工作人员告知他这本存折上根本就没有钱。刘某表示不可能自己在今年的4月份刚办的存折当天就存了26000多元进去了,自己一直都没用过,这本存折怎么可能里面没有钱呢,于是要银行的工作人员再给查查。

银行工作人员调出了该存折的流水信息,发现该存折在7月17日的时候,还有26943块8毛9分。而在第2天也就是7月18号,就被银行已有不良贷款,将账户上的存款全部给划走了。

这时候刘某就有点摸不着头脑,自己从来没有在这家银行办理过,贷款也没有接到银行的通知说要自己还款,怎么突然平白无故的就把自己账户上的钱给划走了呢?

双方经过多方争执,于是刘某就将银行告到法院,要求银行归还自己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

刘某认为:

在的4月18日办了一本定期存折,在当日存入了26927元,这也就意味着双方形成了合法的储蓄存款合同关系。

银行负有保障自己存款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害,而银行在的7月18日以不良贷款为由将自己的存款全部划走,但自己又从来没有在该银行办理过贷款,银行将存款划走,无法无据。

银行答辩称:

刘某不仅在银行借过款,而且刘某还给别人做过担保银行出具了一份借款契约及借款担保协议书,其中借款人一栏里加盖了刘某的个人印章。

除此之外,银行还提供了陈某(银行工作人员)的书面证明内容为其当时在银行给刘某办理了一笔8900元的借款,该款项确定是刘某使用。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

刘某提供的存折银行也没有异议,依法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储蓄合同关系,双方均应依约履行。

依据《合同法》第60条,当事人应当遵从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银行扣划刘某的存款,无合同约定也无法无据

《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银行方面也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扣划刘某账户是得到了刘某的授权。

并参照《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8条第1款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而本案为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综上,判决银行退还刘某存款26,943.89元及相应的利息,并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474元。

一审判决后,银行不服,遂提出上诉申请。

银行认为:

根据《合同法》第99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

刘某在1993年的8月24日和1995年的11月7日向银行借款,共计10,400元,现结欠本息总计38,767.46元证据充分,借款协议的约定,贷款逾期后上诉人有权扣划被上诉人存款。

刘某答辩称:

原审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法庭查明的事实一致。

二审法院认为:

本案的焦点主要是刘某到底有没有向银行借款10,400元,银行有没有权利直接扣划刘某的存款。

刘某与银行之间存在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银行主张扣划刘某存款的理由是刘某存在逾期贷款,但刘某表示自己没有从银行借过钱。

银行提供的关于刘某借款事实的证据中,借款契约和借款担保协议书上仅有借款人刘某的个人印章,不能确定这就是刘某的印章,也没有刘某的签名捺印;

虽然银行的工作人员陈某出具了书面证言,但陈某未出庭作证,并且与刘某存在利害关系无其他证据印证,也不能作为认定借款事实的依据。

因此刘某与银行之间是否存在借款事实不明,且该事实与本案也并非同一法律关系,银行可另行主张权利。

综上银行在本案中扣划刘某存款的依据不足,银行应支付刘某的存款及利息,银行的上诉理由不成立,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74元,由银行负担。

本案判决为终审判决。

案件来源,裁判文书网。

其实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就能知道,如果刘某真的是欠这个银行的钱,那么银行确实是有权利可以直接将刘某账户中的钱直接扣划的,但是这就有一个疑问。

刘某明明只欠银行本金1万多元,为什么这么长的时间也没有催缴刘某去银行办理存款,也没有问人家拿,而是偷偷摸摸的直接给人家把账户里面的钱全部给划扣了。

还有就是欠10400多元,经过了这么些年,逾期罚息等等居然变成了38767元。

对于这个案件,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图文无关

#秋日生活打卡季#

我和前女友分手了,我把汽车给了她,汽车贷款她也没还,银行起诉我了,我也找不到前女友,我该怎么办?

5年前我认识了前女友,后来由于感情不和,我们分手了,分手后我的前女友提出要分手费,说跟我在一起几个月,青春都献给我了,我没办法只好把我的汽车给了她。

最近我想买汽车,但是一查我给前女友的汽车已经报废了,也联系不到女友,我现在也没办法买汽车。

还有我的汽车当时是贷款买的,应该每月还贷款,近期银行起诉了我,说我几万贷款没有还,这说明,我前女友这5年从来没还过车贷。

我认为汽车已经给了前女友,她就应该还车贷。现在也联系不上她了,我该怎么办?

大家说车贷要谁还?(网友投稿)

与“套路贷”、披着正规金融外衣的“掠夺性贷款”者等金融流氓斗争,难吗?有时候太难了。难,不仅来自金融流氓本身,也来自个别裁判者的枉法任性。

昨天,一位金融消费者问了我一个问题,她说:“借款人起诉银行,银行不到庭应诉,借款人就会败诉。但是,为什么银行起诉借款人,借款人不到庭,银行就可以胜诉?”我很难回答她这样一个问题,我不能用“不全是这样”“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等字眼来敷衍她,因为我看到了她强忍着不让掉下来的满眼泪水,我看过了她递过来的一份判决书。

“很多案件,不需要多少法律专业知识,凭良知就能明断是非。”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工作是一个良心活,谁违背良知,谁就可能破坏法治,损害百姓的切身利益。

弟弟遇人不淑,今年最遭心的事,不仅上了征信黑名单且被银行起诉了。该怎么办呀?

,弟弟作为一个小股东,与朋友合资在广州开了一家物流运输公司。他朋友要求用弟弟的身份证,贷款买一辆4.2米的箱式货车。因为是朋友关系,又是小股东之一,所以弟弟同意了,用他的身份证办理了货车的贷款。可银行每月到了还款日期,就会打电话或发短信要求按时还款,可他朋友均表示没钱,让弟弟先替他还车贷。所以弟弟分别于2月和3月两个月按时还了贷款。弟弟看形式不对,要求退出公司的股权,且要求归还替朋友交的两个月的车贷钱。

并且从4月至今,没有再替朋友还过此车的车贷钱。而贷款买回来的货车,又被他这个朋友转手卖给别人了。现在已接到银行的起诉书。弟弟打这个朋友的电话,不接,发微信,不回,过去找他,避而不见。

目前弟弟手上只有两张欠条,只能找律师起诉他这个朋友,看能否追回欠款。但已造成的征信黑名单,是不是无法再消除了,且面对银行的起诉,他要怎么维权呀?有懂种三角债关系的人吗?希望大家指点迷津,要怎么做最好,损失最小?欢迎留言告之。感谢各位![谢谢]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