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写作的好帮手!
1200字范文 > 山东农村信用社贷款还款 山东农村信用社房贷提前还款

山东农村信用社贷款还款 山东农村信用社房贷提前还款

时间:2018-10-05 14:17:17

相关推荐

山东农村信用社贷款还款 山东农村信用社房贷提前还款

钱向外借时容易,要时可能就难了!

近日有网友爆料,山东德州老两口为了要回借出去的钱,不顾寒冷跪地不起让债主还钱!

原来老俩口在八年前借给亲戚十万块钱,当时借的时候对方用尽了花言巧语,说就是临时借用一下,过些日子就还了!

老两口为人实在,不善表达,出于面子就借给了对方,中途也要过多次,对方由各种理由推脱就是不还钱!

如今八年过去了,老人的儿子也已经到了结婚的年龄,急需用钱,可是对方现在玩起了失踪,始终不肯露面,拒不还钱!

老两口无其它办法,为了让其还钱,大冬天的含泪跪地不起,以此方法打动对方的心希望尽快让对方还钱,可是几天过去了,依然不露面,没有丁点还钱的意思!

往外借钱真的要想好了,做到借出去再要时不能费了劲!如果没这个把握,可千万别往外借钱!要不到时候倒霉的真是自己呀!

很多淄博人关心的房贷还款困难问题,六大银行给出回应。

因为疫情,很多淄博都被封在家里,无法上班,少则十几天多则一个多月。

应该很多朋友的收入都受到影响了吧,朋友们的房贷按时还了吗。

近日,央视财经频道记者从工商、农业、中国、建设、交通、邮储六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获得消息。

受疫情影响满足条件的客户,可申请房贷延期还款。

具体看看图片,朋友们看看符合条件吗[捂脸]

#淄博头条# #山东头条#

#济宁头条#高位接盘?

坐标山东济宁,去年成功上车,贷款48万,分期,240期,每期还款金额3397,纯商业贷款,这个利率是什么水平?高了还是低了?

名下还有一个车贷,24期,每期还款2000,月供总额达到5400,每月定期存到孩子和父母账户各1000块,我和老婆月收入大概13000-15000,抛去吃喝拉撒,油盐酱醋生活各种开销基本月光[泣不成声][泣不成声]

太不容易了,现在想换个工作,苦点累点为没问题,但是没有十分的把握还不敢换,毕竟只要哪个环节出现一点失误就将面临断供!

还想着换套更大一点的房子,加油干吧,年轻人!#房贷#

#山东枣庄女子银行存100万5年后剩1块钱?#【原存款银行已经已经注销,现在找谁要回存款?】

近日,山东枣庄女子银行存100万5年后剩1块钱,法院对涉事银行立案强制执行100万元一事冲上热搜。

据媒体报道,山东枣庄孙女士于在山东恒泰农村合作银行前后存款共100万元,后该合作银行进行改制,改制后成为了枣庄农商银行。,孙女士取钱时发现存折上仅剩一块钱,孙女士便将枣庄农商银行告上法庭。法庭判决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向孙女士支付存款100万元及相应利息。

通过查看该案判决书,我们发现这样两条信息:

首先,企业合并后债务是可以继承的。

公司合并,是指由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为一个新公司,是公司在组织上的一种变更。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所谓吸收合并,是指一个或多个公司归并到一个现存的公司中去,被合并的公司的法人资格消失,存续公司的法人资格仍然存在。公司合并后,它的权利和义务,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所承担。所谓新设合并,是指原公司的法人资格随即消失,新公司法人资格随即确立。

本案即是后一种形式的合并,一审法院查明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同时,山东枣庄恒泰农村合作银行自行终止,所以原枣庄恒泰农村合作银行是被兼并到了新设的枣庄商业银行中。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新设合并后的企业法人承担。本案中,枣庄恒泰农村合作银行终止后,债权债务由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自然是合情合理的,即当年孙女士存到枣庄恒泰农村合作银行的100万元自然就应该由枣庄农村商业银行承担还款义务。

其次,企业合并后诉讼主体会发生变化。

本案中,孙女士原本是于把100万存到原枣庄恒泰农村合作银行里面的,后该合作银行经过改制后被合并到了枣庄农村商业银行,那孙女士在发现这笔钱无故消失后应该向谁主张权利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

本案中,法院经过查明后认为山东枣庄恒泰农村合作银行薛城支行是本案的被告,但该合作银行在改制后已然注销,已经失去了法人资格,自然不能成为合格的诉讼主体。但是,其被合并到了新设的山东枣庄农村商业银行,且山东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薛城支行是新设的山东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设在当地的分公司,所以山东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薛城支行就是本案被告。

综上所述,公司新设合并后,被兼并公司的债务由新设合并后的公司承担,如果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直接以新设合并后的新公司为被告,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希望法院能够执行顺利,早日追回孙女士所遭受的损失。

山东泰安,宋女士将13万元借给男子雷某,雷某为此出具了一张借条。然而,因为宋女士无法证明她已经将钱交给雷某了,所以雷某拒绝还钱,雷某说,“我没收到钱,自然就不用还。”

因为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单凭借条主张民间借贷关系的,如果债务人不予承认,那么出借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确实是把钱借给了债务人,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只要能形成证据链让法院采信就行。

而本案中,宋女士主张,她的确将钱借给了雷某,可是她却在一审和二审都败诉了,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借钱还可以不用还吗?

原来,据宋女士说,在4月19日,她将一张有13万元金额的建设银行的活期存单交给了雷某的姐姐,雷某的姐姐又把存单转交给了雷某。

而雷某也给宋女士写了一张借条,“今借到宋女士现金130000.00元,大写:壹拾叁万元整。借款人:雷某,借款人身份证号。”

根据宋女士的陈述,法院向建设银行调取了宋女士的存款记录,然而,法院发现,在1月1日至4月30日之间,宋女士在建设银行名下,并没有13万元的存款记录。

随后,法院问宋女士到底是怎么回事?

宋女士说,她年纪大,对于存单是存到哪个银行,记不清了,可能是放在农业银行。

然而,法院要求宋女士提供在农业银行的存款记录,宋女士却并没有提供。

原来,宋女士又说,那张13万元的存单,实际上也不在她的名下,而是在案外人高某的名下。(没说高某是谁)

接着,宋女士去找高某,希望高某能去银行调取存单记录,并出庭帮她作证,然而,高某却拒绝将存单记录交给宋女士,并且拒绝出庭作证。(为什么拒绝也没有说)

而在庭审中,法院又问雷某的律师,既然没有收到钱,为什么要写借条,或者不将借条要回。

因为雷某本人没有出庭,而他的律师的抗辩理由是,时间太久了,他也记不清了。

综上,法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本案中:

1,根据宋女士在一、二审期间提交的证据,可以看出宋女士具有支付本案款项的经济能力,但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只是判断是否实际支付借款的多种因素之一。

2,从宋女士本人陈述看,宋女士在第一次庭审中陈述的资金来源是其与丈夫的个人积蓄,具体应该是一张建行的13万元的活期存单。

然而,后来宋女士又说具体哪个银行记不清了,又说把钱借给高某的姐姐了。

最后又说,存单的户名是案外人高某。

鉴于,宋女士对案涉款项的交付过程及借贷法律关系的陈述前后不一,且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明案涉款项的交付情况,其上诉请求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宋女士不服一审判决,选择上诉。9月8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宋女士可在明确相应的法律关系后向债务人另行主张权利。

宋女士对于整个事情的发生经过,陈述得很混乱,这也是宋女士败诉的主要原因,其次就是宋女士没有理清借贷的法律关系。

借贷还钱,天经地义。

事实上,在宋女士准备起诉时,她就应该提前搜集证据,而证据中最关键的就是那张13万元的存单,所以宋女士在起诉前,应该先去找高某、雷某、雷某的姐姐三人谈话,然后悄悄的录音,以此保留证据,让法院采信。

所以,在这里希望宋女士下一次起诉时,能拿回她的欠款,当然,前提是她真的借钱给雷某了。

那么,大家觉得,宋女士说的是真的吗?

(本案例来自,裁判文书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今天是10月2日

制定撸毛1w的小目标第7⃣️4⃣️天12.96米

快手:10

信用卡还款金:2.96

合计: 1072.47

国庆七天,七天在岗……

对不起,我拖了80后的后腿。

坐标山东青岛。85年的我, 房子100方 贷款90万,还款30年 每个月还7000,有一辆十几万的代步车 女儿才3岁,养老金公司交了了,个人帐户也才56000多。我觉得我拖了80后的后腿,一是房子还有30年的款要还,等房贷还完我也老了,二是女儿才3岁,同龄家的小孩都小学初中了,哎,以前不觉得生娃早的好,现在后悔了。

我说我拖了大家后退。天南海北的同学说,切,说我是吗?

北京。84年同学,北京远郊一铺三住宅四套房没房贷市值一千多万,房租一个月收两万多,前妻一个,闺女一个16岁高中,独子,父母国企退休干部,疫情前卖掉公司,结果直接转成退休了,车也卖了,95%的社交都断了。

山东曲阜。86年女同学,一套131平,一儿一女一丈夫,无业无收入俩老人需赡养,夫妻双方月收入7000+,贷款66万,月供3800[泪奔][泪奔][泪奔]儿子一年级女儿幼儿园,这日子过的太扣膄[流泪]

上海的这同学,更惨。83年 上海 事业单位 二套房、一辆车,二个儿子,老公刚刚过世,留下房贷92万!人生一片灰暗,自己每天行尸走肉一般活着[流泪]

看来,我拖了80后的后腿,大家也是。

#春日生活打卡季#

今天黑龙江省五常市第12轮核酸检测已完成,春耕已经开始,赶紧清零吧!然后在市里的农村人好回农村种地,粮食生产我们时时刻刻准备着。

今天有位山东老乡和我说:这个时代又是房贷 车贷 信贷滴,疫情又没有工资,啥贷也是还不上了,等疫情过去只能拼命加班赚钱还贷。

想想这几年真的太难,就拿我们农村来说,家里都是60左右岁的人种地了,年轻人都出去打工。

如果没有疫情每年这些年轻人到农忙都回家帮父母种地,大多数为了防疫这连续3年都没有回来,即使过年都没有回来,父母在家里真的太可怜的。

朋友们,请问自疫情以来你多久没有回家了?#哈尔滨头条#

#负债# #逾期# 每天都在努力,已经还清几个小额欠款了,但是京东的还是暂时还不上。只能继续接受他们的催收了!

每天都是各种短信,今天还是一如既往,最后还给了一个山东德州的电话。一看就是cs电话,这种应该可以无视,毕竟他们除了说还钱也没有别的可说的了!有这工夫还是努力挣钱吧!

山东济南,曹某将赵某诉至法院,请求赵某连本带息偿还242万元。曹某认为自己手中证据确凿,打赢官司是板上钉钉的事。可是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曹某的诉请均被驳回了。(来源:中国法院网)

在庭审中,曹某提交了两份证据:借条和录音。根据借条内容显示:1月1日,赵某向曹某借了90万元,双方约定利息为3分息(年利息36%),至1月1日,连本带息共计242万元。并且在录音中,赵某亲口承认了向曹某借款的事实。

我们仅从曹某提交的这两份证据来看。曹某有借款的凭证,赵某承认了借款的事实,那这个借贷关系应该就成立了,赵某理应还钱。可为什么法院会驳回曹某的诉请呢?

这里我们要先了解下,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条件。

在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的成立,需要有借贷的意思表示和款项的实际交付,二者缺一不可。

本案中,曹某称自己是以现金交付的,那么自赵某收到现金后,双方的借贷关系就成立了。至于双方约定的利息是否过高,并不影响曹某追讨借款本金。目前,我国所支持的借款利率,一般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

可是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发现本案存在多个疑点:

1、90万现金摞起来近1米高,重20斤,一般情况不可能存放在家中。如果存放在银行,可是曹某拿不出取款凭证;

2、曹某说已经将90万现金交付给了赵某,可是现金的交付地点,怎么交付的,曹某根本说不清;

3、90万现金交付属于大额交易,按照一般的交易习惯,赵某应该出具一份收条,可本案中也并没有收条。

也许有人会觉得,法院怎么那么多事,赵某都承认借款了,为什么还要搞这么多名堂。还别说,法院确实有权对于存疑的借款进行严格的审查。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对于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的,以及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的。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

本案中,曹某称当初是以90万现金交付给了赵某,可钱哪来的,怎么交付的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这举证”的原则,这个借贷关系是否成立应由曹某进行举证,既然曹某举证不能,那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最终,一审法院驳回了曹某的诉请。曹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为什么法院对民间借贷的审查要这么严格呢?

这是为了防止有些人利用借款,做一些不正当的,或者是违法的勾当。比如:有人准备离婚,为了让对方少分共同财产,便串通他人故意制造夫妻共同债务,或者有把柄被他人掌握,受到了胁迫等等。

因此,有时候即便手持借条,也不一定能打赢官司。

最后,我们要提醒大家,在出借款项时,请一定要妥善保管好相关凭证。比如:借条、转账凭证、现金交易的录像、收据等等。

另外,大家一定要记住,借钱时我们应该先小人后君子,这可是无数的案例总结出来的经验。当然能不外借,那是最好的。

@法律公开课 对于此案,你们怎么看?关注我,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

#济南头条##济南##济南身边事#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