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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银行装修贷款利率 临汾贷款利率是多少

时间:2018-09-25 13: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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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银行装修贷款利率 临汾贷款利率是多少

我是贷款买房,商贷利率在4.9%左右,虽然房贷总额不高,但每月的高额利息还是让我感觉肉疼,于是在手里有一笔钱后就果断提前结清了。说实话,感觉轻松了不少。所以,如果手里有一笔钱你会选择提前去还贷吗,还是有更好的选择?#提前还贷##房贷利率#

#太原头条#这几天太原的房子热度很高,大家的关注度也很高,说实话,首付利率低了,价格放下来了,大家都会买的,很多人说买房已经过时了,其实还有很多想在省城买个房子,太原周边忻州,原平,大同,临汾,吕梁,长治,这些地方都不少,真正太原的没多少人买,说实话了,该买的还的买,但是想卖的就得狠一点,没有卖不出去的房子,只有不合适的降价的房子,想要卖房子的,狠点心,降下来,就能卖了,不要绝对卖不了,还是降的不够多,指望房子再升,确实有难度了,人口红利没有了。升是有难度的。起码5年内升不了了。人生才有几个5年。该忍痛的时候就的忍。

#临汾头条#

又是静默三天,

上个月是24号解封的

这个月24号又接上了

生活让疫情打成了碎片

工作可以断断续续但是生活却不会

我还是劝大家没事儿多存点钱

当生活按了暂停键

你会发现除了银行按时给你打利息以外

能挣钱的地方太少了

那些年我们崇尚月光,崇尚超前消费

现在看来存钱才是最聪明的选择

家里有粮,卡上有钱

才是最大的安全感

#临汾头条#在临汾,养一个孩子一年要花多少钱?

现在生育率不断下降,年轻人都不愿意生孩子,所以各地开始鼓励生育。继四川发布鼓励三孩消息没几天,山西也坐不住出手了,印发了鼓励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方案》。

主要有女方延长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子女不满三周岁的,每年不少于15天的育儿假,单位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的婴幼儿保教费;对生育二孩和三孩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在本人可贷额度基础上给予一定幅度的上浮;等等,政策内容充实详尽,看着是挺好,实实在在的鼓励,实际中教育、医疗、生活等一系列的成本让百姓生活压力山大!

对此,有网友评论“治病要治根,不如控一下房价或者调一下银行房贷利率,只要生存成本低了,结婚率生育率自然就上去了”

还有网友调侃“我不买劳斯莱斯是差那五块钱么?”。

那么最后问题来了,这样的鼓励能刺激你生三胎的兴趣吗?

山西有一个地级市,现在房价与省会太原不相上下,难分伯仲。

有个同学老家是当地人,她家平房拆迁补偿了三套楼房和270万现金。现在每个月房租收入3000,270万买了大额存单,每年利息12万。

昨天她说当地房价还要涨。理由如下:当地冬暖夏凉,四季分明,气候宜人,夏天基本不用空调;开放包容,不排外;城市经济有活力,煤炭资源丰富,出口迭创新高;城市卫生环境好;周围县城和城市的人包括临汾、郑州、石家庄都有在当地买房子的。

大家说,她说的对不对?

山西临汾,一女子晒自家的门口的公摊楼道堪比一个客厅,女子称购买的120平,结果公摊后只剩下了79平,买的时候开发商说公摊只有25,结果却成了40,因为验收不通过所以才这样改。

40平的公摊面积确实不小,都赶上一套小户型了,但是,由于该女子与开发商之间达成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在合同中,双方会对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进行约定,这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应当知晓的。

在之前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的,在新修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对该条款做了删除处理。

因此,当女子购买的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不相符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登记面积发生误差时,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显然,女子还是有权提出退房要求的。

公摊面积大一直是困扰在购房者心中最大的问题,毕竟房子是大件物品,而且尤其是在一平米一两万甚至是三五万的时候,三十平的公摊面积往往意味着工作好几年不吃不喝才能挣出来的费用。

其实在取消公摊面积的问题上呼声非常高,尤其是公摊的销售价格与套内面积一致,这其实很不合理。本身套内面积要保质保量,而公摊面积可能糊弄就完事儿,两者的建设成本截然不同。

实际上,公摊面积这个概念出现在香港,香港的房地产商人到内地从事房地产开发,把公摊面积、商品房预售等引了进来,从而造成了今天的局面,对此你赞成取消公摊面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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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我是@大兵叔叔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头号周刊#

#女子买120平新房公摊面积40平#

“买房时说公摊只有25平米,收房时却变成40平米!”山西临汾,王某购买了一套120平米的房子,没想到收房后却只有79平米。原来,开发商称,由于消防验收不过,只能更改设计,结果变成这样。王某透露,目前只有他们一户入住,由于楼道比客厅都敞亮,她就让孩子坐在楼道写作业。

不得不说,这样的开发商太坑人了,本想买个一厅两室,没想变成一室一厅,硬生生地减少了15平米,换谁都不愿意,也难怪其他购房者不愿入住。

为了解决出现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这个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特别进行了规范。

首先,如果合同有约定,就按照约定处理。换句话说,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不论房屋面积变化多大,都按照实际或者合同处理,那法律就遵照当事人的约定。但实际当中,这种情况特别少。

其次,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司法解释针对误差大小作了规定,并且以3%为标准。

第一、如果误差比在3%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第二、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选择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和利息。

如果购房者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所有权归购房者且不需要支付价款;

但如果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具体到本案,实际面积不仅小于合同约定面积,且误差比超过3%,这种情况下,王某可以选择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和相应的利息。

不过王某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并没有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王某不仅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误差比面积3%范围内相应的购房款和利息,且有权要求开发商支付赔偿超过3%面积的两倍购房款。

实际上,法律之所以做出这种有利于购房者的司法解释,完全因为现在是卖方市场,开发商始终占据优势,不得已通过这种惩罚性措施来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最后,房产是公民最主要的财产之一,有些购房者都是用几代人的积攒才买一套房,所以希望开发商可以切实遵守合同,保障购房者权益,尽一点自己的企业和社会责任!

亲爱的读者朋友,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女子买120平新房公摊面积40平# #临汾头条#

————————————————@颜回说法 关注我,多学法,少吃亏

#我的家乡在临汾# #临汾身边事# #临汾头条# #临汾# 8月18日,中共临汾市委社情民意通道就临汾塞纳观邸小区迟迟不能办理产权证进行了回复!

网友留言:

临汾塞纳观邸小区迟迟不能办理房产证,前期业主咨询相关部门答复为开发商欠缴土地出让金,但小区二期仍可进行销售。据了解,开发商派德森地产开发的东方亚特兰小区存在同样情况,曾有部分亚特兰业主到塞纳观邸小区北门进行维权。在国家大力整顿房地产行业背景下,希望政府帮忙解决小区产权证办理问题,另外对企业产权证办理时限、土地出让金缴纳逾期等情况进行政策约束,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停办预售证书等强制措施。

另,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省级开发区,辖区内暂无重点公民办小学,且无重点小学规划,这将极大掣肘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潜力,期望政府酌情考虑规划学校或在学区规划中予以倾斜。

期复为盼!

中共临汾市委社情民意通道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并交由临汾经济开发区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塞纳观邸无法办理房产证原因及处理方案

2月20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汾经济开发区分局与临汾市派德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01,出让面积为53384.12平方米,该项目用地公开出让为一宗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合同约定土地交付为现状土地,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依据《关于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加强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发()26号)文件规定:“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临汾市派德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在2月1日前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直至4月底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逾期437天,产生了违约金及银行利息。在出让金未缴纳完毕之前,不予办理土地证,为不影响企业办理后续手续,为企业办理临时土地证,是工程正常开工建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汾经济开发区分局多次催促临汾市派德森房地产有限公司缴纳利息及违约金。该公司认为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存在争议,认为按合同已全部交清出让金价款,维护原告合法权益为由,于8月将临汾经济开发区土地分局诉讼至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8月21日法院下达了9月11日开庭传票,并与9月2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驳回其诉讼请求。

为尽快解决遗留问题,确保业主的全法权益,临汾经济开发区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约谈企业搁置争议,分类处理问题,限期15天内交清利息及违约金,尽快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是该企业未在期限内交清利息及违约金,临汾经济开发区将诉讼法院强制执行,确保全体业主的利益。

二、关于重点民办小学规划问题

目前,临汾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到期,正在进行修编工作,临汾经济开发区将在修编期间积极对接临汾市相关重点公办、民办学校,争取教育资源。

调查情况已告知反映人。!

山西临汾,一女子在银行办理两张银行卡,卡里面共存了58000多元,可万万没想到,当女子前去银行取钱时,卡内竟然只有800多元,原来是银行的ATM机器被安装了读卡器,女子找到银行索要赔偿,但银行坚持不赔,无奈之下,女子将银行告到法院。

(来源: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女士手里拿着两张银行卡,一张是她自己的,一张是她家人景某的,事发当日,黄女士分别查询了卡里的钱,ATM机显示两张卡分别有17007元和41058元。

几天后,黄女士再次拿着这两张银行卡去银行取钱时,发现自己的卡上只剩14块钱,景某的银行卡上只有842块钱,当即,黄女士就报了警,寻求警方帮助。

经公安局经侦大队侦查,黄女士手里的那两张银行卡在案发当天晚上10点多在陕西省的某ATM机上,分四次被一蒙面男子取走16900元,产生跨行交易手续费93元。

第二天凌晨零点多,该蒙面男子继续在陕西省的另一银行ATM机上将景某银行卡上的存款的分八次取走40000元,产生手续费216元。

随后,经过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最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据该犯罪嫌疑人介绍,他通过在银行ATM机上安装读卡器和摄像设备,复制了黄女士、景某的银行卡磁条信息,并盗取了二人的密码,随后,在异地完成取款业务。

景女士认为:

首先,钱存在银行,就与银行建立了储蓄合同关系,银行据此承担的是民事合同的违约责任。

其次,银行对其提供的ATM机等交易渠道,负有安全交易的保障义务,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提供安全可靠、可防非法复制的具有唯一性的银行卡和具有识别真伪功能的交易系统,因其疏于管理造成储户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而银行则抗辩称:

第一,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应“先刑后民”,中止审理,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本案审理,因为侦查结论直接与本案定性、效力及责任承担相关联。

第二,银行已尽相应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承担全部过错。而且,银行及黄女士在民事活动中地位相同,在资金交易活动中,均应注意安保义务。银行卡系被第三人盗刷,银行亦属被害人。

【@以案普法 】

从银行的意思来看,这事应该找犯罪嫌疑人索要,银行也是受害者,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如何分析本案呢?

1.在刑事案件审结之前,法院是否要中止本案审理?

“先刑后民”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同一案件中既涉及到刑事责任,又涉及到民事责任时,应该先解决刑事责任问题,待刑事责任问题确定和解决后,再解决该案涉及到的民事责任问题。

但《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第1条亦规定,根据民事法律规范判断,当事人之间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且不影响民事案件审理的,民事案件可继续审理。

上述法条的意思是,如果刑事案件并不影响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的话,那么,也可以先民后刑。

本案中,黄女士与银行之间建立了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对银行存入的款项,银行有妥善保管的义务,黄女士在取钱时,银行有全额及时支付的义务,这显然属于民事合同关系。

黄女士的银行卡被盗刷虽与诈骗行为有牵连,但犯罪嫌疑人盗刷的是银行自动存取款系统内的资金,首先侵犯的是银行自动交易系统的资金及安全和金融秩序,属经济犯罪行为,然后才侵害到黄女士本人的合法权益。

银行确实需要维护自身权益,但不能以第三人涉嫌犯罪来免除自己与黄女士之间储蓄合同的的民事责任。

故银行主张应待刑事案件终结之后,再恢复民事案件的审理,无法律依据。

2.案涉银行对黄女士的损失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黄女士在银行办理银行卡,双方建立了储蓄存款合同关系,该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依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享受各自的权利。

在黄女士将款存入银行后,银行应为黄女士的存款安全负责。由于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在柜台外的交易是通过自己的计算机系统进行,进行和完成交易需真实有效的银行卡和银行卡使用人输入正确的密码,否则便不能进行完成交易。

银行应保证其计算机系统的运行安全来保证储户存款的安全,除非银行卡所有人的非法行为,否则银行对储户银行柜台外交易所产生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现有证据已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是通过银行ATM机上安装读卡器及摄像设备盗取了黄女士的银行卡信息和密码,从而使用伪卡窃取了资金。

银行作为商业银行,疏于对自己所属的自助终端取款系统进行维护管理安全义务,致使存款安全得不到保障,故银行应为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一二审法院均支持了黄女士、景某的诉求,判决银行返还二人的存款共56900元及利息,同时,赔付手续费3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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