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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经济适用房 晋城市经济适用房退差价

时间:2024-07-31 02: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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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经济适用房 晋城市经济适用房退差价

#我的家乡在晋城# #晋城头条# #晋城#关于晋城市快速充电桩建设!

尊敬的领导好,

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包括营运和非营运车辆都在快速增加,大家在使用过程中都想使用低峰六毛钱的电,这就造成很多车在等待排队,有营运和非营运车辆。现在这个情况是即使充八毛钱的电也在等待排队中,如果大家都去充一块多的电,有点背离使用新能源的初衷。我的建议是尽快建设快速充电桩,而且最好是国家电网建设的,国家电网的充电桩质量有保证维护有保证,我想这样更能满足大家的需求,在一个是否能为出租营运车辆办理一个平价电的卡,例如八毛的电费也行,这样子营运车辆可以随时去充,而不用为了省电费去排队或者刻意去等待低峰电,很多车为了充低峰电凌晨一两点去充电,把大家也熬的难以休息,既然都更新了新能源是否能让大家用的舒心,以上建议是自己和很多车主的内心感受,真心希望领导们能够体恤民意,谢谢。再提一下晋城街道上安装的充电桩大多数是慢充,根本不适合营运车辆,希望政府能做一个实地调查

官方回复

-11-18 16:58

晋城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市能源局正在牵头制定《晋城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其中有专门涉及营运车辆集中式快速充电桩建设计划。至于建设主体,坚持“市场主导,合理布局”的建设原则,政府将通过行业规范化管理,确保满足我市营运车辆充电需求和高质量服务。目前,充电费用由基础电价和服务费两项构成,基础电价为全省统一执行市场化交易电价,不由地方政府决定;充电服务费目前执行山西省发改委指导价0.45元/度的收费政策。

同时,经与国网晋城供电公司核实,国网晋城供电公司再将建设白水印象、湖滨一号、景泽园、晋钢北区等4座大型快充站,以应对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尤其是出租车行业对快速充电的需求。目前已开工,预计12月底前建成投运。分时电价政策,是为引导用户错峰用电、削峰填谷,服务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保障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国家鼓励用户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低谷用电量,通过改变用电时序降低用电成本。充电桩建设和运营属市场行为,下一步,国网晋城供电公司及所属充电桩运营公司将带头加强技术创新,降低运营成本,满足新能源车辆方便、快捷、优质充电需求。

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晋城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郭先生诉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北街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将于10月25日下午15时在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网上开庭(李顺华、韩海祥律师代理)。

郭先生系晋城市城区某办事处某社区居民。自即开始承租某社区的部分土地,并在该地块上建设了多处房屋及附属物。,郭先生在该地块上成立了面粉厂。面粉厂多次获得省、市主管部门表彰嘉奖。之后,面粉厂改制为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仍是郭先生。

,据政府称,上述房屋被纳入到征收范围之内。但因上述征收项目征收程序违法、补偿标准严重偏低等原因,郭先生未能与征收单位达成一致补偿协议。

12月,在未给予郭先生及某有限公司任何补偿、也没有合法强制拆除手续的情况下,某办事处组织数十名工作人员使用挖掘机将上述房屋全部予以强制拆除,上述房屋附属物及屋内各类设施设备、树木等物品也因此毁损殆尽。

为此,郭先生及某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向晋城市阳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请求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的诉讼,但该法院裁定驳回了郭先生及某有限公司的起诉。

郭先生及某有限公司不服一审裁定,特依法上诉至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期获得公平公正地裁判!

声明:本文中有关起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现场开庭,谨记带好身份证去法院准时参与旁听,也可点击下方链接后搜索对应案件观看庭审直播http://tingshen./

#晋城头条#

网民留言:严重投诉南马匠公租房

南马匠公租房小区门口的公共停车区域,被物业强行占为己有,在不征求业主的情况下私自用交警队使用的锥形桶占道,门脸房的商家也用锥形桶占用公共区域,不允许业主停车,后来打12345市长热线投诉后好了能有1个月,近几天,物业又在公共停车区域加装栏杆,用膨胀螺丝和铁链强行锁住,不让业主停车,小区内所有有车的业主是苦不堪言,每一次的投诉,换来的都是物业变本加厉的强行措施,试问,这就是文明晋城??

二、晋城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回复: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市住建局核实,南马匠公租房于3月修建,8月竣工验收,11月正式入住,小区建有14栋楼共2785户,规划停车位725个,其中,地下车位55个,地上车位160个,另外在小区商铺门口设有58个免费车位,供业主使用。

6月28日,晋城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下发了《关于规范和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消防部门整改要求,为避免再次出现商铺门口乱停乱放车辆堵塞消防通道现象,物业公司在商铺门口加装了可拆卸式护栏以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及商铺的正常运营。

#晋城头条# 请问有关领导,兰花滨河家园A区的地下车位现在不让业主租赁,是否合法?造成很多业主停车不便是否有办法给予解决?

官方回复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咨住建局,具体情况如下:兰花房地产公司以出售车位为主,8月,房地产公司为配合我县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临时将车位免费提供给业主使用,每月物业公司收取36元作为车位管理费。以来,兰花房地产公司恢复出售车位的市场经营行为,不再免费提供车位。下一步,会鼓励广大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未出售车位向社会开放出租,为广大业主提供一个和谐幸福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人民网领导留言板阳城板块的关注!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阳城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晋城已经封城一个多星期了,想必家里冰箱已经空了吧,这不刚刚接到玉龙湾小区发布的通知:为方便居民外出采购生活必须物资,同时,确保《居民生活物资采购通行证》的有序管理,特将今日通行证使用要求通知如下:

1、玉龙湾小区卡口严格遵循证件背面使用须知,按照“一户一证一天一次一人”+三码+身份查验居民出入;

2、通行时间:仅限于今日早上8点到晚上8点,晚上8点后社区卡口重新进行封闭;

3、仅限持证本人使用,仅限绿码居民使用,当日仅可使用一次;

4、居民出入时候,卡口工作人员要在通行证上清晰标明进出时间;

5、仅限于居民外出采购生活必须物资,不允许外出从事无关事项,不允许随意在外逗留;

6、仅限于进出本社区、本小区卡口,不可用于进出其他卡口,严格执行进出为同一卡口。

玉龙湾的朋友可以抓住今天这个机会,出去购买生活物资了[微笑]

近日,山西晋城市委原政法委书记刘爱军问题被查实,他的问题特别多,值得一提的是,他利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之机收取礼金。

据了解,他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工作上、生活上。

工作上,没有信仰,拿公款报销自己的花销。使用公车不按照要求,单位招聘不走流程。贪污受贿严重。

生活上,利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之机捞钱,性质恶劣,影响不好。

刘爱军干的这些事,这个66岁的老人家,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山西晋城,某足疗店提供特殊服务,男子刚刚和女士进门,点了一份泰式按摩套餐,可不久有人敲门,打开一看是警察。

白尚志来到一家足疗店,点了一份泰式按摩套餐。进入二楼某房间后不久,闫思雅进入房间提供按摩服务。

按摩期间,白尚志突然问颜思雅是否提供特殊服务。闫思雅声称店里有明文规定,不允许技术人员给客人提供特殊服务。

听完闫思雅的话,白尚志显然没有气馁,接着他提出给500块钱。闫思雅一听是钱,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

随后,白尚志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拿出两个避孕套,准备与颜思雅进行非法交易。然而,当他们正要发生关系时,突然听到有人敲门。

闫思雅以为是足疗店的另一个技师,没多想,就起身开门。然而,让闫思雅万万没想到的是,警察同志就站在门外。

原来,当地派出所接到匿名举报,称足疗店有人从事非法交易活动。接报后,民警不敢耽搁,赶紧赶到足疗店检查。

当警察检查二楼的一个房间时,他们当场抓住了白尚志和闫思雅。随后,民警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最终以涉嫌嫖娼为由,对白尚志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但面对警方作出的处罚决定,白尚志表示不服,坚称自己不构成嫖娼。白尚志认为自己既没有实际交钱,也没有和颜思雅发生过关系,那么为什么警方认为构成嫖娼呢?

申请行政复议未果后,白尚志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警方作出的处罚决定。当地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以上为化名)

[左上]庭审时,白尚志坚称自己不构成嫖娼。他的主要理由如下:

[微风]1.虽然口头上答应付给闫思雅500块钱钱,但实际上并没有支付。所以他和闫思雅之间没有金钱或者财产交易。

[微风]2.案发当晚,他和闫思雅虽有从事非法交易的意图,但最终并未发生关系。

[微风]3.在卖淫嫖娼的构成要件中,必须有钱物交易和关系,但在他和闫思雅之间,这两点都不符合。所以他不构成嫖娼。

然而,面对白尚志的辩解,法院经过慎重审理并未采纳,仍认定白尚志构成嫖娼,并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院当时做出裁决的主要原因如下:

[左上][左上][左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主观上已经达成卖淫协议,已经谈妥价格或者付出金钱、财物,并且已经开始实施。但由于其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关系的,依法处理。

[微风][微风]1.本案中,闫思雅被问及是否可以提供特殊服务,并提出支付500块钱。闫思雅点头同意,因为她需要钱。所以主观上两人已经达成卖淫协议,并且已经谈好了价格。

[微风][微风]2.事发当晚,民警在二楼一房间检查时,发现他们赤身裸体躺在床上,而闫思雅穿着吊带睡衣。房间的地板上散落着胸罩、内衣和两个避孕套。所以两者显然属于开始实施阶段。

[微风][微风]3.最终白尚志之所以没有和颜思雅发生关系,是因为警察的突击检查,超出了白尚志的主观意志。

综上:本案中,虽白尚志既没有实际支付,也没有与闫思雅发生关系,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仍可依法以嫖娼处理。因此,警方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无不妥,故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块钱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块钱以下罚款。

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已经谈好了价格或者付出了金钱、财物,但没有发生关系,则属于“情节较轻”的范畴。因此,警方仅对白尚志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可以说是适当的,并无不当。

[左上][左上][左上]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应当决定维持行政处罚决定。

不得不说,真是得不偿失!

(图片为网图侵删)

【这个县为原民代教师出台的方案,值得称赞,值得分享】

山西省晋城市的阳城县的一网友留言:他所在的县为原民办教师出台了这样的方案:按有关政策,让一部分原民办教师通过考试转为公办教师;对一部分辞退的原民办教师,根据服务年限,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其标准是每一年补偿5600元;还有一部分原民办教师与私人学校或保安公司协,实现再就业。那些在保安公司工作一定时间的,有的还会返聘到学校从事学生管理等辅助工作。

山西省阳城县让符合规定条件的原民办教师转为“公办”,对一部分原民办教师按教龄给予济补偿和转岗使用,还不值得赞赏吗?

#战疫情“移”起行# 为提升疫情防控工作效率,在山西晋城泽州县高都镇,中国移动山西公司结合乡镇政府基层网格员日常防疫工作流程及痛点,经过多轮沟通、反复修改,仅用5天完成平台“疫情防控”模块设计开发,打造山西“民呼必应”社会综合治理平台。该平台实现了防疫数据一图总览、居家隔离在线管理以及抗击疫情全民参与。同时,中国移动山西公司还为平台配套开发了集“防疫登记”“防疫咨询”“防疫诉求”“防疫政策”于一身的“高都镇疫情防控”小程序,方便网格员和村民在日常防疫工作中使用。#科技战疫# #抗击疫情 央企行动#

#晋城头条#通行证出入时间有变!

通知:接到社区通知,从今天(3月15日)开始,《居民物资采购通行证》使用时间变更为早上8点至晚上8点(全员核酸检测当天除外)。需要注意的是,通行证每户每天只能由本人使用一次,出去的时间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即可,但不能出去两次。

晋城青年城销售涉嫌欺骗误导住户

一、网友留言(-04-12):

我是中国青年城户主,当时购买房子时,因为没有煤气,我再三问销售顾问,能不能用使用液化气罐,他们非常肯定的说能。现在交房面临装修,物业让签不使用液化气罐协议,如果不签,不让装修,煤气没有,液化气罐也不让用,我们住户以后怎么生活。如果不能使用当时就应该告知我们,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办,望领导帮我们解决

二、中共泽州县委员会社情民意办公室回复(-04-25):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明确规定,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或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为高层民用建筑)内使用可燃气体作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而不准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根据《消防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了全体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该小区不允许业主使用液化气,建议业主使用更加安全的电厨具。

6月,山西晋城,男子李某来到某足疗店,点了份泰式按摩套餐。而当李某进入位于二楼的某房间后不久,赵女士便紧随其后进入房中,为其提供按摩服务。

而在按摩期间,男子李某突然询问赵女士,是否提供特殊服务。赵女士声称店里有明文规定,不允许技师向客人提供特殊服务。

听到赵女士的话后,男子李某显然并未气馁,紧接着便提出可以支付500元费用,赵女士因需要钱,犹豫了一下后,便点头答应了。

随后,男子李某从床头柜抽屉中拿出两个避孕套,便准备与赵女士进行非法交易。然而,当两人正准备发生关系时,突然听见了有人敲门。

赵女士还以为是足疗店的其他技师,于是也没多想,便起身将房门打开。不过,让赵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房门外站着的竟然是警察同志。

原来,当地派出所接到匿名举报,声称该足疗店内有人正在进行非法交易活动。民警接到举报后,不敢耽搁,于是便迅速赶至足疗店进行检查。

而当警方检查到二楼某房间时,当场查获了男子李某和赵女士。随后,警方将两人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的调查,并最终以涉嫌嫖娼为由,对男子李某处以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然而,面对警方作出的处罚决定,男子李某却表示不服,坚持认为自己并不构成嫖娼。男子李某认为,他既没有实际付钱,也没有和赵女士发生关系,因而警方凭什么认定其构成嫖娼呢?

在申请行政复议未果后,男子李某遂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警方对其作出的处罚决定。当地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

备注:本案来源于()晋0522行初89号行政判决书

庭审上,男子李某坚称自己并不构成嫖娼,其主要陈述理由如下:

1、他虽然口头答应给付赵女士500元钱,可是却没有实际支付,因此,他和赵女士之间其实并没有金钱财物上的交易。

2、案发当晚,他和赵女士之间虽然有进行非法交易的意图,可是最后却并没有发生关系。

3、卖淫嫖娼的构成要件中,必须要有金钱财物上的交易以及发生了关系,而他和赵女士之间,并不符合这两点。因此,他并不构成嫖娼。

然而,面对男子李某的辩解之词,法院在经过一番仔细审理后,最终却并未采纳,依然认定男子李某构成嫖娼,并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院当时的主要裁判理由如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关系的,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1、本案中,李某询问赵女士是否提供特殊服务,并提出可以支付500元费用,而赵女士因需要钱,便点头答应了。因此,两人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并且已经谈好了价格。

2、案发当晚,民警检查到二楼某房间时,发现李某赤裸躺在床上,而赵女士则身穿一件吊带睡衣,房间的地上散落着胸罩、内裤及两个避孕套。因此,两人明显属于已经着手实施。

3、李某最后没有和赵女士发生关系的原因,是由于遇到了警方的突击检查,这个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

综上所述:本案中,虽然李某既没有实际付钱,也没有和赵女士发生关系,不过,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李某依然可以按嫖娼行为被依法处理。因此警方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无不妥,故而法院依法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笔者有话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而在司法实践中,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但是尚未发生关系的,属于“情节较轻”之列,故而警方仅对男子李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可以说是处罚适当,并无不妥。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于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应当判决维持行政处罚决定。

最后,大家是如何看待本案的呢?对于本案,你们又有哪些不一样的观点呢?欢迎留言讨论。

#头条创作挑战赛#

#晋城头条##生活福利社# 建议山西省晋城市有关部门把已经没有使用价值的公用自行车回收,这些公用自行车在晋城的主要街道上长期没有人用落满了灰尘并且大部分车子破损严重,严重影响了晋城文明城市的形象。

都说快要解封了,搁我们晋城这一块儿还没呢。相当于刚开始说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不行,然后一下就是没事了!!!我得适应会,容我喘口气。先看看窗外美景发会呆再说吧[大笑][大笑][大笑]

近日,山西晋城市委原政法委书记刘爱军问题被查实,他的问题特别多,值得一提的是,他利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之机收取礼金。

据了解,他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工作上、生活上。

工作上,没有信仰,拿公款报销自己的花销。使用公车不按照要求,单位招聘不走流程。贪污受贿严重。

生活上,利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之机捞钱,性质恶劣,影响不好。

刘爱军干的这些事,这个66岁的老人家,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媒体人周刊##晋城头条#

【要闻】晋城又一地建方舱医院!另市第三人民医院迁建!

阳城县县长调研携程度假农庄

和县方舱医院建设情况

11月20日,县长牛琛在蟒河镇调研携程度假农庄和县方舱医院建设情况。他要求,携程度假农庄要找准发展定位,拓展思路,整体规划,打造独具特色具有吸引力的休闲度假区。县方舱医院建设要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按照方舱医院建设标准要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工投入使用。

以下视频来源于

阳城新闻

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迁建设计方案汇报

11月2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薛明耀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迁建设计方案汇报,副市长高喜全参加会议。会上,设计单位进行了视频汇报,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薛明耀指出:

市第三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是我市确立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对完善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能力有着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和设计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实际、着眼长远,进一步完善、优化、细化项目设计方案,切实以高标准设计推动项目高品质建设。

薛明耀强调:

要始终坚持功能第一,按照全市人口规模及未来发展需求,科学设定建设规模体量,在完善功能的基础上适度超前。

要合理规划布局,按照“平战结合、分层分类、高效协作”要求,精心设计内外空间分隔、病区科室、功能分区、环境采光等,确保充分满足医务人员和就医患者的需求。

要坚持高标准设计,围绕体量格局、景观搭配等细节,精心打磨,打造精品工程。

相关单位和部门要与设计单位加强沟通对接,加快工作进度,尽早拿出切实可行的设计方案,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各项工作。

薛明耀还听取了我市方舱医院建设情况汇报。

薛明耀指出:

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改造方案,加快建设步伐,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要求,全面筑牢我市疫情防控防线。

#晋城头条#信用晋城显示:山西泽州天泰锦辰煤业有限公司因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被处罚。

【普惠金融,晋城农商银行在行动】8月5日,晋城农商银行凤印支行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借助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主题宣传月活动,为周边个体工商户提供一对一金融指导,帮助个体工商户盘点金融产品使用情况,给出优化建议,提高金融服务使用效率。普惠金融,晋城农商银行在行动![碰拳][碰拳][碰拳]

#民进好故事#陪同民进中央主席蔡达峰等到民进晋城开发区支部,调研民进星级基层组织创建及智慧组工平台建设工作并开展座谈。座谈会上,民进晋城市委会主委郭向阳汇报了晋城民进的主要工作及山西民进智慧平台和会史展览馆的使用情况,民进泽州支部围绕星级组织创建工作作了汇报。部分会员代表及入会积极分子分别在现场和通过智慧平台视频连线方式做了发言。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晋城市张先生等人诉沁水县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一案,将于6月1日14:30,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号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委托人系位于晋城市沁水县XX镇一家专业化养鸡场,为生产经营所需,委托人耗费巨资建设了养殖设施及附属物、购置了专业养殖设备、购买了蛋鸡,多年来养鸡场经济效益可观。

8月X日,沁水县XX镇人民政府向XX镇供电所下发《XX镇人民政府关于对XX养鸡场等3家养鸡场停止供电的通知》,指示其对包括委托人在内的3家养鸡场停止供电。委托人养鸡场于当日被停电,其后一直处于停养、停业状态。

沁水县XX镇人民政府系当地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主体,在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中沁水县XX镇人民政府明确表示委托人“经整改符合生产条件后,可以进行生产”。

委托人已于3月份完成整改,取得了排污许可文件,已符合再次生产的条件。

为此,委托人特于5月X日向沁水县XX镇人民政府邮寄递交了《请求恢复供电及养殖申请书》,请求沁水县XX镇人民政府协调XX镇供电所恢复对委托人养鸡场的供电、以使委托人养鸡场恢复养殖、生产,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但沁水县XX镇人民政府收到委托人向其递交的上述《请求恢复供电及养殖申请书》之后,并未在法定期限内对上述《请求恢复供电及养殖申请书》作出行政处理,也未向委托人作出任何答复。沁水县XX镇人民政府的上述行为显然属于行政不作为行为。

为此,委托人以沁水县XX镇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于7月X日通过邮寄方式向沁水县司法局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请求确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递交的《请求恢复供电及养殖申请书》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理的行为违法;责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递交的《请求恢复供电及养殖申请书》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书面答复申请人。

委托人于8月3日收到沁水县人民政府作出的《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决定对委托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

委托人认为,沁水县人民政府作出上述《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为此,委托人特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沁水县人民政府不服一审判决,遂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代表当事人对本案的诉讼意见,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需旁听的,谨记带好身份证当天准时参与旁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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