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获悉,为了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引导居民文明养犬,警方加大整治力度,先后对辖区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出25份责令整改通知书。
“我们辖区有人在家里养了很多只流浪犬。”前不久,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养犬管理办公室接到辖区居民的多起投诉称,一名居民在家中收留了很多流浪犬,这些犬只夜间经常发出叫声,影响了周边居民休息。接到投诉后,治安大队民警核实发现,一名热心居民收养了20多只流浪犬,这些犬只也给这名居民的日常生活及工作带来很多不便。为此,治安大队民警与热心居民协商,在前后一周时间内,按照《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将全部犬只送到犬只收容机构收养。
据城西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养犬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不少居民家中养的犬只已经超过了《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中“城区内个人养犬,每户限养一只犬只”和“取得犬只免疫证明、办理犬只登记”的规定,为此,警方对25名养犬人开出了25份责令整改通知书。
据民警介绍,养犬人未经登记擅自养犬的,个人饲养犬只超过限养数量的,违反个人饲养烈性犬只、大型犬只的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据《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养犬人作出限期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将没收犬只并作出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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