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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招募丨奈曼就业见习青年 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岗位

时间:2021-04-16 06: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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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招募丨奈曼就业见习青年 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岗位

关于招募就业见习青年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要求,为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结合我旗实际,现拟招募一批青年参加就业见习计划,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二、见习单位与见习期限:经人社部门授牌的旗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期不得低于3个月。

三、见习补贴标准:见习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60%。

四、见习管理:

1、见习单位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日常管理责任,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书。见习人员应遵守见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非经见习单位同意,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2、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由见习单位出具见习人员期满考核鉴定表,作为见习人员见习经历的证明。见习期满后参加自治区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

五、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到奈曼旗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填报《青年见习申请表》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15日至8月30日。

※点击最下方“阅读原文”下载青年见习申请表

五、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人:唐海丽

联系电话:0475-4215716 15849560077

地址: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08室

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月15日

关于招募奈曼旗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岗位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就业,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经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134号)要求,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泛征集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岗位需求信息的基础上。请广大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及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与,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就业。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一、招募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及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已参加过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目前在岗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均不在招募范围内。

二、服务期限

2年,签订《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

三、服务期间待遇

高校毕业生参加人才储备与所在储备单位签订《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享受与所在储备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储备单位为储备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政府对参加人才储备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的补贴,储备人员享受政府提供的储备前免费体检,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颁发《高校毕业生面向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证书》。

四、服务期满后享受的政策

1. 全区公务员考录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考录。2.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3.在服务地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受盟市、旗县户籍限制。凡在自治区境内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服务期限计算工龄。4.在今后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五、申报时间

7月15日至8月30日

六、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人:唐海丽

联系电话:0475-4215716 15849560077

地址: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08室

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月15日

来源: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许 楠

审核:李文静

终审:于洪峰

王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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