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取得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等条件的考生,可免试职业技能测试,计为300分。
五、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测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六、如遇同分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统一文化测试成绩。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前教育专业21800元/生/年;
应用英语专业21800元/生/年;
休闲体育专业20000元/生/年。
(沪教委民﹝﹞4号)
住宿费标准:
4500元/生/年(四人间),3300元/生/年(六人间)
(沪教委民﹝﹞4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校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全程接受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8020838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
招生官网:http://zs./index.asp
咨询电话:021-68021818、68020551、68020632
十七、其他须知
一、保送及免试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保送及免试的考生请于9月16日-17日将保送(免试)申请表(可从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s://zs.)、身份证照片(正反面)、相关证书材料等扫描件或拍照JPG格式上传(登录我校网站(www.)主页点击“高职扩招”浮标进入,点击“证书材料上传”完成)。
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将于9月24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资格名单。
二、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普通批志愿的考生可于9月30日15:00点起登录http://zkz.:8087/网站下载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信息准时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