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职业技能测试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包括自我认知、时事政治、专业通识、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协作,满分为300分。
五、取得初级及以上招生专业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的考生,可免试职业技能测试,计为300分。
六、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测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统一文化测试成绩。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护理”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
2.“电子商务”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
根据沪教委民〔〕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每生2500元/年;另有A、B、C、E、G楼新装宿舍(房间重新粉刷、卫生间翻新更换洁具、更新床铺书柜、更新空调风扇,增加消防喷淋系统),每生4200元/年,均可供学生选择。根据沪教委民〔〕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我校还设立学校奖学金、鲁班企业奖学金、南方测绘奖学金、维启企业奖学金、学前教育专项奖学金、“永达公益基金会”专项奖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全程接受学院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8029005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招生处(办)官网:
咨询电话:021-68023335、021-68023336(上午9时至下午3时)
十七、其他须知
一、报考普通批志愿的考生可于9月30日15:00点起登录http://zkz.:8087/网站下载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信息准时参加考试。
二、秋季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四、本章程由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