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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时间:2018-07-02 08: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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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八、选拔对象

1.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11号)关于“专升本”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专升本”。

2.具有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含)以上。(报考艺术类专业以及日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作要求。)

3.上海市或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若无证书,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合格者方有资格参加录取,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

4.网上报名确认:4月29日至30日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考生报名时需上传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按市教委统一要求),并填报专业志愿,一旦填报以后不得更改。如果审核时不符合专业报考条件,作为自动放弃今年专升本报考。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需参加复检,不合格及造假者按退学处理。

十、测试办法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5月23日9:00(各科目考试时间查看考试须知)。

计算机考试时间:5月23日13:30(考试时间查看考试须知)。

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5月18日上午9点至22日16点考生需上“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仔细查看考试须知。

十一、录取规则

1.报考我校“专升本”各专业的考生,具有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优秀)证书的,在各专业的招生录取总分中加10分录取。

2.报考我校“专升本”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具有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类别:幼儿园)的,在学前教育专业的招生录取总分中加10分录取。

3.报考我校“专升本”汽车服务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网络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具有相关专业的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及以上者,在上述专业的招生录取总分中加5分录取。

4.报考我校“专升本”日语专业的考生,具日本语能力考试N2及以上证书者,在日语专业的招生录取总分中加5分录取。

5.报考我校“专升本”财务管理专业的考生,具有初级会计职称证书者,在财务管理专业的招生录取总分中加5分录取。

6.报考我校专升本物流管理专业的考生,具有物流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及以上者,在物流管理专业招生录取总分中加5分录取。

7.报考我校专升本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具有全国导游资格证书者,在旅游管理专业招生录取总分中加5分录取。

8.所有专业(日语专业除外)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同分,则根据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日语专业同分,优先录取获得日语能力考试证书,且证书级别较高成绩较高的考生。

9.退役士兵根据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录取。

10.符合教育部(教学厅[]3号)文件要求,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可保送我校相关专业。

11.所有预录取新生凭我校《预录取通知书》和专科(含高职)段《毕业证书》换取我校《正式录取通知书》后报到注册。

12.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除外)。注:如各专业之间考生报考情况不平衡,学校在招生总计划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计划作相应调整。新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和专科毕业证书报到注册,若新生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则录取通知书自动失效。

符合我校加分条件的考生,请于5月11日9点至15日16点前,通过“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上传相关证书扫描件进行预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请于5月23日考试当天带至我校招生办进行复核。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8000元;英语(英语教育方向)36000元

参考文件:【沪教委民()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3800元【沪教委民()4号】

报考费标准:

1.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

2.网上报名确认成功的考生,5月18日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缴费(报

名费、考试费),未缴费考生取消专升本考试资格。

3.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的考生,5月19日至22日考生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升本”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督。

举报电话:021-39966266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

咨询电话:021-39966101;39966020

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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