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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小课堂(五)终极篇
17签订委托按年提取协议后,如何变更签约主体?
签订委托按年提取协议后,申请人因婚姻变动等原因导致房屋所有权或债权发生变更需变更委托协议签约主体的,须在下一个提取执行年月前办理原协议终止手续。原协议终止后申请人符合委托按年提取协议签订条件的可重新签订委托按年提取协议。
18签订委托按年提取协议后,哪些情形协议会自动终止呢?
1.委托方任何一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的(含转出泸州市行政区域);
2.委托方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完成最后一次提取执行的;
3.委托方任何一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冻结(含部分冻结)、被纳入诚信黑名单等不良信用管理的;
4.因相关政策调整,导致受托方无法履约的其他情形。
19委托按年提取协议终止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委托协议由主借款人单独签订的:本人身份证原件、《终止协议申请书》。
(二)委托协议由主借款人及其配偶签订的:双方身份证、《终止协议申请书》。
20职工签订委托按年提取协议后,能否再到网点柜台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签订委托按年提取协议后,不再支持到网点柜台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
21本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按揭住房贷款能否办理委托按年提取?
本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按揭住房贷款以及非配偶缴存人共同按揭贷款的,暂不支持办理委托按年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