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证明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贫困证明
学校: 院(系): 专业: 班级: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民 族身份证
号 码政治面貌入学前
户 口□城镇 □农村家 庭
人口数毕业
学校个人
特长孤 残□是□否单 亲□是□否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是□否家庭通讯信息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区号)-家庭成员情况姓名年龄与学生
关系工作(学习)单位职业年收入(元)健康状况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其他情况:签章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家庭所在地村委会或街道居委会
情况属实,同意证明!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
情况属实,同意证明!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民政部门信息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区号)-注:本表供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可复印。请如实填写,到家庭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街道居委会、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后,交到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