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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之扫黑除恶(二)抢劫 聚众斗殴……北安市法院公开宣判一横行乡里的恶势

时间:2024-03-03 10: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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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之扫黑除恶(二)抢劫 聚众斗殴……北安市法院公开宣判一横行乡里的恶势

抢劫、聚众斗殴

强迫交易、合同诈骗

寻衅滋事

恶势力犯罪集团

罪行累累

......

以郭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横行乡里,通过农村土地承包获取非法利益,实施抢劫、聚众斗殴、强迫交易、合同诈骗、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北安市杨家乡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7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郭某伙同其他被告人实施4起寻衅滋事犯罪,持械随意殴打被害人王某等人,致被害人轻微伤,任意损毁公私财物,致车辆毁坏价值9000余元。

3月,被告人郭某在未征得农户同意下将和平村200余垧土地转包,并拒不给付其中12户农户土地承包款。采取哄骗、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12户农户索要土地承包款未果。

10月15日下午,被告人郭某见被害人贾某在地里捡黄豆遂上前辱骂,二人产生冲突,郭某从车里取出砍刀将贾某右手砍伤。

被告人张某为郭某选举北安市杨家乡和平村村委会主任及郭某等人实施寻衅滋事犯罪行为提供保护。郭某任杨家乡和平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

6月14日上午9时,北安市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全市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郭某等17人因犯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合同诈骗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至1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30余万元。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北安市法院

【以案释法】之扫黑除恶(二)抢劫 聚众斗殴……北安市法院公开宣判一横行乡里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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