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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第一届中国心理咨询师职业发展大会” 看心理咨询行业会不会变成笑话?!

时间:2023-05-15 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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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第一届中国心理咨询师职业发展大会” 看心理咨询行业会不会变成笑话?!

这几天,由中国心理学会、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中国社会心理学会以及中科院心理所共同主办的“第一届中国心理咨询师职业发展大会”正在青岛如火如荼的进行。

昨日,前方同行发来“战报”。

有几点信息值得跟大家分享。

一、关于心理咨询培训项目和证书的共识声明

会中,四家单位联合发布了《关于心理咨询培训项目和证书的共识声明》,再次强调并呼吁:

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取消后,政府部门不再颁发心理咨询类证书,市场上新出现的打着政府旗号的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均是伪证。

国内相关部门没有批准任何有关心理咨询师的国外认证项目,ACI、APEI等所谓的国际认证心理咨询师、联合国认证心理咨询师均是伪证,这类证书不被国内心理服务行业认可。

这是继CCTV2专题报道ACI等“山寨证书”问题后,业内又一次集体发声。

然而,声明一共6点。

除第1点外,其他都是关于“培训”的内容。

意指十分明显。

二、《心理咨询师成长指南》

会上,中科院心理所发布了自己的阶段性成果《心理咨询师成长指南》。

宣称,自11月至今,邀请了16位全国各地平均从业以上的一线心理咨询师,组成小组,通过文献研究撰写综述,对几百位咨询师访谈、焦点小组讨论等方式,完成了目前的《心理咨询师成长指南》1.0版本。

并提出:这是心理咨询师在自身职业能力发展的强烈渴望下,自己给自己的一份成长的礼物。

内容上,该指南分为三大部分。

分别是:专业成长(职业伦理、知识修养、专业技能)、个人成长、生涯发展。

系统而全面的论述了,心理咨询师应该参加哪些培训。

遗憾的是,在指南中未能看到“对几百位咨询师访谈、焦点小组讨论”的详细分析和结果呈现。

仅是一份基于参考文献的综述。

能够根据12篇参考文献即拟定这样一份“心理咨询师成长指南”,也实属不易。

实际上。

这个所谓的“成长指南”,早在1月即以“中国心理咨询师协会筹委会”的名义对外发布。

在近2年的时间里并没有翻起什么浪花。

到10月,依然停留在1.0版本。

而起草人名单前后的不一致,似乎也预示着背后曾发生了一些故事。

三、心理咨询师登记管理办法

会上的另一则重要内容,是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咨询师工作委员会颁布的“心理咨询师登记管理办法”。

宣称,该办法旨在广泛了解心理咨询师的基本状况和需求,为心理咨询师、心理服务机构和心理咨询师培训机构的注册认证即专业服务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

申请登记的要求是:

凡是持有原国家二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心理咨询类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各类心理咨询培训证书获得者,均可注册 。

登记的结果及用途是:

完成登记,仅代表申请者向登记系统提供了其本人获得相关培训和职业证书的真实的历史数据。

不代表登记者具备相应职业能力或职业胜任力。

通过现场照片可以发现,该内容的发布者为王詠。

有印象的同行应该记得,在前段时间CCTV2揭露心理咨询行业乱象的专题报道中,代表中科院心理所出镜的即是王詠。

除去学术职称外,王詠另一项重要的行政职务是中科院心理所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助理。

而中科院心理所的重要创收项目“心理咨询师基础培训项目”,即是继续教育学院在负责。

所以,组织方其实在通过这三项内容的发布告诉大家。

大家要参加培训;

大家需要参加哪些培训:

大家要来我这里登记参加培训。

心心念念的都是培训。

这其实也可以理解。

毕竟目前心理咨询行业唯一赚钱的就是搞培训。

而从其登记用途来看,这个“心理咨询师登记管理办法”的最大作用似乎是。

收集从业人员的个人信息,以便将来发送培训广告。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该“办法”打的Title是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咨询师工作委员会。

搜索新闻发现。

早在8月,中国心理学会即批准成立了“心理咨询师工作委员会(筹)”。

11月30日,中科院心理所领导的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咨询师工作委员会(筹)第一次会议在青岛举行。

在本次大会上。

该登记管理办法的发布者同样是中科院心理所人员。

这似乎意味着。

中科院心理所在9月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取消之前即马不停蹄筹办的,号称将是第四大国家级心理学组织的——中国心理咨询师协会。

已经胎死腹中,不复存在。

四、走台湾路线、还是香港路线?

此前,我们曾发文介绍台湾的《心理师法》和香港的临床心理学家注册制度。

心理师之法何时出?!

香港临床心理学家注册认证制度解析!

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都对申请者的学历学位和督导、实习情况有所要求。

在台湾和香港,想要获得认可的资格证书或注册资质,必须拥有临床心理学(咨商心理学)硕士以上学位,并具备一定的督导和实习经历。

不同之处在于,台湾通过立法的方式将此项制度规范化,除去满足学历学位等要求外,从业人员需经过考试且合格。

而香港并无相关立法。

由此,也导致了香港心理咨询行业当前的混乱局面。

一方面,因为没有立法,任何人在香港都可以自称为“心理学家”,从事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工作。

另一方面,香港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组(DCP)又以注册认证的方式对从业人员的资质予以审核注册。

获得其注册认证者,才有机会进入政府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月薪50900港元-101070港币)。

由此,导致了实质上的协会(DCP)垄断和小圈子主义的盛行。

自1982年成立至今37年间,获得DCP注册认证的临床心理学家总共只有600余人。

1999年开始,香港特区政府即一直在倡导引入有关临床心理学家执照的法律法规,以保护公众的权利并保证香港临床心理服务的质量。

面对政府部门的倡议,DCP的态度是:需要沿用DCP的审核标准,并限制成员人数。

导致时至今日,立法工作依然没有实质性进展。

严重阻碍了香港地区心理咨询行业的规范化进程。

反观台湾,早在2001年即完成了心理咨询行业的法制化,颁布了《心理师法》。

以立法的方式规范了行业发展。

目前,内地的心理咨询行业,呈现出明显的“港化”特点。

政府部门退出后,各个协会均在努力的营造小圈子,构筑利益共同体。

有的甚至直接模仿DCP的模式,试图垄断。

在关乎行业发展的制度构建和立法等核心议题上,多数缄默不语。

对于未来的行业发展,短期内似乎看不到政府部门再度“插手”的迹象。

而某些单位则极力的想把从业者往香港模式上带领。

显然,对于内地的心理咨询行业和绝大多数从业者而言。

走台湾路线是目前的最优解。

以立法的方式规范行业,并保障大众群体的利益。

而走香港路线,明显对各个协会更为有利(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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