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类乌齐县环境保护公开制度》,现将类乌齐县第二季度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质量信息
第二季度,我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中,类乌齐县格曲河上游500米、类乌齐县格曲河下游1000米除溶解氧、总氮、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等指标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类标准。
类乌齐县龙帕沟饮用水水源地、旺噶沟饮用水水源地、金达沟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中,溶解氧、总氮、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等指标均达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类标准。
类乌齐县政府空气监测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总悬浮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等指标均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一级标准。
二、行政处罚情况
第二季度,我县无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
三、信访投诉
第二季度,我县无环境保护信访投诉。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类乌齐县分局
6月20日